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明這麼鄙視唾棄一番後,想想又不對,說不定彆人說都是真的呢?
瞬間李大明的眼睛裡就差呈現‘錢錢錢錢’的字樣了。
嘿嘿,沒想到李唐詩這死孩子,居然能在洋城這種大城市,擺上攤,還賺起了錢,那未來等她上大學後,是不是可以賺更多的錢?
畢竟,李大明一直都很清楚,如果長得漂亮又有知識的女人,可是很得城市裡的那些富家公子的喜歡的,電視裡都不這麼演的麼?
如果哪天上大學的李唐詩不小心就被有錢人家的公子爺看中了,那不就可以找對方要很多錢?
如此一來,那他答應大哥,把李唐詩賣給彆人去衝喜,到底值不值?
一套縣城的房子,以及他們全家縣城的戶口,再來十萬元。
全部算下來,大概有值個二十來萬了。
這麼多錢,要讓李大明和唐花鳳去賺,可能他們打工到死都賺不了這麼多。
嗯,哪怕現在的李唐詩真的一天擺攤能賺個一千,一個月也就三萬多,等她賺到二十萬也需要半年多。
半年的時間李大明是等得起,但是大哥那邊是絕對不能等的!
噗!嗤!
一腔熱火邪念,就這樣被撲滅!
是了,從李唐詩來到他們家,給他們當雙胞胎的女兒,當奴當婢十六年,哪怕李大明是李唐詩名義上的爸爸,也沒有資格安排並決定她的未來,隻有李大海有唯一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