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聖人是一種什麼體驗?
第586章護國祥瑞
冬去春來。
楚王羋惲再次來到了柳城。
這已經是他連續第三年,來到柳城。
可惜,他從未獲得過老爺的接見。
更不要說彆的了。
不過,羋惲一點也不急。
聖人老爺,哪裡是這麼容易就能被感動的?
彆說三年了。
就是三十年、三百年,也無法讓羋惲的心冷卻。
不過,當羋惲的船在柳城碼頭靠岸後,他發現,這次他的孫子羋旅沒有來接他。
來的隻是陪同羋旅在此的鬥餘。
“大王!”鬥餘恭身行禮:“王孫殿下,因公出差去了曹郡巡視地方……”
“所以,命小臣來迎接!”
羋惲點點頭:“公事要緊,公事要緊!”
華國的公事,等同於過去的王命!
甚至比曾經的王命還要重要!
因為公事是有功德的!
所以,在華國,公事是所有人都會搶著做的。
“聽說,今年要審判曹國的公卿貴族了?”羋惲試探著問道。
“嗯!”鬥餘答道:“獬豸官們,都在忙著整理案卷,厘清前後……”
“為了,花了兩年時間來搜集罪證!”
“現在應該是差不多了吧!”
“王孫殿下,如今似乎就想著爭取,考錄獬豸官!”
“嗯?”羋惲好奇起來:“為何?”
華國的獬豸官,
羋惲知道,乃是一種由眾生委員會推薦,然後再由所在轄區眾生進行信任投票的一種公職。
其主要職責就是依照眾生約法、公約和其他受聖樹承認的規定、約定來審理案件。
一般而言,獬豸官都是由昔日柳樹下的學子們出任――其他人,既難以取得眾生信任,也很少有人會去做這樣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這是因為獬豸官,乃是那靈犀童子,奉天尊法旨,大概在十多年前開始鼓吹起來的。
那時候還沒有華國,隻是一個柳郡。
和獬豸官製度一起被確立的,還有華國的村寨自評公議製度。
兩者在某種程度上,有著極為相似的地方。
就拿這個獬豸官當例子吧。
按照華國現在的製度,一般一個鄉設置一個獬豸鄉官,一個縣設置五個獬豸縣官,一個郡設置九名獬豸郡官。
而在華國層麵,則不設獬豸官。
因為‘一切約法權力歸於眾生’。
而這些獬豸官,並不是就職之後,就隻管審理、裁決案件。
他們審判,除了某些特定情況外,都是要公開審理,且必須擁有法定數量的旁觀者。
這些旁觀者,就是見證人。
獬豸官審理完畢後,除非輕案、小案,不然,一旦涉及到刑期或者緊閉、禁錮、封印乃至於處決這樣的刑罰。
獬豸官本人,必須與在場的見證人解釋,這個案子為什麼要這麼判?理由是什麼?自己是如何考慮的?
且必須回答見證人的疑問。
一旦見證人中有超過一半的人表示不服,且明確提出了理由,獬豸官又不能說服的話。
那麼,判罰立刻撤銷!
同時,此案將交由更上一級的獬豸官來處置。
華國村莊中的自評公議製度也是這樣。
因為是集體勞動,在收獲後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