Chapter 64 做我男朋友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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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就是這裡。”

M小姐探頭進去,望著一整麵牆的血點,不禁吹了聲口哨。

加上這個房間,她已經去滿整個十二個連環謀殺的現場了,也能很明顯地看出——

這一係列案件的凶手,是個拙劣的模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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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物令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在對方徹底停止呼吸後,再割出一道傷口,放出大量的動脈血。

凶手挑選的目標都是些沒有社會地位、沒有身份證明的人物,下手前還會使用藥物提前令受害者們昏迷,方便自己布置屍體,屍體上隻有刀痕沒有任何淩虐痕跡——

很明顯,他是個懦弱、病態、自卑又敏感的人。

隻有懦弱的凶手才會挑選這樣的群體、這樣的手法——

他試圖在這些社會最底層的人們身上找尋存在感與成就感,卻又懼怕他們死前出現的哪怕一次的反抗,所以甚至不敢親自伸手抹去他們的呼吸,隻能讓藥物代替。

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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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不認為凶手是女人。

因為,很明顯,十二個受害人中幾乎占了一半的妓|女們,是因為“談生意”才會和凶手走到那樣偏僻的角落。

凶手就是她們深夜招攬來的客人。

自稱P的男孩對她描述那些女人被發現時的場麵委婉又紳士,他用了“衣衫不整”這個詞。

……事實上,被發現時她們身上是否穿了衣服,都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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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小姐猜那些女人根本沒穿衣服。

她見得太多,也很明白什麼時候是給妓|女灌藥的最好時機。

換做以前,她肯定會在聽見“衣衫不整”這個詞就嗤笑出聲的,嘲諷對方沒必要的羞恥心的。

……但她卻莫名不是很想就這點繼續逗這個純潔的小朋友,想到和他討論某個沒穿衣服的女性,實在有點莫名不適。

呃,也許是他太純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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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個凶手是個有些懦弱的男人。

但,之後,他對屍體所做的,他所設計的畫麵……受害者昏迷、被放血……牆上濺的到處都是的血跡……

這手法,就像宰殺羔羊。

她說:“與其說是模仿死神,還不如說是……”

自稱為P的陌生男孩點點頭。

“更像是報喪女妖的手筆,對吧?”

M小姐不禁向他投去視線。

她漆黑的瞳孔再次因為這個詞縮小了,凝視他人時如同一口沒有儘頭的深井。

——天知道什麼會從這口井的井底爬出來。

“我不知道,報喪女妖竟然比死神還有名。”

……在這樣一個普通的世界,從這樣一個普通的人類口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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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先生並沒有被她猛然變化的眼神嚇退。

他剛認識這貨時就見過她穿著塗滿鮮血的拘束衣和口枷從湖裡爬出來咬人的樣子,他基本不可能被她任何變化的眼神嚇退了。

哪怕M不發瘋不出手,心臟不好的人和她常待在一起也是受不住的,基本每天都能見到恐怖片畫麵,什麼從濕漉漉浴室裡無聲走出黑發覆麵的女鬼啊——

但M隻是洗完頭後懶得吹乾梳頭而已。

而且她走路一直沒聲沒息的,仿佛腳掌上安裝了一層靜音肉墊。

P先生早習慣了,對著鏡子洗漱時背後突然冒出一個黑影扒住自己的後背搖晃——

不是恐怖片主角,是等他事前清潔等得很不耐煩的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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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隻是上個床,你為什麼要洗漱三遍,還要再洗一次澡?快點,等你上床我都等困啦!”

“既然要親密接觸,我認為保持清潔很重要。”

“……(很小聲)我究竟為什麼能在那麼多人的酒吧裡挑中了這麼一個龜毛的潔癖……”

不為什麼。

P先生把毛巾疊好,甩乾手上的水珠,心想:誰讓你之前莫名其妙地決定不和我做朋友,拽著我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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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裝作陌生人與她重遇的次數太多他記不清了,但P先生確定以及肯定,最開始的最開始,絕對是M半強迫把他拽進酒店的。

他隻會和自己要戀愛結婚的對象發生關係,他絕不會和自己深刻了解過有多不負責任的獄友發生關係。

當朋友可以,當對象?

