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人民廣場吃不著炸雞(1 / 2)

“dilililidilililidada~~~~~~~dilililidilililidada~~~~~~~dilililidilililidada~~~~~~~~~~不知多少孤獨的夜晚!”

趙微這一路走,一路唱的把宋錚唱得都要臉紅了,提醒了幾次,可是看那位大姐精神頭十足的樣子,隻好放棄,由她一個人折騰。

“宋錚!剛剛那首歌,真的很好,聽上去非常有感覺!”古具基操著他那讓人聽著彆扭的港台腔,表達著對宋錚的欣賞。

“得!基哥!您這敬仰之情跟長江泄洪似的,誰受得了啊!差不多就完了,您要是再誇,我可就真驕傲了!”

剛剛在台上唱完《曾經的你》,宋錚接著又給鄭均當了會兒吉他手,等鄭均下台,他就告辭了。

本來鄭均是說什麼都不肯讓宋錚走,非要等演出結束,拉著宋錚一起去喝酒,他們這也算是他鄉遇故知了,宋錚自然想去,可他現在不算自由身,還跟著劇組呢,後天就要開拍了,這要是來這兒的第一天就夜不歸宿的,就算是何秀嬛再怎麼看好他,估計黎平也得讓他卷鋪蓋卷兒滾蛋。

婉拒了鄭均的邀請,宋錚回了他們那桌,幾個人又待了一會兒,人漸漸多了起來,擔心被認出來惹麻煩,幾個人商量了一下,還是改地兒吃夜宵。

李煜這半個東道主建議去人民廣場那邊,據說她上學的時候,經常晚上和同學一起過去,那地兒附近有賣魔都特色小吃的,應有儘有。

本來打算坐車過去的,可是車開到一半,趙微也不知道犯什麼神經病,非要走著過去,說是欣賞一下魔都的夜景,說完讓出租車靠邊,車剛停下,人家就竄下去了,剩下的幾個人沒辦法,也隻好跟著一起,真要是把劇組的女主角給丟了,估計他們這幫人都得被問了死罪。

“還有多遠啊!”樂珈彤第一個就受不了了,她今天出門穿的是高跟鞋,這會兒走得都要拉了胯了。

李煜在一旁攙扶著:“快了!快了!”

宋錚跟在後麵,也是有氣無力的樣子:“李煜!這話你都說了八回了,到底還多遠啊!有準兒沒有!”

古具基拍了拍宋錚的肩膀,笑著說:“出來玩,開心最重要,她要玩,就陪嘍!”

真理啊!

宋錚聽了都要給跪了,不過,勞駕您彆拿我當拐棍兒成嗎?

“剛才她究竟喝了多少啊!?”

宋錚看著趙微跟前邊兒,一邊走一邊扯著脖子唱“dilililidilililidada”,那模樣絕對是喝多了,要不然的話,好歹也是一大明星,紅得發紫的青少年偶像,怎麼都不至於這樣啊!

一直扶著趙微,不讓她往馬路中間跑的林欣如回過頭,一臉無奈的看著宋錚:“你還說,要不是你剛剛把氣氛炒的那麼High,她也不至於喝那麼多啊!現在好了,回去之後,肯定要被何姐罵,到時候,我就拿你當擋箭牌!”

我去!

誰說紫薇格格溫婉賢淑的,這黑鍋扔的,直接都扣宋錚腦袋上來了。

終於,傳說當中那個適合吃炸雞的人民廣場到了,附近倒是沒瞧見多少賣小吃的地方,估計是整理城市形象,我大城.管集體出動掃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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