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將逝,天氣越發炎熱,連晨起的風,都不再那麼清爽。
“阿曼,彆睡了,趕緊起床,今兒我們要進山。”孟九重溫潤的嗓音從院外傳入房內,緊接著,嘩啦一道水聲響起。
“已經起床了,這就來。”已起床一會兒的況曼,攏了攏衣服,步到窗戶邊,將半掩的竹窗撐上。
“九哥,今天要進山啊?”
況曼悠悠趴到竹窗上,笑盈盈地看著,院中某個肩寬腰窄正在往石缸裡倒水的人。
嘴巴微嘟,就差沒吹個口哨,以示欣賞了。
嗬,有秘密的百變郎君啊!
真想撕開他的偽裝,看看他隱於人後的另一副麵孔,又是哪般姿態。
眨眼,時間便去半月。
半月過去,況曼也熟悉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裡。
這是一個她從來沒有聽說過的朝代,人文習俗與華夏舊時相同,但偏就沒有一個朝代對得上,況曼懷疑,她這是穿越到異時空了。
不過,穿越到哪裡,都不影響況曼對待生活的態度。
沒有喪屍的安穩生活,讓況曼很滿意。
這半個月,況曼彆的沒學會,倒是把農民伯伯看家本事學會了,因為,她天天跟著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極認真的教導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學會了種田,卻學不會做菜......
受天賦影響,況曼廚藝和上輩子一樣,還是處於能把食物煮熟的階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況曼要挑的多。
況曼能將自己煮出來的東西,一點不落的全吃進肚子裡,可孟九重卻在吃了兩頓後,就不讓她拿鍋鏟了,隻讓她乾蒸飯或是做麵條這不需要技術含量的活。
而這段時間,況曼最大的發現,便是自家這便宜夫君......很有問題!
況曼發現,便宜夫君每隔兩三天,就半夜失蹤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無事般,該乾活乾活,該煮飯煮飯。
況曼現在都習慣。
等他一走,就從床上爬起來練功。還彆說,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乾各事的相處模式,況曼覺得還不錯。
便宜夫君昨兒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來時,身上的味道乾乾淨淨,還夾雜著一絲青草芬芳,況曼都要懷疑她是不是偷摸著半夜去會小情人了。
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被野貓叼走。
沒錯,況曼在和孟九重相處半個月後,毅然做下決定,她要把這個人弄成自己的。哪怕這個人有秘密,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動的心,畢竟......在古代,能煮飯投喂她的男人不多。
在末世生活的十來年的況曼,對兩性關係可沒多大羞恥心。
看對眼了就處上一處,膩了在找個合眼緣的就行。末世十年,她一共處過兩個男朋友,但都沒陪她走到最後。第一個成了喪屍的晚餐,第二個,則成了異獸的點心......
第三個順眼的,還沒來得及處呢,她就穿越了。
“嗯,地裡的活已經做完,山裡蘑菇差不多發出來了,得進山弄一些東西,儲備下來,過冬的時候用。”孟九重擱下水桶,抬臉,往況曼看去。
晨光將少女伸出窗戶的臉,映得如細瓷,仿佛仕圖倚窗嬉戲的俏皮少女,妍姿俏麗。
孟九重眸光微頓,隨即側過視線。
“那你等我一會兒。”況曼從窗戶縮回腦袋,嘴角噙起縷意味深長的笑,抬步出了房。
看著姍姍走出房間的少女,孟九一雙清眸浮起絲複雜。
想起昨兒離開時,師父與他說過的話.......
師父說,他既娶她,那無論他心裡是如何看待她,在彆人的眼中,她就是他的妻子,所以,要將她安頓好。
妻子......
娶她,是因為義父放心不下她,還有......如今她神智已複,又未有以前的記憶,所有娶她的理由,都不成立了。
罷了,還有時間,觀她恢複神智後的性子,似也不是好欺負的。倘若能自立,那他便是離開,也不必為她擔心。
若是撐不起.......
如果真撐不起來,就送她去師父那裡。
隻是師父隱於深山,那裡時有財狼出沒,送她過去,沒一絲自保能力的她,怕是比生活在村裡更艱難,且師父還......
“不急,等我把水缸挑滿水,咱們再上山。”孟九重收起心底思緒,擔起水桶,又準備去挑水。
況曼扇了扇睫毛,眸中閃過促狹之意。
她兩步踱到孟九重身邊,赫然問:“九哥,你昨晚去哪兒了?”
孟九重腳步一頓,隨即波瀾不驚的回答:“睡不著,出去走了走。”
“是嗎?”況曼語調輕慢,道:“我還以為九哥半夜入山了呢!”
說罷,蔥嫩的小手覆上他握在吊鉤扁擔上的手掌,嬌嬌道:“我昨晚半夜醒來,發現你不在,嚇得我都不敢往窗外看,蒙著腦袋,等了你好久,你都沒回來,然後,怕著怕著就睡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