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2)

不做炮灰 外鄉人 6341 字 4個月前

嚴家是答應了幫林琳扶養這個男孩,同時也明白了,林琳與這個男孩並無關係。畢竟那時候林琳才十四歲,就算是想有關係,也生不出來四歲大的孩子。

林琳把石清小朋友說成了是從山賊手中救出來的。父母家人早就死的沒有一個了。看著可憐,便救了下來。隻是她一個女孩子不方便帶著這麼個小豆丁,於是才送了過來。有了這套說詞,就算是將來石清長大了,也不會想著去尋父尋母了。

除非他不想活了。

就這樣,三四年過去了。石清那孩子遠在遼東。而沈柔雖然時常跟著桑將軍去邊境,但天各一方,想要再見,卻是難之又難。

在單元劇中,石清十歲的時候到開封尋母,那時的沈柔還沒有一兒半女。但現在,按著時間算,石清不過八歲左右,沈柔便又生下兩個兒子。

命運就此改變了。

每每想到此處,林琳都有一種積了大功德的感覺。當然在參加完桑家二少爺的周歲宴後,林琳的這一想法,更是堅定了。

可能是生活幸福,又沒有了子嗣的壓力。沈柔輕盈曼妙的身材,早就向著比豐滿更豐滿的道路上狂奔而去。

此時的沈柔,仍然是美麗的,但卻是胖了很多,至少眉眼間,早就跟當初初見時,大相徑停了。

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不會被人輕易的認出來。

而看著一直陪在沈柔身邊的桑博,林琳便更加的覺得這樣真的很好。

桑博並沒有因為沈柔不複當初的美麗而心生怠倦。眼中的柔情和愛意仍如火一般的熾熱。

霸道總裁什麼的,還是不要虐了。

單元劇中,她家展昭還因為桑拿博的死,難過了很久呢。她可舍不得。

參加完了周歲宴,林琳與展昭的婚事便提上了日程。這種張落婚事的事情,林琳是不用管的。畢竟在娘家門子硬,親戚也多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新娘子做什麼的。

而且她的婚事,今天太後忙一段,明天貴妃操心一點,過了沒兩天,自己還沒成親的安樂候也要參上一腳,這些還不提她的便宜姨父因為提前退休無所事事而非要搶著和孝女爹忙前忙後。

這個時候,林琳又能乾些什麼呢?隻能當一個甩手掌櫃了。

至於展昭那邊,嗯,他師傅和師妹也來了。他師傅雖然在當初的時候有想要將女兒許配給展昭的意思。但架不住下手晚。

在追悔莫及下,連忙以最快的速度給這小女兒定下了親事。定下的還不是彆人,正是遼東嚴家的嚴東。

所以,展昭的婚禮。嚴東也陪著一起來了。以孟春妮未婚夫的身份。

這些年,展昭很少受傷。除了自身武力,內力的提升。還有林琳送了他一件軟蝟甲。此等寶物,以展昭的性格必然是會留給他認為比他重要的人。

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琳告訴他倚天劍是定親的信用,而這軟蝟甲卻是定情信用。逼得他隻能自己留了下來。

再不講究的男人,也不會將心親女人送他的定情信物送與旁人。除非他是真的做好了就此分手的打算。不過就算是分開,這些東西也應該還回去不是嗎。

......

這一日,林琳從宮裡回來,便在自家大門口遇到個窮書生。在那裡說自己是尚書大人的女婿。

聽著這二貨在那裡一個勁地說說說。她家的管家就在那裡不停地將人往外攆攆攆。倒也挺有意思。

“你說你是這尚書府的女婿,那可有聘書為證?”

“我,小生有信物為證。”張真聽到身後有一個女聲。回頭時,正好看見一個美麗女子自橋中走下來。想到之前這位小姐的問話,連忙從懷中將一塊玉佩取出來。

“雲珠,這個賞你了。或留或送人都使得,隻是彆十幾二十年後,拿著這東西來說我許了什麼願。”林琳見此,直接從腰上摘下一塊壓裙子的玉佩,丟給一旁侍候的雲珠。

雲珠接過,口中卻道,“哎呦,我的小姐。主家每年賞出去多少金呀,玉呀的,要是真如此,那以後彆的也不用乾,就天天接待這個,接待那個了。”

林琳聽了一笑,張真聽了卻是有些生氣。這小姐明擺著說自己是騙子嘛。

“這位公子,且先不忙著生氣。這種隨手便可丟可棄,可贈可送之物,確實不能當成什麼婚約之證。公子還有彆的證據嗎?”

張真一愣,“這玉佩,怎麼不能當成信物了。這明明便是信物。”

聽到這話,林琳一笑,果然是個書呆子。

“嗬嗬,這玉佩是能說話呀,還是上麵寫了婚書呀?公子也不用生氣,且聽我把話說完。那玉佩能不能當成信用,這且不說,既是有婚約之人。小二十年了,公子可曾登門拜訪過?可曾送過四節之禮?可曾有過書信往來?可曾與這家人有過一絲,哪怕一毫的聯係?公子登門前,這些可曾想過,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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