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2 / 2)

不做炮灰 外鄉人 7112 字 5個月前

泥妹呀,黑市在什麼地方。她要出售空間裡早前打的那兩隻兔子。

若是還能倒賣些旁的,那就更好了。

買完了東西,姚天提議去縣裡的飯館吃一頓。兜裡沒錢沒票的林琳哪有心思去?

再加上林琳也不認為這時候的飯館能做出什麼好吃的。於是在三人都以為林琳不會反對的時候,林琳則出乎他們意料的說道,“我就不去了,我還有點事。那個你們吃完也彆等我,我能找到回太叔村的路。”

說完也不等三人反應,扭頭就跑了。

三人壓根就沒想過林琳會沒錢,因此三人想的都是林琳乾什麼去了。

林琳彆看是他們裡年紀最小的,可卻是他們裡最有主意的人。三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便也沒再好奇林琳,帶著渴望跟著姚天去開葷。

旁的不說,大肉包子至少要來他兩屜才過癮。

三人朝著國營飯館進發,向著大肉使勁。林琳則是離開了那條街後,便在路上東張西望起來。

縣城不大,黑市應該也是流動的。想要賣兔子,就要觀察路上的行人,有誰看著比較可疑。

然後,在林琳第三次盯上小偷時,徹底對自己看人的眼光絕望了。

用身體裡那點啥都不夠乾的魔力對著第三個被林琳碰上的小偷施了魔法。

在終於知道點黑市的淺薄知識後,林琳丟下那小偷,腳步輕快離開了這個角落。

黑市有個中間商,住在縣西邊。外號利子李,聽說以前家裡是放利子的。

所有想買,或是想賣的人都去那裡找他。

他黑白兩道都有人,就算是真的被人查了出來,這人極仗義,一定不會將買賣雙方供出來的。所以大家買賣東西都找他。

林琳順著那小偷給的線索找到人,一番討價還價,林琳兩隻兔子因為是‘新殺’的,又皮毛齊整,連肉帶皮也不過賣了三十塊錢。

這主要賣的還是兔子皮。

北方的冬天極冷,有件帶皮毛的衣服或是鞋就很暖和了。

三十塊錢在b市可能不多,可在安陽縣卻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林琳揣著這三十塊錢,想了想,又借著書包,拿了根不知道什麼時候放進去的幾十年份的人參。

人參可是好東西,哪怕隻是幾十年,但這會兒的參還都是野參,隻這一顆人參,林琳就賣了兩百塊錢。

林琳去之前是喝了複方湯劑的,樣子就是剛剛那小偷。

縣城不大,利子李自然認識這小偷。見是這偷銷贓,倒也沒多問。此時見林琳又拿出一根參來,隻笑著對林琳點了點頭,便痛快給錢了。

有了這兩百多塊錢,林琳心裡有了點底。便跟利子李溝通了一下,去看了利子李最近手裡的貨。

發現沒有什麼是她空間裡沒有,又是她想要買的,於是林琳便揣著這兩百多塊錢走了。

黑市有個好處,那就是銀貨兩訖,不問出處,不問來曆。回頭再見麵,也再不提舊事。

所以林琳用著那小偷的身份賣點山貨,一點都不擔心會穿幫。當然了,就算是穿幫,林琳也不擔心她自己就是了。

誰讓她那會兒子盯小偷的時候,也是服了複方湯劑呢。

若不是擔心生麵孔會讓利子李有旁的想頭,她估計就會頂著某個時空的大叔臉招搖過市了。

手裡有了錢,林琳又沒什麼想買的。看了一眼天色,林琳便往太叔村趕。

不過林琳是沒準備直接回太叔村的,而是先去東山那裡找個背人的地方進空間。

回了空間,林琳直接脫了身上這套衣服,套上一件寬鬆的睡衣,便將存貨都拿出來一頓胡吃海喝。

這一頓既順口又省錢,不比去什麼國營飯店強?

吃飽喝足,林琳又泡了壺茶,這才又洗了個熱水澡,一副沒骨頭樣的癱在床上一動不動。

六點多,看著時間不早了,林琳這才出了空間。往山下走的時候,卻碰到了之前在鐵柱家碰到的小孩。

“小孩,你怎麼跑這來了?”

這孩子才多大,就往山裡跑,回頭讓野狼叼走就省心了。

太叔陌歪頭看林琳,好半晌才想起來林琳是誰。

“肉。”

肉?林琳眨巴眨巴眼,好半晌才聽明白這小孩說的是什麼。

想明白後林琳不由好笑,抬頭看了一眼周圍。見這附近隻有樹梢站了幾隻麻雀,林琳低頭撿了幾粒小石子,飛快的向麻雀那個方向打去。

嗖嗖幾下,樹上就掉下來四隻麻雀。

林琳上前撿了,就地挖了個坑。裡麵放了些山裡常見的小樹枝和乾樹葉,然後將麻雀放進去,最後又在麻雀身上鋪一層乾樹葉,隨後從身上拿出一包火柴,在坑上麵開始小火燒樹枝。

差不多二十分鐘吧,林琳將坑裡坑外的樹枝和樹葉都燒乾淨了。

帶著糊香的四塊黑糊糊的麻雀肉也露了出來。

小心的將麻雀從坑裡拿出來,丟給那孩子三隻,林琳自己也吃了一隻。

小孩手小嘴也小,林琳一隻吃完時,他那隻才吃一半。站起身找了一塊大一些的樹葉,將兩隻燒完隻剩下小小一坨的麻雀包起來,放在那小孩的衣兜裡。

“走吧,我們下山。”,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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