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要走的時候,費霓想起她還沒教方穆揚洗衣服。她盯著他洗衣服,告訴他怎麼洗不費肥皂。他洗衣服沒什麼耐心,絞幾下就說洗好了,費霓說不行,衣服不是這麼洗的,她拿起衣服給他示範,示範完就讓方穆揚跟著她學。
“我不會,還是你給我洗吧。”
“想得美!我又不欠你的。”她連自己爸爸媽媽的衣服都沒洗過,這些天照顧他比照顧自己親人還儘力。她照顧了他大半年,把自己的存款都貼進去了,結果隻得到了一個和他結婚的機會。
她這麼努力地想要進步,結果適得其反,做好事做一半還不如不做,她把他照顧醒了又走了,人們隻會認定她是個失敗的投機分子。可她怎麼能跟他結婚?一個連自己衣服都不會洗的男人……
費霓想到這兒竟掉下淚來,眼淚吧嗒掉在水盆裡,和浸過衣服的水混在一起。她揀起衣服使勁拿肥皂搓,好像肥皂不要錢一樣,心裡想著你不是讓我給你洗嗎,我給你洗,你自己不學,看你以後靠誰去。
方穆揚拿手背去給她擦淚,“彆哭了,我洗還不行嗎?”
在費霓的監督下,方穆揚洗完衣服又去曬,天已經黑了,他問費霓明天幾點來,費霓說她最近一段時間很忙,以後就不來了。
他又問費霓家在哪兒,她不來,他可以去看她。
費霓說你不要去找我,我要有空了會來看你的。她從包裡翻出一本字典,放到方穆揚手裡,說他把整本字典都會背了,她就會再來看他。
方穆揚把他之前認的字都忘了,現在隻認識他和費霓的名字,以及錢和糧票上的字。
費霓走的時候,方穆揚堅持要送她到住院部門口,拐彎的時候,費霓回頭,發現方穆揚還站在那兒,高高大大的。
她明天是肯定不會來了,憑什麼呢?他親爹親媽親哥親姐都顧不上他,以前的女朋友看看他都不肯,她跟他非親非故,照顧了他半年多,什麼都沒撈著,還得繼續在禮帽廠做帽子。她對他已經仁至義儘。
轉過來又為他心酸,為的也是同樣的事,他親爹親媽親哥親姐都顧不上他,以前的女朋友看看他都不肯。
心酸歸心酸,她決定再不去看他。
轉天,費霓一早又騎車奔了醫院,快到醫院的時候,她才想起來她決定不再去了。
費霓媽因為女兒老往醫院跑,怕她真嫁了那個精神不清明的方穆揚,每日耳提麵命,英雄是用來崇拜的,不是用來過日子的,他現在這樣,還得你照顧他,男人還得找會心疼人的。
費霓聽煩了,就說我自個兒會心疼自個兒,用不著男人來心疼我。
費霓的哥哥費霆休探親假,費霓帶他逛公園看電影喝北冰洋汽水,吃比餅乾貴一倍多的奶油卷,買她平時絕不會買的荔枝罐頭。這個城市沒什麼變化,但費霆每次回來都要適應一番。
費霆一回家就找活乾,地麵不平,找來水泥抹平,挨著窗的白牆又漆了一遍,家具修修補補,就沒閒著的時候。費霓要幫他洗衣服,他忙奪過來,說臟兮兮的,讓費霓一邊呆著去,他的衣服怎麼能讓妹妹洗。
費霓讓費霆請她女朋友來家吃飯,她買了排骨和魚。費霆的女朋友林梅本來和他一起當知青,今年年初回了城,在點心店當售貨員。
費霆說沒女朋友,他和林梅散了。
“怎麼就散了?你昨天吃的薩其馬還是人家送你的。”
“你怎麼不跟我說那是她送的?”
“我現在不跟你說了嗎?你們倆到底怎麼了?你不會移情彆戀了吧。哥,你可不能這樣,梅姐對你多好。”
“你這腦袋瓜一天到晚都在想什麼?”費霆歎了口氣,去摸自己的褲兜,翻出全部家當給費霓,“吃了就吃了,把這錢給她,多了也彆要了。”
費霓和哥哥說不通,決定親自請林梅到自己家吃飯。林梅很委屈,她根本沒提分手的事,就是讓費霆想想辦法儘快回城,再過兩年,她都要三十了,總不能一直這麼耗著,說完又抱怨了幾句,要不是為了費霆,她才不在家和爸媽擠這麼一間小房呢,早和有房的男的結婚了。她家和費家格局一樣,大的有限,兩間小房,裡麵一間她姐姐姐夫外甥女住著,她隻能和爸媽擠在外麵。費霆聽了,就讓她趕快去和有房的男青年結婚去吧,他就算回了城,也沒房子結婚。
“你說你哥說的是人話嗎?我也不是非要他回來,我就要他句準話,他連句好聽話都不給我。”
費霓實在沒法當著林梅的話罵她哥哥。他話說得不好聽,可是實話,彆說他現在回不了城,就算回來了,街道也不能給他安排工作,就算有了工作,他也分不了房,隻能在家裡跟他們擠著。他不可能為了結婚讓她和爸媽擠一間。
“我哥不識好歹,我跟你道歉,他已經後悔了。跟我去吧,我給你燒了排骨。你心裡還是有他,要不乾嘛送他薩其馬?”
“我那是可憐他!我不去你們家吃飯。我怎麼這麼上趕著啊?你哥要是不跟我道歉,我明天就去相親。看看誰後悔!他在鄉下連間土坯房都沒有,彆看農村大姑娘跟他眉來眼去的,真到結婚了,誰也不跟他。我讓他想辦法回城,不是為了他好?他就知道為自己家,這個家誰為他……”林梅意識到坐她對麵的是費霆妹妹,把到嘴的話又咽了回去。
費霓的笑容再也擠不出來,“要是當初下鄉的是我,他現在工作有了,你們結婚的房子也有了。”
林梅忙為自己辯白:“我不是這個意思。你彆這麼想。他是個男的,又比你大,把機會留給你也是應當應分的。”
費霓狠狠心繼續說:“梅姐,我哥今年鐵定能回城,結婚也有房子。他說的都是氣話,你彆跟他一般見識。他今年要是回不了城,你願意跟誰相親,我都不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