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寫劇本(2 / 2)

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但總把自己放得很低,對他的戰友,無論軍官還是農民,學者還是草莽,他都非常尊重,說他是貫徹我黨和群眾打成一片的方針都顯得太過功利,準確的說,他是那種真正把“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學進了骨子裡的人。

可這麼一個細膩有內涵的人,卻又長了一顆活見了鬼的腦袋,即使被槍指著也能瞬間想出十七八個主意,隻要還活著就能讓鬼子喝了他的洗腳水,在和鬼子強弱懸殊的對陣中,他的智慧經常表現為鬼靈精怪,他很多克敵製勝的方法,簡直讓宋錚在看的時候,覺得促狹。

他能用一顆手.榴.彈炸翻一輛坦克,用三個人包圍十一個人,用鬼子的司機開鬼子的車送鬼子要抓的人逃離鬼子的包圍圈,用漫天要價、坐地還價讓彆人毫不磕巴的答應了他的要求,還自覺撿了天大的便宜。

看外形,他絕對是個令人掉以輕心的對手,但他花樣百出到叫人猝不及防,加上一口流利的日語,經常繞得鬼子分不清東南西北,被他親手乾掉的鬼子,倒有一半是被他繞暈之後,稀裡糊塗死在自己人手上的。

話說死就死了,但死得這麼白癡,這麼挫敗,真是太窩火了,所以和歐陽正麵過招的鬼子,一般不容易被他打怕了,但很容易就被打毛了。

四道風,這是一個在故事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人物,他有一個黑社會老大的叔叔,卻靠拉黃包車為生,一身武藝,仗義執言,但絕不仗勢欺人,是個另類當中的另類人物。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和歐陽山川認識,隨即就成了生死兄弟,日寇入侵,他纏著歐陽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馬組成抗日遊擊隊,就叫“四道風”。

這個外表狂放,內心如火的漢子,粗到叫龍文章“龍烏鴉”,叫何莫修“廢物雞”,細到一邊聽著叔叔的叫罵,一邊蹲在地上給叔叔洗腳。

他是一個沒有遠大理想的人,但卻熱愛自己的家鄉和父老鄉親,八年抗戰對於他來說實在是太長了,他失去了一個又一個至親至愛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厭倦這場該死的戰爭,但也在戰火洗禮中撕心裂肺的成長。

宋錚對四道風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這是一個硬到了在遇到了極大外力作用之後,寧肯斷掉,也不願扭曲變形的程度。

龍文章,對宋錚這麼一個有著製服情結的人來說,《生死線》裡,最令他覺得有視覺衝擊效果的當屬龍文章。

劇中有一場戲,令宋錚這個粗漢子都有了落淚的衝動,龍文章去送彆華.盛.頓吳,穿著曾經被同僚們取笑的舊軍裝,三十年代土得開花的款式,洗得發白,所有的關節處都起了窩,受傷的肩上亂包著血汙的繃帶,一支經何莫修七拚八湊改造的三八大蓋掛在肩上,整個人土得掉渣。

可就是這個土得掉渣的人,卻坦坦蕩蕩地喊:“我是龍文章,是你的朋友!姓吳的小子,你是我的朋友嗎?”

看到這一幕,宋錚感覺淚水都在眼眶裡打轉,唇角卻不由自主地往上翹,就在這個瞬間,他隻覺得心頭風光霽月,滿滿充盈的都是大光明大幸福。

那種又心酸又好受的感覺沒有辦法訴諸語言,隻能在心裡不斷重複:太帥了,太帥了,這是我見過的最帥的一身軍裝。

當然,龍文章並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帥的,故事的最初,他是一名驕傲到幾乎有點輕浮的國.民.黨軍官。他的才華和他的軍裝穿在一起,令他象一隻驕傲的小公雞。當他在郊外浪費子彈教高昕射擊的那一場,宋錚覺得他真是配得上那句“年少輕狂”,隻可惜,他所處的時間怎麼也當不起“幸福時光”這四個字了。

這樣一個龍文章,事實上是那個時代很多出身較好的戎裝兒郎的縮影,他們有他們的理想,那理想是為國捐軀,馬革裹屍。當然,能夠不裹屍而返最好了,從戰場上建功立業,報效國家的同時謀得遠大前程。

在他們的理想圖景中,說不定有這樣的場麵:驅逐外虜以後,鮮衣怒馬,戰功赫赫地返回故鄉,和媽媽或者心愛的姑娘一起分享榮耀,在兒時的朋友麵前訴說自己的夢想。提起戰場上的過往,說不定還會淡淡一笑,“不過爾爾。”

這樣的理想和個人追求對那個時代中很多天真的年輕人極具誘惑。

雄性的尚武,征服感,獻身的渴望,在世界上留下自己印記的衝動,這所有東西構成胸腔裡一股絕不肯安分的沸騰熱血。

無數人,就象龍文章一樣,打個醬油就永彆了故鄉,把老爹老媽和心愛的姑娘統統留在身後。

他們中的大多數,並沒有踏著凱歌,就著夕陽回來,而是永遠地留在了某個彆處,成為“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何莫修,又是一個讓宋錚非常喜歡的角色,在四個主角當中,他可以說是最不招人待見的,就連“四道風”裡的人都一致叫他廢物雞。

一個文弱至極的,在那個年代幾乎不能稱為男人的男人,一個思維完全理想化,和周圍的一切事物都格格不入的背著美國國籍的中國人。

如果說,歐陽山川的腦門上除了那個彈痕,還寫著一個字:忍;那麼何莫修的腦門上就寫著這五字:我是外星人。

最搞的一幕是他因身份特殊而被幾幫人追得想跳樓,抱著高家閣樓發抖,不敢生也不敢去死,高老爺子說:這麼高跳下去死不了。他說:我計算過了,這樣跳下去,頸椎斷掉,會死。

就是這麼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笨蛋”,卻用他滿滿當當的大腦,乾著所有人都乾不了的事:用希奇古怪的廢料做炸彈、做防彈背心、給龍文章做瞄準鏡、給歐陽做手術。

這個極端熱愛包括花花草草在內的所有生命的人,這個拿著槍寧可殺了自己也不敢指著鬼子的人,研究的恰恰是人類曆史上殺傷力最大的武器,或許可以將這理解為對人類、人性本身最大的戲謔。

四個主角,還有圍繞在他們身邊形形色色的人們,一同譜寫了一場,即便是史實,也注定要淹沒在曆史塵埃之中,卻又經常會被人偶爾提起,頓覺蕩氣回腸的抗日大劇。

宋錚越寫越覺得興奮,他感覺自己的每一個毛孔都張開著,手中運筆如飛,簡直難以想象,一向不愛學習的他,有一天居然能將筆用到這個程度。

林欣如期間出來過好幾次,每次看到宋錚依然在伏案疾筆,雖然心疼,卻又不忍心打擾。

等到宋錚落筆,依然天光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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