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看桑曉曉盯著筆狠不下心的樣子,以為桑曉曉是覺得貴不舍得買。她笑笑小聲說:“我兒子說,邊上那個筆更好用。就純鋼筆。五塊錢一支看著貴,其實算便宜了。你到城裡買,款式稍變一變,鋼筆頭完全一樣的要十八!”
讀書確實費錢。門口修車隻收一毛,一支鋼筆要五塊。
桑曉曉總共帶了十塊錢,去掉打電話和修車的錢,剩下九塊多。
她視線頓時落到阿姨說的更好用鋼筆上。
這一套鋼筆長得確實不微妙。外殼中規中矩是較為庸俗的藍綠色,鋼筆頭纖長又漂亮,比桑曉曉原先用的筆要好一個檔次。
光看筆頭,屬於性價比極高的鋼筆。比起其他鋼筆來說,確實很不一般。生產廠家如果審美跟上,價格能翻好幾下。
支持喜歡的東西最好的態度就是花錢。
她拿了一支交錢:“買一支。”
阿姨沒想到桑曉曉竟然自個能掏出那麼多錢來,眉開眼笑的:“好好!我給你包一下啊。他們廠的鋼筆還送個小盒呢。”
“小姑娘看著漂亮又愛學習,真是好事情。”阿姨在那兒一邊寫單子,一邊直說,“我兒子呀也愛讀書。他老說讀書讀得高,以後外頭闖蕩才有得是機會。結果呢,書讀得高,眼光也高。小姑娘一個瞧不上眼。他也不看看人小姑娘能瞧上他麼。”
她說著說著,醒悟一樣看向桑曉曉:“小姑娘有喜歡的人沒?沒要不要……”
桑曉曉發現了,小河村這邊的長輩說話三句話離不開結婚以及小孩。再多聊兩句就聊家裡長輩。
“不要。”她這才幾歲?
有個未婚夫就夠難過了,還要相看彆人嗎?這年代明明是自由戀愛的年代。
桑曉曉沒經曆過一些事,但因為看的東西多,知道現在的老教授是非常不吃香。幾十年後世界聞名的大科學家,有不少上三十多才找到合適的好對象。
不是因為沉迷學術,純粹是因為家庭背景複雜以及個人工資相當慘淡。
阿姨的兒子大概率屬於這類型。
她對知識分子是尊重的,但這不代表自個要把自個搭進去:“大不了就不結了唄。要是喜歡小孩,以後領一個。”
阿姨震驚看向桑曉曉:“啊?這怎麼能不結了呢?”倒也沒必要這麼極端吧!
桑曉曉的觀念來自幾十年後。即便是幾十年後這中觀念也不屬於大眾觀念,更彆提現在了。她不耐:“兒孫有兒孫福。他多大了還要你這麼操心!他自個的日子難道過不好麼?”
她嬌氣裡帶著嫌棄,聽得阿姨心裡起了小疙瘩:“哎,他能過得好的。這小子就是……唉……那不一樣。這結婚和不結婚,完全是兩中日子。”
桑曉曉以前不考慮這個問題,不理解。
桑曉曉想了下。她自己不結婚過得挺高興的。哪怕偶爾碰上點事情很生氣,但總歸還是覺得日子有趣。以後好好寫稿子賺錢,努力買電話機買電視。再過些年就能買電腦。
往後的好日子想想都開心。
這要是和傅元寶結婚,她每天都能被氣死。
傅元寶能做到很多事情。夜不歸宿,連日毫無音訊,穿著土氣礙眼,性格強硬,自以為是,滿腦子交易銅臭味,做飯都能燒廚房。
一舉例,桑曉曉提前生氣。
她語氣加重:“確實是兩中日子,明顯不結婚更好!”
一個屋簷下住兩天就能氣哭她,幾十年還了得?
話剛落,不遠處傳來傅元寶帶隱隱笑意的聲音:“你沒結過婚,怎麼知道是不結婚好,還是結婚好?”
桑曉曉轉過頭,看到傅元寶走過來。
不看不知道,一看她人都僵住。
她被震在當場,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來表達自己的內心。
她不知道傅元寶早上回家躺下就睡。剛被叫起來洗漱一看頭發,一半翹著,完全壓不下去。他尋思著桑曉曉老說他土,他乾脆將桑曉曉當大客戶對待,拿出摩絲抹了頭發。
所有的頭發被他全順到腦後,靠著定性的摩絲根根分明。這東西非常好用,用完根本看不出幾天沒洗頭,因為頭發會結成有些濕潤的一簇一簇。
衣服是整套的灰色西裝,內搭襯衫。
本來這個套裝是沒什麼問題,就連衣服他這次都沒完全塞褲腰帶裡了。可他不知道在哪裡學了個圍圍巾,用一條灰色的圍巾圍住了脖子。
問題是,時尚的人圍圍巾,會有七八百中圍圍巾的方式。他們能將每一中都圍出優雅或者時尚的感覺。
但傅元寶不僅穿襯衫圍圍巾,還給自己脖子繞了非常土氣的三圈,勒得很緊,一頭甩在前麵,一頭甩在後麵。
要是有兩人一前一後,稍微用點力氣,傅元寶就能被勒窒息。
圍巾好好的片式,更是被他抓成粗麻繩一樣。纏在脖子上足夠保暖,也足夠讓桑曉曉頭皮發麻。
她第一次見身邊有人能把圍巾圍得那麼像冬天裡擺地攤,被凍得不行,強行用圍巾裹自己三圈當保暖的小攤販。
頭發被這麼梳理,圍巾被這麼裹。他的脖子那段看上去比腦袋都粗。
桑曉曉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聲音:“傅元寶。我該慶幸你好歹買的是條灰色圍巾,而不是一條紅色牡丹花的嗎?”
傅元寶沉默了兩秒。
這條灰色是彆人送的。
傅元寶想起桑曉曉沒翻的抽屜裡,深埋著真穿戴過的紅色牡丹花圍巾:“……小奶奶送過我一條。你要是喜歡我可以送你戴。”
桑曉曉眼前浮現出畫麵:“……”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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