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敏銳地指出:“査先生,一萬塊錢改一部,這個確實很劃算,我幾乎等於沒給錢。隻是不知道。將來時過境遷,我還想再改時,是不是永遠隻收我一萬港幣一部呢?”
査先生老臉稍微有點抹不開麵子。但是他想了想,還是當機立斷:“如果顧生做得好,我今天就承諾了,以後凡是天鯤娛樂自用,不轉包,永遠都是一萬港幣每部每次!”
顧驁微微一抬手:“不轉包,意思也就是,將來如果其他人想買,你可以賣高價。如果我一萬買來轉手賣給那個本來想出高價的人,就相當於違約了,以後你就可以不再一萬一部每次授權給我,而是按市場價重新談,是這個意思麼?”
他一眼就看穿了。
査先生也不再藏著掖著:“這有什麼不對麼?文學作品改編權,都是這麼談的。我能賣給彆人賣高價,跟顧生沒有關係吧。”
顧驁:“可是,目前世界上電子遊戲行業,根本就沒有武俠題材的。將來武俠題材的遊戲火了,那也都是我一手捧起來的。査先生,你雖然行業地位很高,可我不得不說,劇情這種東西,在遊戲改編裡價值不大,遊戲改編,最看重的是角色的人設形象。
如果拋開劇情隻看人設的話,三家排序應該是古金梁,古龍的人物比你更加鮮明,隻是劇情合理性太差。梁羽生的角色不夠鮮明,因為他的書更尊重曆史背景。而你隻是中庸,所以在文學層麵成就和受眾算是最高。
但這種優勢並不一定能移植到遊戲行業。所以未來如果武俠在遊戲領域火了,那也是我捧火了的。你指望送給我改編,火了之後你再賣彆人高價,不是打錯算盤了麼?我顧某人要麼不買,要買就買斷,不然我就去找古龍好了。要不是看在他是灣灣同胞、而你是香江同胞,立場上相對更正確,我現在就能找他。”
顧驁的態度非常咄咄逼人,但也確實咄咄逼人得有道理。
在遊戲行業,不該算顧驁蹭對方的紅火程度,而是顧驁捧紅了對方。
這個邏輯一扭轉,談判形勢就會有質變。
査先生一開始非常激動,完全接受不能:“世上哪有這樣的談法?文學授權,關鍵在於你是否侵害原著、是否醜化原著,都要一次一審。就像去年邵氏拍我的《天龍八部》,我都差點罵街了!
非要弄個滅絕人性到隻剩一絲的大魔頭,於是改成慕容博聯手鳩摩智殺了掃地僧,還學了掃地僧的絕世武功。最後一集強到武功大成全盛狀態的段譽、虛竹、蕭遠山三人聯手合力,才能勉強戰勝慕容博、還付出了蕭遠山被慕容博擊斃的代價——這還是《天龍八部》麼?
你要是買斷了,將來也跟邵爵士手下那幫撲街編劇一樣,隻是借我書裡的人物形象、武功名字,劇情隨便亂設定,那豈不是會殃及我、影視行業的利益,怎麼可能無審查地買斷?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買斷後無法製衡你不尊重原著的問題。”
顧驁聽了,忍不住暗暗想笑。
83年年初這個時間點找上門來,情況真的是很有趣。
82版《天龍八部》已出、83版《射雕》還沒影,如今的節骨眼上,貌似査先生對邵爵士意見很大呢。
顧驁想了想,給了個折衷的意見:“我理解你的擔心,但我也希望你注意我的立場。這樣吧,對於‘不尊重原著’的問題,我們可以談一個豁免條款——你開個價,依然把遊戲界的改編權一次性賣斷給我,包括一切電子遊戲、電腦遊戲,以及未來新式電子遊戲載體設備上的改編權。、影視這些你自己留著。
從此以後,全世界想做你武俠遊戲的,都必須找我轉買改編權。但你依然有尊重原著審查權,如果發現醜化原著的作品,你可以叫停、整改,但不得再賣。
好好想想吧,隻有遊戲改編權賣斷給我,我才會全心全意把武俠遊戲市場的蛋糕做大。未來的年輕人,都是玩著遊戲機長大的,他們沒那麼多時間去看書。影視和還是你自己的,說不定你會需要我的遊戲反過來帶動影視和的流量呢。”
如果顧驁今天是要全版權全部買斷,對方肯定是不肯的,要不就是開個非常逆天的高價,故意不打算讓顧驁接手。
但是,隻是買斷遊戲,其他還留著,那就等於是讓其他媒體生意將來蹭遊戲的熱度了。
一番討價還價後,雙方最終以一千萬港幣的價格成交。
這點錢,大致相當於邵氏如今拍兩三部低成本武俠片的總開支了。
在査先生不知道未來電子遊戲產業會做到多大的情況下,他覺得這個價格還是比較高的了,足以讓他滿意。
他唯一有個附帶條件:如果顧驁想以一千萬港幣成功拿下,那麼他兩年之內必須推出一款跟金庸武俠題材有關的電子遊戲,或者幾款也行,總之要做到累計出貨100萬盤遊戲卡帶。
如果做不到,査先生有權按協議附錄要求加錢。
此外,“醜化原著否決權”依然保留。,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