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大和朝將士的官職製度(1 / 2)

去往沈家的路上,她們就聽說了王雪梅和賀天德的事,同時也知道了沈戰竟然當了千戶。

她們聽了不由大受打擊,邊走劉鳳盈忍不住道:“娘,月姐兒,這可怎麼辦,那沈戰竟然當了千戶,我們之前的計劃還能成嗎?”

何氏也有些忐忑,“是呀,月姐兒,接下來我們怎麼辦?”

“不急,這沈家我們先不要招惹,看看底細再說。

不過,我們也不用過於害怕,一個千戶而已,不過是個九品的小軍官,雖然和鎮長同品階,但畢竟隻是個軍職,他人在邊關軍營手還伸不了那麼長,管到我們這來。

所以這千戶雖然與鎮長同階,其實在外麵也不那麼有權力。等他走了,我們就不用怕他,不會影響大姐與那關天宇的親事的。

不過,娘,大哥他要更努力些把功名考下來才行了。

現在這沈戰就做了千戶不出幾年如果他在邊關順利就得是都尉,校尉了到時候,我們怎麼和人家抗衡?”

何氏聞言想了想深以為然,“嗯,這事我會給凱哥兒說的,隻是這妝我們還去添嗎?”

“去,當然等去,不是說孟子嫻和陸楚月她們都還在沈家嗎,來都來了,這麼好的結交她們的機會當然不能放過。”

而此時清河村平日裡大家聚堆侃大山的大樹下,村民們也在興致高仰的談論著沈戰做了千戶的事。

在大和朝,兵員的來源主要是征兵,另一小部分是曆代的軍戶,再有就是被充軍的犯人等了。

不說軍戶和被充兵的,這征兵入伍一般都是朝廷出征召文書時強製每家每戶征集的,當然有銀子的一般可以用銀子代替,有功名的男子也可以免除家裡的軍役。

而這除了強製征兵入伍的時候,平時百姓們也可以自願去當兵,隻是這時候就看朝廷需要不需要了。

而沈戰就是屬於自願去當兵這一類。

與之前所有的朝代不同,他們大和朝比曆朝都要仁慈的地方在於不管是強製征兵還是平時自願入伍的,當夠五年兵就可以返鄉,而且這五年朝廷管吃住穿,每個月還有一百文到三百文不等的軍餉,示駐守的地方而定。

五年義務兵後,如果你當了軍官就可以繼續留下,而沒有當軍官的普通士兵想留下也可以申請留下,那時候軍餉會上漲一倍。

沈戰是九年前去當的兵,四年前就當夠了五年義務兵,以往大家見他繼續留在軍營還以為他是舍不得軍餉申請了繼續當兵,畢竟如果不怕生命危險,軍營的待遇其實比回家種要強上許多。

特彆是駐守邊關的聽說每月普通義務兵就有六百文軍餉,這翻倍豈不是一兩多銀子,如此可比鎮上的賬房先生收入都高。

隻是百姓們曆來把當兵視如猛虎,有銀子也要有命花,所以樂意去當兵的人還是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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