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的天平 10[改bug](1 / 2)

“這份契約和記載它的帛書是我爸爸從一個非洲商人那裡收過來的,聽說是從埃及那邊的金字塔裡挖出來的……而且所有擁有過這本書的人都會遇上一些不同尋常的事情。”克裡斯如是解釋道。

“埃及?”連威挑了挑眉, 不過轉念一想便也釋然了, 死亡女神的權柄對於人類而言著實不怎麼受待見, 而這個世界上如果說真的有哪個國家會光明正大的信奉一位執掌死亡的神明, 估計也就隻有埃及這個相信死亡是人生的另一個開始的國家了。而至於說為什麼不考慮邪祭、邪、教之類的……死亡女神是那種不要麵子的人嗎?更何況邪祭的靈魂對於神明而言宛如過期的食品——講道理,除了那些吃不上飯的邪神還真沒有多少正經神明吃這套。

就算是多瑪姆, 人家要的也是獻祭而不是強製的邪祭。

嘖嘖, 大佬的口味果然還是挑剔, 當然,這些並不是關鍵, 連威隨即收攏了思緒,思考起了另一件事情——“那哈裡森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收集這些東西的呢?”連威更加在意這個問題, 現在看來哈裡森收集超凡物品和莫裡亞蒂是脫不了乾係的,比起已經確定屬於死亡女神, 並且很有可能追查不到源頭的所謂的超凡物品, 連威更在意莫裡亞蒂到底已經收集了多久的這些東西了。

“這個……”克裡斯也不由露出了思索的神色,但他隨即卻不由皺起了眉頭, 過了好半晌方才不確定地回答道:“五年?或者更久?我已經記不太清了,畢竟當時我年齡還小, 而且爸爸很少會跟我談生意上的事,我知道的也並不多。就算是這個筆記也是我當時偷偷留下的,反正我記得從我初中的時候起家裡有段時間會時不時的多出一些奇怪的東西,隻不過後來搬了一次家,從那之後爸爸就很少往家裡帶那些東西了。”

“嗯, 也就是說大概五六年的時間。”連威不由摸了摸下巴,他到不覺得克裡斯在騙他,畢竟這裡可是有三個生命法庭的化身,他應該還沒有那麼大的本事騙過他們,而且,當年哈裡森既然用自己的家作為那些東西的中轉站,想必也是剛剛接觸超凡物品不明白其中的厲害,之所以更換住所估計是陰溝裡翻船了,所以說大致可以推斷得出哈裡森開始收集那些東西的時間多半是五年前,而莫裡亞蒂開始行動的時間應該前推也不會超過一年。

畢竟看哈裡森就知道他們當時肯定是在經驗積累的過程中,而就算是連威也不得不承認,哈裡森就算是作為棋子也算得上是一枚很重要的棋子——如果不是當時哈裡森是在防備著莫裡亞蒂並且準備撤離所以造成彆墅防禦疏漏的話,恐怕丹尼爾也沒有那麼容易得手。

所以說如果當時莫裡亞蒂有足夠的經驗他不可能用哈裡森去試探——畢竟超凡物品中有很多可是用不好就會要人命的——比如未完樂章,比如占據麵具……總而言之,綜上所述,連威覺得當時莫裡亞蒂應該也是剛把這一係列行為付諸實行,所以缺少必要的經驗。不過,從哈裡森僅靠更換住所就擺脫了麻煩來看,莫裡亞蒂肯定也不是沒有做過任何準備的。

可是,那麼問題來了,莫裡亞蒂探究這些超自然的物品又是為了什麼呢?

連威不由陷入了沉思。

不過看到連威沉思,克裡斯雖然不敢打斷他,可是不奈何這裡還有一個審判啊!一部上前扣上箱子,審判提起箱子便望向了連威。

被審判注視著的連威不由後背發毛立刻便從沉思的狀態中醒了過來,隨即對上了審判無機質的目光的連威:“……h,hi?”

