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緊靠村莊,從樹林的凶殺地點可以隱約看到村中各戶升起的嫋嫋炊煙。
林天賜的左手邊便是案發現場,如今還殘留著焚燒過東西的線索,一個淡淡的人形痕跡印在焦黃的土層上。
他抬頭看看周圍,視線穿過樹林,距離不到百米左右的位置就有一條不算窄的河。聽衙役說屍體就是在那條河河畔發現的。
老實說,這條河並非什麼合適的拋屍地點。因為周圍很近的地方就有村莊,大家的生活用水有不少都來自這條河,屍體被發現時也沒有懸掛重物之類的,沉屍這裡被發現的幾率極高。
這並不尋常。
按理說,像這種有預謀的謀殺凶手作案以後應該儘量避免屍體被人發現,因為屍體發現的越晚,對凶手越有利。
不管是偽造不在場證明,亦或是收拾細軟跑路都需要時間。
感覺就好像凶手巴不得大家發現屍體一樣。
這個念頭一升起,林天賜像是抓到了那麼一絲靈光,但它頗為調皮,一閃即逝無處追尋。
算了,還是先看現場吧。
一起到現場的不止有林天賜,除了犯人被送進監獄暫時收押外,其他衙役也跟來不少。
“凶手焚屍時有沒有人注意到這裡的煙火”
地點距離村落並不遠,就算山路不好走充其量也就半小時的路程。從現場的痕跡來看,這把火燒的不小,應該會有人注意到。
“我等詢問過周遭百姓,都說沒人看見過煙氣,不過有位老丈說曾經半夜起床上廁所時見到山上有火光。”
“五日前”
“正是。”
看來凶手是半夜焚屍的,這也對,夜晚大家都已經睡下,就算看到山上有火光也不會有人閒得蛋疼跑去查看,要知道山上可是有一些猛獸出沒,大半夜的跑去山上危險性還是有的。
不過還是那句話,凶手選擇在這裡焚屍有點不科學,或者說焚屍這一舉動本身就很不科學。
因奪妻之恨
或許真的有這方麵的考量。但泄憤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非要焚屍卻又不滅跡,把燒過的屍體丟進容易被人發現的河裡這就有點不對勁兒了。
林天賜打量著地上的燒灼痕跡,突然想起電視劇洗冤錄中的一幕。
“來人,鋪上易燃物,重新點火燒一邊。”
衙役雖然不明白縣令此舉何為,但到底是頂頭上司說的話,很快便搜來枯枝敗葉覆蓋到焚屍現場的灰燼上,隨後用火折子點火。
望著大火熊熊燃起,林天賜希望當年看的電視劇沒有忽悠人。
搜來的樹木燃料不多,大火燒的旺,沒多久便漸漸熄滅。
命人掃去多餘煙灰,一個錯亂無序的痕跡出現在原地,大致上可以分辨出是一個人形。
人死以後受火炙烤,油脂深入地麵,被火重新烤一下油脂上浮,餘灰形成死者死時的模樣。
林天賜看了一眼,這副人形痕跡非常雜亂,可見當時受火燒烤時被害者肯定拚死掙紮過,但沒能成功,最終被活活燒死,
受火燒烤掙紮是正常的,可放在這個案子裡的被害人身上就不正常了。
藥方上的那副藥一旦喝下就跟現代醫院裡做手術用的麻藥似的,人根本毫無知覺,這和蒙汗藥那種讓人睡著的性質不同,後者若是遭遇火燒肯定會醒過來,前者則不會。
這說明死者在被火燒的時候沒有喝下那副藥
順序不同很重要
當然重要
按照卷宗和捕頭的說法,死者先是被馬氏以治療風濕骨痛的秘方為由灌下麻藥,隨後在不省人事中被宋某打斷手腳,然後焚屍滅跡最後拋屍與河中。
但如果在死者被害時並沒有服藥,上述的一切猜測都將發生改變。
“宋某此人經曆如何體型是否壯碩”
“回大人,宋某年輕時曾外出跟車經商,因為一次行商中摔斷了腿從此落下殘疾,幾年前返鄉回來,並不壯碩。”
一個腿上有殘疾,體型又不壯碩的人想製服被害人這種正直壯年又長期下地乾活的農民開什麼玩笑。
除非偷襲或是用藥,否則絕無可能輕易的將被害人製服並不引來其他人的注意。
“宋某的家在哪你們可搜查過了”
捕快指著山下的那個小村說道
“宋某的家就在山下村子邊上,早年因為行商賺了一些錢,所以他家相對比較顯眼。”
林天賜順著看過去,確實比較顯眼,因為他家想必其他人家富裕不少。
“事發之後宋某家裡有慌忙翻找的痕跡,故而認定此人連夜出逃。”
“他可有親人”
“沒有,此人是個孤兒,長大以後便跟隨商隊外出行商了。”
林天賜又問
“錢財可有搜到”
捕快想了想
“大約搜到若乾散碎銀子和藏匿於隱蔽處的銀票數百兩。”
“有銀票麼”
低頭思考一會兒,林天賜揮揮手道
“回去,叫犯人過堂,再叫仵作上來重新驗屍。”
話音剛落,麵前的景色再次轉回公堂之中,如果是遊戲的話還真挺方便的
林天賜看到堂下屍體旁站著一個中年男子,問道
“你是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