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晴站在拐角,漆黑的眸子閃了閃。
審訊室在公安局的一樓,說是一樓,其實應該算地下室。沿著台階往上是公安局的門層廳,但這門層廳其實是二樓。它的一樓有一半在地底下,入口離那台階不遠,不過是向下的。進出隻有一個刷卡的大門,能刷開大門的卡隻有負責管理審訊室的幾個人。
淩風坐在一邊的長椅上,看著那個男人被守身登記,然後被帶進了裡麵。
接下來的事與她無關,涉及到的不是她專業內容。再加上小白這個樣子明顯是被公安局裡的東西鎮住了,能鎮到這個地方的法器不是埋在地基裡就是填在了牆裡。
即使是這樣,負一層也陰冷的很,可以想到以前這塊地是多麼的凶。
今天值班負責給嫌疑人登記、保管物品的輔警看見淩風一個小姑娘坐在這,指了指裡麵對她說:“這個門進去,有一間屋子開著門,那屋裡有飲水機。”
說句實話,淩風好奇心有點重,因為小白的狀態壓製住了她的好奇,結果被那人一句話勾了起來。想著不去一次多虧啊,這不得白來?於是她借著這個機會光明正大地走了過去。
那是一條很深的走廊,左邊是兩排緊閉著的房門,右邊則是衛生間。在淩風的對麵,是一間“采集室”,采集室的大門口有一排藍色的腳印,看起來是貼上去的。進去之後是一張辦公桌,桌上有一次性杯子,桌子的旁邊是飲水機。再往裡麵,雪白的牆麵上貼了刻度尺,像是量身高用的。
淩風多看了一會。
審訊用不了那麼多人,像大隊長這樣的已經很久沒有參加審訊,多把機會留給年輕人,鍛煉一下他們,不然新人跟不上老人退休換代的速度。
負責審訊的是今天大隊的值班民警,剩下的跟大隊長打過招呼之後都走了。
大隊長磨嘰到了最後,等人散的差不多之後找到淩風,遞給她五萬塊現金。
嶄新的粉紅色大鈔,淩風眼睛一亮,拿了就準備回家。
被出來準備跟大隊長說事的郎晴看見了。
她怎麼想怎麼覺得那輛車有些反常,按理說大貨車是不給走城裡那條路,再加上城裡人多車多,紅綠燈多,一般的大貨車都選擇繞城走,很少有這樣往城裡來的。
再者說,那個人太奇怪了,就像是乾了什麼壞事一樣。在他差點撞到李玟時他下車還囂張的很,等到郎晴把他抓的時候,那個司機的反應很有問題。
結果等她剛剛出來,就看見大隊長跟淩風的私下交易。
這私下交易……郎晴抬頭看了一眼他們頭頂上的攝像頭。
“咳,這個是李玟的懸賞金,這位淩小姐提出了有價值的線索,配合我們抓到了人,所以我……”
“所以你就提前把賞金付了?”郎晴蹙起了眉頭。
大隊長有點尷尬。
人抓到了不假,想拿錢得公安局領導簽字審批,走一係列的流程,像這樣前腳抓人後腳拿錢的隻有兩個可能,要麼是大隊長自己掏錢墊的,要麼是大隊資金墊的。
郎晴覺得不按程序走不好,就想讓淩風把這錢換回來,等局領導簽字蓋章之後再把賞金打給她。結果郎晴剛剛上前半步,一句話還沒說呢,就看見淩風跟防賊一樣把錢揣進了懷裡,整個人往後退了一步。
“你再過來我可就喊搶劫了”。淩風全身警鈴大作,生怕郎晴因為自己踹她一腳的事報複自己。“這裡這麼多警察看著,你可不能知法犯法啊”
郎晴一看這是不打算還了,正準備好好跟她講講道理,就被大隊長攔下了。
“好了,我是我跟幾個大隊領導開會做的決定,用大隊資金請她出來抓人,賞金也是隊裡先墊的。反正這錢跑不了,最多三天局裡的錢就能下來。”大隊長看還有些不服氣的郎晴,轉移了話題。“你怎麼還沒回去,是不是有事請找我?我找個人把她送回家,你等我一下,我們慢慢說”
“我的事情不急,明天說也來得及,你就彆找人了,我送她回去”。郎晴看了一下受到驚嚇的淩風補了一句說:“我知道她家在哪,離我家不遠,我去過幾次”
還請她出門?連動手抓個人就開價三萬塊,這出門找人得要多少?直覺告訴郎晴,這人出門跟賞金的錢是分開算的,尋思著在路上問問情況。
這哪能讓她送!大隊長跟淩風同時不乾了。
原本他都跟淩風說好了,一手抓人一手給錢,唯一的要求就是保密,這種事情不能對外說,好給雙方留下餘地以及再次合作的可能。
再次合作啊,這種事怎麼能讓郎晴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