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1 / 2)

不做炮灰 外鄉人 7200 字 8個月前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黃誌浩和黃誌斌兩兄弟的談話在徐大哥到來後,就告一段落。

兩兄弟倆個誰也沒有說服誰,最後黃誌斌便先離開了,而黃誌浩則是叫了一碗鮮蝦雲吞。

雲吞上來了,黃誌浩先是吃了一整個雲吞,嘗了嘗味道,滿口的鮮香。

然後伸出手,將剛剛侍應生上雲吞時一起送過來的小餐碟,拿到了自己近前。

盛起一個,然後將鮮蝦自雲吞裡取出來,放在小餐碟裡,然後再將雲吞皮吃到肚子裡。被鮮湯浸泡過的雲吞皮,味道也同樣的鮮美。

一碗雲吞,除了第一個,黃誌浩一共取出了九隻蝦仁。將蝦仁按著他喜歡的排列方式擺在餐碟裡,有一種異樣的滿足感。

抬頭看著那桌早就已經離開的兄妹,黃誌浩再低頭看著一盤子大蝦仁,心裡有些失落,有些難過。若是當初......

從錢包裡拿出錢,也不等侍應生找零錢,黃誌浩便離開了茶餐廳。

侍應生將錢交到櫃台,拿起收銀給他的,剛剛顧客沒要的零錢。一邊數著自己的小費,一邊笑著對美女收銀員說道,“我看剛剛那個客人一定有問題,你是沒看著,他的一舉一動,竟然是學著剛剛旁邊那桌的那位男客人。

就連蝦仁的數量都是一樣的。”每次在外麵吃海鮮,徐大哥都會先自己挨個嘗一遍,免得海鮮不新鮮吃壞家人,哪怕有些東西他並不怎麼愛吃。

侍應生一邊收拾桌子,一邊在心裡嘀咕,這年頭怪人怪事就是特彆多,前兒剛有一個高空丟強酸的,這就又來了一個眼睛泛也不泛學著人家給妹妹取蝦仁的。

唉,都是這生活壓力太大給鬨得。

......

過了幾天,林琳一早搭著洋大嫂的便車。剛到警局,就收到了有炸*彈的的報警信息,結合了一下時間,地點,以及劇情,林琳隻能無語望天。

這黃誌斌還是出手了。

歎了口氣,林琳跟著pc去調查取證。

林琳不覺得為人子女給父母報仇有什麼不對,而且這倆兄弟也不是什麼濫殺的人,所以最後弄成兩兄弟都死於非命,卻是讓人惋惜。

林琳不認為她裝做不知道那筆錢有問題,彆人就不會發現。所以偷偷地將那八千塊錢,全部都換掉。

林琳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從那天見了那兩兄弟,自己就準備了八千塊錢在空間裡,現在背著監探頭,直接左右手一倒,那些有可能會被查出來路的錢,便被林琳當成了壓箱底的貨。

都說百密一疏,若不是一時的善心,也許誰也不會找到黃誌斌的吧。

這世上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

黃誌斌兄弟收拾高家父子的辦法,讓林琳想到了一心複國去又東奔西跑沒有一點自己實力的慕容複。

這腦回路,真的不是她這種普通人能夠理解的。

林琳想,也許他們兄弟倆都是被人當了槍使了吧。

至於誰在背後,林琳估計應該是父子倆死後,最受益的那個人吧。

不然為什麼報仇隻是殺個人這麼簡單呢。

因為林琳的從中作梗,這個案件一時間是一點頭腦都沒有。

作為執法人員,林琳毫無愧疚之心。必竟法律在很多的時候,都不會讓人覺得身心舒爽。

像是大高先生做下的這種經濟謀殺,就不在法律可以製裁的範疇內。舉頭三尺有神靈,法律做不到的事情,林琳也願意放放水。

比如麵前正在台上說著滅罪宣傳的歌星周苑慧,想到這姑娘為了報仇都願意讓蛤*蟆啃了,也是怪可憐的。

瑜伽教練黃誌斌也是為了報仇,歌星周苑慧也是為了報仇。

為什麼法律就不能做到無漏可鑽呢?

林琳突然想起,故意殺人和酒駕殺人在法律上的判刑差異是那麼大的。

同是殺人,結果卻是天壤之彆。

“琳達,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能過來,我給你留了位置。要不要坐下來。”程貝兒看見被自己奪命連環叩弄來的林琳,笑得好不得意。

前天程貝兒去徐家拜訪,正好看見林琳在程家的陽台上舞了一套棍法。那之後就更加纏上了林琳。

那麼蠢的警棍都可以舞的那麼好看,果然是警察世家出來的。

“正好和我們同事路過這裡,就過來看看。你去忙你的吧,我們一會兒就走。”

林琳說話的時候,正好看見有彆的工作人員來叫程貝兒,所以程貝兒隻說了兩句話,就匆匆走了。

當然走的時候,程貝兒就忘記告訴林琳,她今天晚上推了公司的慶祝酒會,而約了她二哥吃飯的事情。

......

老媽很喜歡這個周苑慧,林琳也不希望這個前程大好的姑娘為了給姐姐報仇而做出什麼傻事來。

跟pc說了一聲,去了洗手間。林琳將用特殊手段得到的黃誌斌電話輸入手機,“喂,是黃誌斌嗎?”

“我是,你哪位。”電話那頭還隱隱傳來非常舒緩的輕音樂。

“我是誰並不重要,你裝炸*彈想要弄死大小高先生的事情,做得並不隱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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