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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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是熟識,才不可能去接觸她,和她產生情感聯係。

首先他跟他的獄友都不懂感情,其次他對他的獄友不抱任何感情。

她想玩他,他也想逗她,最後,他們各取所需,完全談不上是誰辜負誰。

——P先生不懂愛,他對她沒什麼想法,也不會挽留她渴望她——

他不停地再次扮演與她相遇的陌生人,僅僅是為了讓她對自己負責而已。

他不喜歡一夜情,睡過了就要負責結婚,這是常識。

如果M要找其他人也可以,他不是她對象,沒有權限乾預她的私生活——但他可以努力做到成為她每一個一夜情的陌生對象,不是嗎。

這就不是乾預了,這是“為了讓你對我負責的蓄意勾引”。

在P先生的邏輯裡,勾引不等於乾預,即便他實際意義上占滿了M的每一次一夜情經曆——

但那是M主動湊過來主動拉他進酒店的,M一直選擇他做一夜情對象沒找過彆人也是她自己的選擇啊,跟他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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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隻是待在她最青睞的地點,挑選她絕對會喜歡的玩法,使用最能吸引她注意力的話術,陪她玩耍後陪她喝酒,在她喝到眼神發飄時,無意伸手解開她最喜歡解開的那顆襯衫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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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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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需要額外說明的是,這時候的P先生——

他還沒有用“隻跟要結婚的女朋友做”這種理由要求過M。

也就是說,這時候的M小姐依舊沒有隨意許下過“交往”的謊言,沒有因為想上床就敷衍對方“喜歡你”,她就隻是單純地“更換”一夜情對象而已。

這時的P先生沒把她看作“對象”,也絕不會跟她談感情。

所以他從不提起,M的概念裡,自己隻是“勾搭了一個乾淨小朋友破戒”而已,我爽他也爽,天亮就拜拜,才沒辜負任何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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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他的確“隻跟要結婚的女朋友做”,也的確是在追著M隱隱誘導她對他負責、對他專一——

但這時的P先生對他們之間的關係真沒有太多期望。

基於默契十足的牢友情——誰敢跟這貨談戀愛啊,腦子壞了嗎,談之前起碼要花費五十年把“戀愛”這個觀念用錘頭釘進她隻有吃睡玩的腦子裡做鋪墊吧——

咳,也基於他本人對“愛”的不懂、不理解。

P先生對M小姐的要求隻是“負責”,他想從M身上索取的是他認為M絕對能給的東西——樂趣,刺激,新鮮感……

還有他自己那個在監獄中就渴望的終極的人生夢想要依靠M實現呢。

無數次追著她誘惑她讓她負責的過程,正好可以利用來實現他自己的終極夢想——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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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點沒必要讓任何人知道。

尤其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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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唔,P先生所追逐的“對我負責”—也就是他偶爾會想要的來自她的在乎——

出於“關心朋友”或“關心床伴”就好。

他的目標很低、很低。

所以,此時的他根本沒在用“我希望她成為我的對象跟我結婚喜歡我愛我發自內心跟我永遠在一起”這套目標為她建立專門的計劃、采取量身訂製的攻勢。

……對。

這無數次、無數次的重逢與勾引,僅僅是P先生“給我負責”目的的行動,是他自己邏輯內的“基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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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操作罷了。

他自覺自己壓根沒付出什麼,閒來無事琢磨一下怎麼勾引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意義一夜情對象,無聊的時候隨便蹲個點捉她,逗她跟她玩而已——

多簡單啊?

