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運籌帷幄(2 / 2)

重回80當大佬 浙東匹夫 6915 字 7個月前

顧驁前世是理科生,不學曆史,但他也愛看殺韃子的皇漢穿越。在某點一本叫《大宋權相》的書裡,他依稀記得看見過一個情節:

曆史上的宋六陵,是被蒙元韃僧楊連真伽給毀了的。說楊連真伽破棺裸屍,攫取了全部陪葬珍寶。

可姐姐卻言之鑿鑿地說,一直到60年代宋六陵遺址還在,這不就矛盾了麼。

要麼是姐姐口口相傳記錯了,要麼就是吳老狼寫錯了。

如今,查了市圖書館的一手資料,顧驁才明白過來:兩者並不相悖:

蒙元開國的時候,距離宋六陵才幾十年。那時候的古人,哪來的文物意識?楊璉真伽挖墳的目的就是奪寶,所以隻拿些當時就已經很值錢的陪葬品,比如金銀珠寶,名人字畫。

至於享殿的器物、建築材料,這些東西在700年前是不值錢的,韃子也懶得刻意費力、去計劃性地徹底毀壞。

所以直到60年代,即使經過700年的風雨,以及無數次盜墓,依然可以確認還剩宋孝宗、光宗的享殿,依然有地麵遺跡,隻是其他四陵的地表部分蕩然無存了。

這最後兩座享殿的殘骸,確實是除舊迎新的時候徹底墾平的。

“唉,可惜了。能挽救多少算多少吧。”顧驁內心歎息著。

他本來是工科生,連盜墓都不看的那種,對考古和收藏文物興致寥寥。但既然遇到這種事情,與公與私沒有不管的道理。

他打算花點錢,“毀家紓難”從其他知青手上搶收,能買多少算多少。至少不能眼睜睜看著王平山把東西都賣給外國人。

看完地方誌史料,顧驁又翻了一會兒政策彙編。

從書上,他進一步了解了目前文物進出口的規定:

如今的古物出口創彙合法渠道,主要是兩條。

第一條是國家特許經營的出口機構,主動向國外出口。

這個渠道雖然目前管理比較混亂,但畢竟還有一些五六十年代有關部門頒布過的規章可以借鑒,規定過哪些能賣哪些不能賣。隻是十年不可描述期間,因為社會現實而鬆動了。(79年7月後就全麵規範了,但主角不知道。)

第二條途徑,就是來華的外國人或者華僑來國內旅遊、考察,然後少量買些收藏品、離境時自己帶出去。

這種交易的規模比較小,但管理完全是空白,幾乎什麼都讓帶。

顧驁在文獻中,查到了一份中央文件決議,是文物管理局提交的,名叫《對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攜帶、郵寄文物出口鑒定、管理辦法》。

從表述上來看,這份文件貌似能解決問題,但目前才剛剛通過,國wu院的批示是要今年10月正式實施。

法不溯及既往,這意味著該文件趕不上王平山的事兒了。

顧驁也無法從“倒賣古物”的角度舉報他任何罪名。

隻能從流氓和投機倒把著手了。

……

翻完這兩本厚厚的文獻,基本上也到了下課的點兒了。

隨著鈴聲一響,學生們哄堂而散。顧驁也收好了書,然後招呼馬風跟他一起去辦點事。

馬風最近一周貌似挺忙的,也不主動找顧驁“幫閒”了。

顧驁拉他出門的時候,隨口就問他:“最近忙啥呢?我不會耽誤你賺錢了吧。”

馬風態度依然很恭敬:“顧哥你這就說笑了,要不是你罩我,帶我見世麵,我能有現在這麼好過?啥事兒也比不上您的事兒。”

不過,恭敬之中,馬風那種自得的表情也是掩飾不住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聊起了最近的成功:

“不瞞你說,我最近想到了條蹺課來錢的路子——坐汽車火車去滬江倒賣不要肉票的肉,太危險,畢竟要介紹信才能買車票。

但是坐船是不要介紹信的,還便宜。我就可以花1塊錢往返的船費,到姑蘇之後,騎自行車往返滬江,然後偷買一些肉,加價四毛錢一斤到我們這兒的黑市上賣掉。目前我還沒看到有人想到這條路子。”

顧驁聽了,對馬風的毅力頗有幾分刷新:“即使隻騎姑蘇到滬江,一趟往返也得120公裡自行車呢!這種辛苦錢你受得了?”

馬風得意地一笑:“120公裡怎麼了?也就跟人家走路30公裡差不多辛苦吧。再說了,騎自行車不會被路警臨檢,你就是一次性帶五十斤都不會被人發現!那就是20塊錢純利了!”

騎120公裡自行車就能賺普通工人半個月工資的話,感覺就沒那麼累了。

而且馬風的下一句話,進一步讓顧驁顛覆認知。

“再說,我很快就想到新的辦法了——我隻跑了兩趟,就找到了姑蘇的黑市,然後發現那裡的黑市肉價果然比滬江貴一些,但比錢塘要便宜不少。

錢塘1塊2的,那裡9毛5,滬江是8毛。之所以便宜,顯然是姑蘇離滬江近,所以有市民趕60公裡偷偷去滬江不限量買,拉低了姑蘇的肉價。

所以我就找了個姑蘇的黑市大戶,直接談妥了每次從他那裡拉50斤,讓他送貨到吳江碼頭。我雖然單價賺得少了,但不用騎那麼遠自行車了,往返也快。最多給船老大塞包煙,讓他彆管我行李超重,再給船上的蟹農每人散兩根堵堵嘴就成……”

顧驁聽得有些不耐煩了,趕忙讓對方長話短說:“行了,一會兒再吹吧。知道你能,今天先去黑市幫我淘淘看錄音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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