連威這樣做顯然是不想和審判起衝突,畢竟他現在身邊的事情實在是一堆亂麻難以開解,就算他和審判必有一戰,他依舊希望這個時間能夠拖得就一些,雖然說這樣做說不定是在增加危險係數,但是讓他一個剛剛找回能力的人跟一看就很厲害的審判打,那實在也有些不太現實。就算還有威廉在,可是彆忘了他們是共用一個身體的啊!這樣根本沒有辦法發揮他們的最大優勢啊!連威覺得,如果條件允許,他還是更傾向於幫威廉找一個身體然後他們二打一,充分發揮人多這一優勢。

審判雖然沒有get到連威心中的想法,但是他說出的話卻是讓連威不由鬆了一口氣:“我先把它安置好,回來我們再解決那個問題。另外……你知道哪裡可以確保它的存放安全嗎?”

審判其實對於他們之間的戰鬥並不迫切,反倒更像是對待一種必須要履行的責任,所以當他現在認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時,他並不會揪著連威他們不放。而之前的占據麵具之所以隨身攜帶是因為它有自我意識如果不帶在身邊的話它很有可能伺機越獄,所以審判不得不隨身攜帶,可是未完樂章不同,它與其說是具有自我意識不如說有精神影響功效,而且並沒有體現出任何越獄傾向,所以——審判更傾向於找個地方把它存放起來。

畢竟那麼大一個箱子,他總不好走到哪裡提到哪裡啊!更何況自從他來到地球可謂是一路腥風血雨,帶著箱子打架,如果把箱子打壞了弄死了那麼一兩個不該死的人,那誰賠啊?公正嚴明的審判先生顯然無法容忍那種事情的發生。

於是二人一拍即合,隻要不打架什麼都好說,連威喜滋滋地掏出自己的銀行卡遞給審判,並且貼心的送上了密碼,然後還細心地告訴他可以拿著錢去銀行開一個高級保險櫃寄存箱子,如果不想讓人打開箱子檢查那就開保密櫃,總之在資本主義的世界,沒有什麼是有錢做不到的,如果有那就加更多的錢!隻要錢到位,沒有什麼不可能!

被連威攬著肩膀一路哥兩好的忽悠上大街的審判看著自己麵前川流不息的車輛,再低頭看看自己手中薄薄的銀行卡,審判默默地歪了歪頭——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很好,看來這些有錢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既然如此——看在錢的份上就讓另一個他再逍遙一會兒好了,等他放好箱子解決了那些為富不仁的家夥,再回來和他一戰好了,反正——他們同出一源,能夠相互感應,總是不會找不到人的。

至於要先做掉哪一位富豪,這件事情幾乎不需要過多的思考審判就已經做好了選擇——畢竟他前段時間一直在哥譚混,布魯西寶貝的名字簡直如雷貫耳,另外還額外get到了他和蝙蝠俠不得不說的一二三點事,當然,犯罪巷流傳的版本,你們懂得,肯定不怎麼符合正常人的三觀,雖然審判知道那些東西當不得人,但是無風不起浪,而且那些人都說的信誓旦旦的。所以,審判僅僅思考了三秒便將布魯西寶貝的名字添上了自己的審判名單——畢竟強製包養一位超級英雄,這位哥譚寶貝看似表麵光鮮實則不負哥譚遍地黑泥之名啊!

不過可惜的是,蝙蝠俠尚且不知自己已經被那些被他有意放縱的流言狠狠地禍害了一把風評,而在前往哥譚之前,審判又想起了一位與布魯西寶貝其名的存在——托尼·斯塔克!由於常年身處哥譚,沉迷搞事,完全不關注社會節目、娛樂板塊等原因,審判完美的錯過了關於鋼鐵俠的一切消息。於是在對托尼的認識還停留在十年前的審判的腦海中,布魯西寶貝≈托尼·斯塔克=軍火販子=發戰爭財的人渣。OK換算結束,審判小可愛的思路完全ojbk啊!所以思及自己身在紐約的審判果斷決定自己可以先去拜訪一下斯塔克,然後再去韋恩宅轉一圈,這樣就不需要再回紐約第二遍了,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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