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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葉紈纏住的顧驁,不得不在國內多盤桓了一兩個月,把美國那邊的生意談判暫時交給小弟馬風料理,拖住時間。
曆史的車輪很快邁入1992年的11月份。
投票結果毫無懸念的出來了,顧驁並沒有改變什麼曆史,隻是當了一把神算,收穫了不少人情和無形的威望。
這些都是可以轉化為話語權的。
11月底,“互聯網”這個概念雖然還沒有正式提出,互聯網也未正式誕生,但是前期的利益分配算是初步談妥了。
顧驁拿到了兩台根伺服器的配額,另外摩托羅拉方麵也如願拿到了一台,不過暫時不打算用——按照IPV4的架構,世界上最多可以有13台互聯網根伺服器,其中一台主根伺服器和12台副根伺服器,但是一開始的時候並不需要全部架設滿。
所以實際情況就是,到1993年,世界上第一波會架設9個根伺服器,顧驁佔了2個,美國人佔了5個,還有布列塔尼亞人和曰本人各佔一個。
還有4個名額隻是初步分配了一下,並沒有真的第一年就架起來,而摩托羅拉拿到的那個名額,就是4個未來留缺的名額之一。
畢竟1992年隻有剛剛試商用的G**無線電話,還沒有GPRS數據通訊,GPRS的測試、試商用,肯定要拖到互聯網全麵誕生之後才能著手。所以摩托羅拉那個名額也算是佔著位置先不拉。
你都沒有互聯網,談什麼移動互聯網。
(G**標準是指2G的語音通訊網路標準,也包括後來的簡訊,這是歐洲方麵主推的。美國人反而因為摩托羅拉的銥星計劃,所以在2G時代略微點歪了科技樹,到3G時代才由新崛起的高通全麵找回場子。
而GPRS是基於G**的數字通訊部分,傳遞的是網路數據資訊,G**本身是模擬訊號的。也就是說,後來國內04年以前用的手機那種20KB每秒網速的龜速網路,就是GPRS,那個東西開啟網頁都很慢。)
另一方麵,隨著1992年即將過去,王安電腦與蘋果公司、IBM這三家形成的“全球筆記型電腦產業第一梯隊”,也通過初步競爭大致奠定了自己的位置。
王安公司佔據了目前全球63%的筆記型電腦市場份額,蘋果公司佔據26%,IBM公司佔據剩餘的11%。
這個數據,在三季度的時候,其實還要更美觀一些——當時王安的單季度出貨量比例佔到了總時長的68%,比年底的時候份額還高出5個百分點,而當時蘋果隻有22%。所以說,蘋果的26%份額,有4個點是四季度的時候反超追上來的。
這裡麵貢獻最大的,就是蘋果的強硬正版保護和反破解,導致蘋果的第三方開發者軟體庫逐步壯大,所帶來的增幅。
不過既然激進的苦果已經埋下,等到打官司的時候,遲早是要連本帶利吐出來的。
12月份時,EFF(電子前哨基金會)的人,如顧驁預料的那樣。
在一次蘋果公司對某些成規模地刷掉蘋果作業係統、改用第三方係統的消費者,提出智慧財產權侵權訴訟後。
EFF瞬間聯合這批消費者,進行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訴,控告喬布斯侵犯了消費者對自己財產的支配權。
當然了,不要總是用陰謀論的眼光看問題,其實這事兒裡麵,也不一定有人設計蘋果公司,完全有可能是喬布斯自己暴君心態作祟,太過狂妄自大想要立威了。
這個案子,後世看官可能不太明白其中原理,類比一下,就相當於有些IPHONE消費者買了蘋果的貨之後,刷機弄掉了原版係統,蘋果也就強硬地覺得你破解和刷機是為了用盜版,侵犯了蘋果的合作軟體友商權益,為了江湖地位和開發者信心,這種苗頭必須打壓。
而類比到個人電腦時代,這個事情其實還要天經地義一些——很多用過MAC筆記型電腦的人應該都直到,在後世大約零幾年的時候,國內很多買蘋果電腦的消費者,因為不習慣MAC-OS的界麵和操作,所以特地把正版的蘋果係統給格式化了,另外裝個WIN-XP或者WIN-7。
這種事情,其實比把IPHONE刷機破解還要天經地義,相當於是說我嫌IOS不好用,我隻買你的硬體,然後你的係統你白送我我都不要用,我寧可裝個安卓。
當然智能手機時代這樣的事情不多,主要是安卓在資源管理方麵比IOS確實沒什麼優勢。
可是在個人電腦領域,WINDOWS顯然比MAC-OS是有不少優勢的,至少用戶操作習慣就是一個大優勢。
1992年底,WINDOWS還沒出現,所以即使有人刷機了蘋果電腦,也不會去刷WINDOWS作業係統,因此他們實際刷的MS-DOS6.0。
如果CPU都是基於類X86架構的話,這事兒還真是可以操作的。當然蘋果為了防止刷機,在找AMD做CPU架構的時候也是有微調的,可架不住某些MS-DOS的魔改者也會跟著適配,讓自己的魔改版DOS係統可以裝上蘋果的硬體。
這事兒就完全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