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了夜總會的差事,現如今,宋錚唯一能養家的途徑,就隻剩下了街頭賣唱,本來地鐵站是個福地,連續兩天都能遇見那衣著時髦的女土豪,可偏偏有人看著眼紅,打了一架,現在地鐵站也沒法去了,連著找了好幾天,宋錚才選中了離家三站地的一個過街天橋。
這裡人流量很大,生意也好做,宋錚已經連續在這裡堅持了三天,每天都能有一百多塊錢的收入,滿足父女兩個的日常開銷是沒有問題了。
那首《斑馬斑馬》,現在已經成了宋錚每天必唱的曲目,經常有人連著好幾天過來捧場,必點的就是這首歌,有的時候,一天下來,宋錚要唱四五遍,好在憑借著這首歌,也引得不少人慷慨解囊。
幾天唱下來,宋錚也攢下了幾百塊錢,正琢磨著,要是生意能再好一點兒的話,就把宋寧送到小區附近的幼兒園去,孩子不能整天跟著他風餐露宿的。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著啦
我隻是個匆忙的旅人啊
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
浪跡天涯
唱完這首歌,宋錚俯身收攤,又有不少人把身上的零錢放進琴盒裡,宋錚也不說謝謝,在他看來,這都是他應得的,當然,人家要是不給,他也不能說什麼。
“妙妙!跟爸爸去吃午飯!”
宋寧這些天也喜歡了,宋錚唱歌的時候,她就在一邊拿著玩具玩兒,有的時候,也會有幾個中學生過來,幫忙照看她,孩子倒也不顯得寂寞,或許對她來說,能每天跟著宋錚,就已經是最大的幸福了。
“嗯!”
宋寧應了一聲,懂事的把玩具收進宋錚給她買的書包裡,背在肩上,牽著宋錚的大手,父女兩個走下了過街天橋。
在這附近有個炒菜館,店很小,但做的菜味道不錯,而且很便宜,這幾天,父女兩個的午飯都是在這裡解決的。
一隻腳已經邁進了店內,突然宋錚聽到有人在喊。
“就是他!”
宋錚一愣,本能的以為是尋仇的來了,重生之後,他先是在夢緣夜總會的門口,暴走了光頭黨,緊接著又在地鐵通道裡,打了三哥黨,要是有人來尋仇,倒也不覺得奇怪。
轉過頭,宋錚正琢磨著是抱著宋寧逃走,還是活動一下,就看見,一男一女兩個人已經到了他麵前。
那個女的正是在地鐵通道裡幫過宋錚的時髦女郎,那個男的,宋錚看上去也有些麵熟,隻是記不起來在什麼地方見過,高高壯壯的,花卷頭,留著小胡子,挺著大肚子,這會兒正眯縫著兩隻小眼兒上下打量著他。
“你們這是~~~~~~~~”
時髦女郎也不理宋錚,隻顧著跟那花卷頭說話:“怎麼樣?合適吧!”
花卷頭看了一會兒,微微點了下頭,說了句:“還行!”
宋錚是徹底糊塗了,這到底要乾什麼啊!?
“我都找了你好些天了,剛剛從遠處看,我還以為我認錯人了,要不是看見這小女孩兒,估計有錯過了!”
時髦女郎也不管宋錚一臉的迷惑,自顧自的說著:“張導!這次算我立了一功吧!”
被稱作張導的花卷頭,笑了一下,滿滿都是痞氣:“立什麼功,形象倒是挺合適的,誰知道他行不行啊!”
宋錚被這倆人圍觀了半晌,本來心裡就不自在,又聽了這些莫名其妙的話,就更加不耐煩了:“我說,你們誰啊!有事兒沒事兒啊!?”
花卷頭聽得一愣,看著宋錚,說:“你~~~~~不認識我!?”
我艸!
我認識你哪根蔥啊!看著倒挺麵熟,不過宋錚可以肯定,以前那位宋錚不認識這人,估計是這花卷頭長得麵善,和他以前認識的某個人長得相似罷了。
“不認識,你誰啊!?”
剛剛這倆人的舉動,讓宋錚沒辦法產生一丁點兒好感,語氣也就生硬了些。
花卷頭恍然,笑了說:“對!你不認識我,也算正常,可是你不認識她?”
花卷頭說著,一指身旁的時髦女郎。
聽他這麼一說,宋錚倒是真覺得這女的有些眼熟,好像還真的在什麼地方見過,隻是那女的鼻子上架著個寬大的墨鏡,幾乎遮住了半張臉,也看不真切。
見宋錚還是搖頭,花卷頭都愣住了,又問:“電影!《春天的狂想》看沒看過?”
春天的狂想?
光聽著名就滿滿的文藝氣息,隻可惜宋錚根本你就不好這口,當初在橫店的時候,跟著劇組混,他倒是不挑肥揀瘦,可是要進電影院看電影,他隻會選那些大片,所謂的藝術類電影從來都不是他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