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獨發晉江文學城28(2 / 2)

車內煙霧繚繞,下過雪的天空已經放晴,冷清清的月光落在雪地上。

......

雖然被淩沂拒絕了,但周知遠並沒有打算放棄。

他再次拜托張副院長允許自己進入療養院,但這次他並沒有達成目的。

給張副院長一百個膽子他都不敢得罪封楚,周知遠畢竟是C市的,周家不在這邊發展,張副院長掛了周知遠幾次電話,連原因都沒有給。

周知遠想靠其他辦法接近淩沂。

淩沂的外表比淩波優越太多了,周知遠已經能夠想象得到帶著淩沂出席各種場合時的場景了——男人的虛榮心其實比女人更強,有個漂亮得跟天使似的伴侶,誰見了不誇他有本事呢。

而且淩波學習成績差得嚇人,淩樺想把淩波送去國外,淩波死活不願意去,高三那年請了無數名師來輔導最後勉強考上了C市一所差得不行的學校。

淩沂高考成績出來那段時間,據說幾所頂級學府都給淩家打了電話。

淩波比淩沂占優勢的地方恐怕就是眼睛不瞎,而且淩樺頗為寵溺他。

但淩沂看上去就是很有想法的那種人,情緒穩定條理清晰,假如他不是瞎子,周知遠覺得自己不一定能鎮得住淩沂,所以眼瞎也不一定是什麼壞事。

周知遠回C市打聽到了淩沂的手機號,但他從早打到晚,手機裡傳來的聲音始終是“您撥打的電話暫時無法接通”。

淩波不知道周知遠這幾天去了哪裡,他以為周知遠刻意躲著自己,一直給周知遠發很長的短信逼問。

周知遠看著大片大片的文字,頓時感覺厭惡煩躁。

但他今天晚上頗為忙碌,今晚有個重要的酒席,C市幾位難得一見的權貴都會過來,據說還有外省來的更要緊的人物。

淩沂這兩天沒有想起自己的手機,等他想起來的時候,手機已經因為電量耗儘而停機了。

他給自己手機充上電,等開機之後撥通了封楚的手機號碼。

封楚已經三天沒有過來了,淩沂想問一下是不是明天會來。

其實封楚有在這兩天給淩沂打電話,每次都是“暫時無法接通”,撥打座機的時候淩沂要麼是去了餐廳用餐,要麼是在茶室和盲文老師上課。

看到淩沂的名字出現在手機屏幕上之後,封楚略有些驚訝。

他離開了酒桌去外麵接聽電話。

他一起身,酒桌上其他人都安靜了下來。這些老板和封楚自然算不上朋友,隻是生意上會有些往來,封楚在這些人中身價自然是最高的,其他人都處處小心去奉承封楚。

夜風冰冷,封楚點燃了一根煙,聽到手機裡傳來淩沂溫和的聲音:“封先生,你什麼時候回來?”

封楚被他的聲音勾得心底癢絲絲的:“這兩天有點忙,等後天就回,晚上吃了什麼?”

那天封楚說“三五天”就回,淩沂不確定是三天還是五天,所以在第三天的晚上給他打電話。

淩沂回想了一下:“今天沒有胃口,吃了一點海帶湯和米飯。”

淩沂本來就很瘦,平時有些厭食,來了療養院後雖然有護工督促他吃掉營養師配好的飯菜,但有些時候他並不會完全吃完。淩沂口中的一點應該真的就是一丁點,晚上吃的米飯和湯說不定隻有一兩口。

“我給你點份夜宵,吃完夜宵再睡覺。”封楚道,“不然對身體不好,你太瘦了。”

封楚說話的間隙又有人出來了。

周知遠看了一下時間,現在是晚上九點半,他想淩沂現在應該還沒有睡,雖然不抱太多希望,他依舊給淩沂打了個電話。

這次語音提示和上次完全不同了“您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

周知遠從口袋裡摸出一包煙,他想抽完一支煙再回去。

昏暗中卻見右側有一道高大的身影,周知遠隨即認出了這個人是誰——封氏如今的掌權人封楚。

周家隻在C市根深蒂固,遠遠比不上封家這樣的豪門。今天這場酒局,封楚並不是組織者,但封楚坐的位置卻是正中間。

很多場合隻要封楚的母親楚曼文不在,封楚永遠都在最中間的位置。

對方在打電話,周知遠為了避免被懷疑在偷聽便回了包廂。

淩沂道:“今天不想吃夜宵,我去熱一杯牛奶。”

封楚看了一下時間,他估摸自己十點左右能回酒店。

他很想見到淩沂。

“半個小時後我和你視頻通話,”封楚聲音低沉卻溫柔,“等我忙完手中的事情。”

封楚回到酒店之後已經十點半了,他帶著些許酒氣,甚至沒有來得及去衝個澡便給淩沂打視頻電話。

淩沂睡夢中被手機聲音吵醒,他接了電話,聲音裡帶著濃重的睡意:“封先生……”

封楚目光落在屏幕裡的淩沂身上,淩沂剛睡醒的模樣說不出的漂亮,讓人有狠狠蹂--躪他的衝動。

淩沂握著手機緩了一會兒才想起來自己熱了牛奶,他將瓶子放進熱水便上床休息,沒想到完全睡熟過去,他拿著手機下床去拿牛奶,加了些許蜂蜜進去。

封楚突然發現淩沂的手指包裹著一道創可貼:“你的手怎麼了?”

淩沂攪拌著杯子裡的蜂蜜:“看書的時候被書頁劃傷了。”

封楚以為淩沂在開玩笑,他活了三十多年,從不知道紙張也能把手劃破,但淩沂的神色平淡,不像在開玩笑的樣子。

其實淩沂早就習慣了,失明前還好,即便身體比大多數人弱一些,但他做事冷靜謹慎,不會讓自己受傷。失明後因為看不到危險受了不少苦,手被門夾傷過,被熱水燙傷過,摔倒在地扭傷過,就連薄薄一張紙,也能成為鋒利的傷人利器。

封楚認真看著淩沂的手指,確實是很脆弱的一雙手,除了握筆之外應該沒有握過其他危險的東西,修長且骨節分明,因為膚色過白而略顯透明,就像一些精雕細琢的手辦。

如果能將淩沂揣在口袋裡帶在身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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