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後來再有錢一點的時候,特意派人調查過,壓根不是病死。是被她嫁的男人打死的,那男人有神經病,說是媒婆介紹,實際上是把胡華給賣了。
這輩子,她絕對不會讓最好的朋友,再走上老路。
“寶珠,俺不行,俺怎麼能在你家吃。”胡華嘴笨,不知道該怎麼說。
金寶珠三言兩語就打發她去燒火了。
開什麼玩笑,她這張嘴吊上兩斤豬肉都能撐起來!和她討價還價,被她賣了都不知道!
“寶珠,你趕緊領著小嶽回屋,回去躺著。”金媽媽用力把親閨女往淩嶽跟前一推,種了一輩子地的大手,差點把閨女推淩嶽懷裡。
金寶珠心裡齜牙,她老媽純真質樸開黃腔,還一點感覺都沒有呢?
用力穩住身體,偷偷抬頭看了男人一眼,幸好,他也沒聽出來。
對淩嶽的印象隻有一張發黑泛黃的老照片,頭一次這麼近距離的看他。
金寶珠激動了!
媽呀!大男人長得跟小女生們喜歡的愛豆一樣,眼睫毛還那麼長,是想讓多少女人吊死在上麵?
她上輩子好像也沒覺得他長得有多好啊!
金寶珠鬱悶的把審美這倆字,歸類為兩個時代的審美問題。
這個年代,都喜歡四方大臉,壯實大高個,最好一臉老實相。
淩嶽個頭也不矮,目測得有一米八,長方臉、高鼻梁、薄唇,白白淨淨,身上一看就沒有多少肉。
一點都不像個工地乾苦力的,倒像是個小白臉!
不知不覺,兩人一前一後進了屋子。
淩嶽眼尖的看見他的行李袋就放在床邊上,這間屋子結婚以後就住過一晚上,和記憶裡已經大變樣。
倒是床的位置,一直沒變!
金寶珠眼睛嘰裡咕嚕亂轉,心眼子再被親娘推了一把之後就沒有停轉過。
該叫他什麼?
她好像一直沒叫過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