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16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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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下雨的時候,李紅梅沒把它當一回事,心裡還嫌這雨打擾她出去找外快了。

彆看她住在城裡,她每天想的是怎麼多賺點錢,怎麼把兒子勸上正道。

想掙錢給兒子換一個好一點的房子,讓兒子也娶一個好媳婦。

是的,雖然她對自家兒子一百個無理由的偏愛和濾鏡,但是她還是希望兒子能找一個正經的女朋友。

彆的不說,肯定要比隔壁申家老婆子的孫媳婦好吧!

而不是每天晝伏夜出,帶回來的女朋友也濃妝豔抹不像個正經人。

彆看彆人說她兒子快三十歲了還整天在外麵不乾正事,但她知道,這都不是她兒子的錯,而是這些一般的工作和女人都配不上她兒子。

畢竟,那可是她兒子啊!

要知道,沒有誰能比得上她的兒子。

為了她的兒子,當水淹到他們小區後,她舍不得兒子去人擠人的安置點,李紅梅轉頭就厚著臉皮聯係了自己的大姐。

而靳時雨的房東吳珍,就是她大姐的女兒。

這遇到這種成災的壞天氣,找有餘力的親戚幫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旁人家其樂融融的互幫互助在李家姐妹間那就不太一樣。

至於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李紅梅和她兩個姐姐的關係並不好。

或者說,是李紅梅的姐姐們單方麵就不願意搭理她。

——李紅梅小的時候日子過得那算是村頭女娃一等一的,但那並不是因為她家多有錢,她有多受父母的寵愛,而是因為她上頭有兩個比她大十來歲的姐姐。在她還是個五六歲的娃娃時,她們已經出去打工掙錢了,因為被勒令要把工資大半交回家裡,兩個老實的姐姐照做了,所以李家的日子一下就好了不少,哪怕父母重男輕女更偏愛她哥哥,但李紅梅也跟著得了不少好日子。

可這樣的日子隻持續到她十三四歲的時候,因為她的姐姐們找了對象要嫁人。可她的父母哪舍得能為家裡掙錢的兩個女兒去彆人家,所以他們不僅不同意,還想要狠狠教訓兩個女兒。

而李紅梅在內心裡也站在了她父母這邊,她可不傻,她知道的,如果她的姐姐們結婚了,那她們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後,還會把工資交到這個大家裡嗎?

已經十三四歲的李紅梅已經開始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她開始暗戳戳的要勸姐姐不要結婚,可已經在外打工多年的姐姐卻好像一眼看穿了她的想法,不僅抽出了手,還直接轉身出了房門。

自那之後,兩個姐姐都對她淡了不少,由其在她們抗爭成功後,李紅梅當初的不妙預感果然成了真。

她們嫁去了城裡,卻對鄉下的他們不管不問。

李紅梅難得聰明了一回,沒有和父母一樣跟著鬨,她雖然心裡也不滿,但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主動想要緩和姐妹之間的關係。可不知道是因為年齡差大,相處時間少所以感情淺,還是因為她在姐姐們因為婚事最難的時候選擇了父親那一邊太傷她們的心……總之,沒什麼效果。

後來她也去打工供家裡生活,在成年後,又被父母介紹能給出高價彩禮的“厚道”對象,但她最後同樣忤逆了父親的想法,並且,她還想著借著同樣的經曆向兩個姐姐說開,好擯棄前嫌。

可大姐還是待她冷淡,二姐雖然笑眯眯的,但她一提讓幫忙給兒子家駿找個工作就扯開話題就是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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