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全滅(2 / 2)

宋錚都被鄭均感染了,原本還有點兒收著,現在也顧不得那麼多了,好像要和鄭均比比誰得嗓門大一樣,對著話筒狂吼著。

第一次聽這首歌,就是在宋錚重生前的那個晚上,因為突然被選中了要參與《華夏好歌曲》,宋錚便將之前幾期節目從網上找了出來,打算了解一下,結果冥冥之中,似乎有所定數,他一下子就選中了這首歌,聽過之後,感覺自己一下子被扔到了屠宰場,所麵對的一切都是瘋狂和血腥,那種感覺太深刻了,聽《斑馬斑馬》,他需要聽無數遍,才能明白是什麼意思,但是這首歌,他隻聽了一半,就徹底迷上了。

那個彝族歌手用他最質樸的嗓音,表達了他對愛情,對生命,對信仰的虔誠,在那個小個子狂野的歌聲當中,所有辭藻華麗,用來歌頌的歌曲,都變得那麼蒼白。

從台上下來的時候,宋錚感覺自己的後輩都濕透了,剛剛和鄭均一通狂飆,讓他的嗓子都有些沙啞。

“過癮!過癮!”鄭均也好不到哪去,他的嗓子同樣啞了,這種完全不運用技巧來演唱的方式,對嗓子的複旦實在是太大了,但是,誰還在乎那些。

灌了一瓶啤酒下去才感覺好了點兒,鄭均攬著宋錚的肩膀,大有一種相見恨晚之感,如果說剛才,他還是看待宇全的麵子上,才對宋錚客氣的話,那麼現在,他是真的對宋錚有了種知音的感覺。

“小宋!這歌你是怎麼寫出來的!?怎麼說呢!我艸!太深刻了!牛.B,真牛.B,好家夥,你這一開嗓兒,把我們這幫老泡兒都滅了個乾乾淨淨,牛.B,牛.B!”

鄭均平時不是個喜歡說話的人,大多數的時候,他都沉浸在自己的音樂世界當中,享受著自己的生活,隻有在和這些朋友們混在一起的時候,他才會變得健談,可像剛才那樣,發了瘋一樣的宣泄,還沒有誰見過。

現在發泄完了,可鄭均一想到剛剛宋錚唱的那首歌,他的心裡就貓爪子撓一樣的癢癢,恨不能再衝到抬上去,吼兩嗓子。

宋錚也看出來了,重生前那個晚上,宋錚聽的其實就是在《華夏好歌曲》決賽的時候,鄭均和彝族歌手合唱的版本,唱完之後,鄭均也表示,聽到這首歌,他就完全被迷住了,毫無理由,來做幫唱嘉賓,也是他主動要求的,隻是為了唱一遍這首歌。

看起來,現在換成了宋錚的版本,也是一樣。

“均哥!你要是喜歡,這首歌就給你了!”

鄭均正琢磨著該怎麼表達自己對這首歌的激動之情呢,突然聽到宋錚說了這麼一句,猛地就愣住了,盯著宋錚看了好半晌,遲疑的說:“小宋!我可沒彆的意思!”

宋錚笑了:“我也沒彆的意思!其實,這首歌不太適合我,我覺得要是你唱的話,更有味道!”

宋錚說的可是心裡話,這首歌他喜歡,真心的喜歡,但正是因為喜歡,他才更想要找個適合它的歌手來演繹,他找不到那位彝族歌手,但遇見了鄭均,顯然,鄭均也是最適合這首歌的人選。

鄭均一聽這話,立刻沒辦法淡定了:“小宋!你真舍得!”

作為音樂人,鄭均非常了解一個創作者,對自己作品的感情,說那一首首作品是創作者的孩子都不為過,把自己的孩子送人,那感覺能好受得了才怪了。

宋錚笑著點點頭:“沒什麼舍不得的!讓最適合的人唱,才對得起這首歌!”

鄭均笑了,對著宋錚豎起了大拇指:“你牛!你是真牛!得!我也不磨嘰了,不過話提前說好了,我可不能白要,明天你來紅星生產社簽合同,旁的事,我來辦,我知道錢沒辦法衡量這首歌的價值,但絕對不讓你吃虧!”

鄭均都這麼說了,宋錚也就不矯情了,點點頭應了,接下來的時間,大家喝酒唱歌,這些搖滾老炮兒對待宋錚的態度明顯更好了,一個如此灑脫,又有才華的人,總是會更加容易贏得彆人的青睞。

離開酒吧的時候,鄭均還不忘和宋錚約好了,明天到紅星生產社簽合同,眾人散去,隻剩下了胡海全和陳宇凡兩個人。

“小宋!你怎麼回去啊?”

“待會兒打車回去就行了!”宋錚知道宇全的戲份今天已經全都拍完了,“有機會的話,再一起喝酒!”

胡海全也笑了:“聽你這話就言不由衷,怎麼著?不願意見著我們啊!”

宋錚笑了一下,沒說話。

胡海全把一個紙條塞到了宋錚的手裡,說:“這是地址,拍完張園那電影,記得過來,我說了要向公司推薦你,就一定說到做到!”

宋錚點點頭,剛要說話,就被陳宇凡給攔住了:“彆說謝謝,說謝謝的都不是哥們兒!”

宋錚也覺得自己有點兒矯情了:“那麼~~~~~~~~回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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