……嗯,這是天使的邏輯,無數次精心準備的相遇與相處,在天使的邏輯裡就是“閒來無事”與“隨便”。

按照天使的邏輯,的確是事實呢——

畢竟這麼多次相遇玩耍,他們之間的關係依舊徘徊在不清不楚的原點,不是對象,不是朋友。

P先生隻是勾引她繼續選擇自己為“下一個”一夜情對象,“下一次”能快樂玩耍的夥伴,他沒有謀求更多的東西,所以M才停在安全的原點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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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有朝一日,他真的出於“當我對象”“喜歡我愛我”的目的行動,會是怎樣周密、複雜、精心到恐怖的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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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哪個倒黴姑娘會遭遇他傾儘全力的頂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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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死亡之後,哪怕成為亡靈,哪怕無數次經曆事故與謀殺……

也徐徐展開、緩緩收網的頂級布局。

——哦,沒關係,大概不會出現的,畢竟P先生真的並不理解“愛”,他隻是追著前任牢友想讓她負責而已。

應該不會出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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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這是最後一個現場,酒吧的營業時間也到了。”

M小姐還在試圖用自己滿懷殺氣的眼神試探這家夥對“報喪女妖”的認識,後者已經轉身離開,步伐輕快。

“走吧,我請你去喝酒?我還知道一家酒吧,那裡的客人對這起案件的了解會讓你很開心的——而且,那家酒吧的招牌就是那種你一開始就想要的、帶閃粉的雞尾酒。”

在他看來,這隻是一如往常,與過去無數次一樣的相處。

玩耍,聊天,然後她要去喝酒或跳舞,再然後他就會被拽進酒店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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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次的主要玩耍項目是參觀連環殺人案的凶殺現場,但放在他和她的日常玩耍項目裡也算稀鬆平常了——跑團啊密室啊哪有真正的怪物啊殺人犯啊有意思——而且M小姐基本每次都會解決那些殺人犯或怪物,可乖了。

帶她玩的同時還能維持世界和平,他怎麼有這麼可愛的小朋友做玩伴呢。

M小姐總喜歡喊他小朋友,但他覺得她才是那個最孩子氣的小朋友。

每次見麵她都會接過他遞過去的零食飲料,或者裙子鞋子——啊,真可愛,投喂什麼她都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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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P先生孜孜不倦地追著她、無數次重新假裝初遇、陪她玩的原因之一。

在監獄裡結識時他就這麼覺得了——

M小姐,真的很有治愈感。

人們總說他很有治愈感,但P先生無法讚同,他治愈自己的精神、放鬆心情的方式就是去陪M玩。

明明M才是那個治愈係天使吧?

畢竟他和她相處,是真的很舒服。

雖然會有苦惱,會有一點點的不快,會有點介意她一次又一次的忘記——

但他真的很喜歡和她待在一起。

頻道就是能輕易對上電波,步調就是非常和諧,話永遠不需要說第二遍,更何況她表達自己是那麼得清晰直白,他一眼就能看穿。

想必,如果有一天能長時間相處,她也能一眼看穿他的假笑,他半真半假披上引誘她去揭露的偽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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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先生生活在這個普通又平凡的世界,做著一個普通又平凡的工作,過著三點一線分外老實的日常,甚至每天早晨點咖啡外賣都要陪同事一起,一起點三分糖不加奶的美式。

但他其實很想滑著滑板、背著雙肩包、捧著一杯花花綠綠的碳酸飲料跑去上班……

接著在公司門口用很不尋常的方式完成打卡——譬如掏出員工證時突然被一輛貨車碾過、全部血肉模糊地糊在公司玻璃門口——又或者頂著一頭的血跟同事打招呼,欣賞他們奇怪的表情——

那一定很有趣,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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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能那麼做。

他必須和大家點一樣的早餐咖啡,吃同一家店的牛角麵包,背著同樣的製服包,下班後去同一家居酒屋搞團建,聽著某個喝大的家夥發表滿是性彆歧視與種族歧視的言論,在同事們尷尬的笑聲中附和過去。

因為這樣才能融入大家,因為這樣才能扮演好他的【角色】。

——P先生根本就不是那樣的家夥。重複平靜的日常對他隻是折磨。

但他必須扮演著自己的角色,負起曾對某個人許下的承諾。

和M一樣,他們都背負著無法卸下的沉重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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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唯獨。

當他和她見麵的時候,可以小小暴露一下自己的【異常】。

反正她一次就會忘記,P先生根本就沒對自己的異常與怪異做什麼很大掩飾。

況且,表演得太正常,也沒辦法吸引M的。

會被戳穿?

無所謂,戳穿他的方法隻有記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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