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並確認文件是真實有效後的李大海,一句話也沒再說,提著李大明就上了車開往長櫻村,到了家裡,揪著李大明的衣領,目光凶狠的對著他吩咐道。
“立即,馬上,把李唐詩給我弄回來。
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三天內,必須把她給我抓到回來!
李大明聽到沒有?
不,三天時間太長了,兩天,必須要在她的高考成績出來前,給我抓回來。
李唐詩那賤丫頭如果兩天內回不來,我就弄死你!”
說是吩咐,不如說是威脅與敬告!
李大海比任何人都清楚,李大明這個弟弟有多麼的貪生怕死,他記得在他們都還是十幾歲孩子時,家裡吃的少,李大海為了一口吃的,把一個富家同學給打殘了。
而李大明正巧就看到了這一幕,自那以後,李大明哪怕總能得到爸媽的偏心私下給的糖果和零花錢,李大明都會乖乖的上交給李大海。
因為他怕,怕自己的哥哥哪天一生氣,也把自己給打殘打死。
再後來李大海去當了執行者,當執行者後的李大海,上過真正的戰場,身上的氣勢就更不一樣了,為了一個女人,李大海甚至對李大明的這個弟弟,還動用過武力。
當然結果,可想而知,李大明退出,李大海得到了那個女人。
“好好好,大哥,你彆生氣,我我我馬上就去聯係李唐詩,讓那死丫頭馬上回來,明天我親自去洋城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