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林琳與太叔陌開始的時候是跟在太叔攻和姚天身後的, 可林琳嫌棄他倆走的慢,拉著小孩越過他們便先走了。
今天雪小,或者說還沒正經開始下雪呢。路上有點滑,不過難不倒太叔陌, 林琳本來是想要讓這孩子負重跑的, 可想到小孩太小,怕綁了沙袋對身高和脊柱不好, 於是林琳便沒那麼做。
此時林琳與太叔陌都背了個斜挎包,太叔陌撒丫子在前麵跑, 林琳不緊不慢的跟在太叔陌身後。
過木橋的時候, 林琳還著重看了一眼地下的河水有沒有凍透。下橋時,心中想的卻是幸好兩個世界都是冬天的情況, 不然那邊是剛經過急凍,這邊再一夜醒來回到盛夏,那才叫糟心呢。
怕是整個夏天都過得極艱難。
看見河,就想吃海鮮。林琳有些嘴饞的想著空間裡各種海鮮,最後搖了搖頭, 心下明白想吃的話,隻能偷偷吃。
等將來結婚後時代在發展, 忍兩年就好了。
林琳跟著太叔陌很快就到了縣裡,至於在她們倆身後還不知道過沒過山路的太叔攻和姚天,林琳絲虛沒放在心上。
早上吃得極好, 進縣裡的時候, 林琳也沒再買縣上的小吃。想到今天的早飯, 林琳又從空間裡拿了個雞蛋,一個可以涼著吃的黃米麵豆餅。
本來這個豆餅都是早飯前裝到太叔陌書包裡,然後他會在兩節課後吃掉它。
隻今兒早上注定沒辦法立時恢複往日的生活步調,於是倒是忘記給他裝了。
怕一會忘記了,林琳直接將雞蛋和豆餅放到太叔陌的書包裡,然後先領著他回了縣裡的家,在那裡用昨天暖壺裡的水讓太叔陌洗了臉,又將早上帶的圍巾和手套都放到家裡。拍拍他的小腦袋,讓他帶著帽子去上學了。
離家近就有這點好處,怪不得後人都喜歡買校區房呢。
縣上就有初中和高中,林琳現在卻在想,要不要去市裡也買套房子。
就在市高中附近買。
世人都說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可又有多少金子不被人發現,沒有發光的機會呢?
村裡的教學質量必是不如縣裡的,而縣裡與市裡比自然又差了一層。
論起學習環境和教學質量,林琳其實更傾向於市裡的。
而且說句杞人憂天的話,太叔陌這個孩子雖然現在還太小,但是林琳可以說這個孩子將來必非池中物。
她不想在他上學的過程中出現讓他改變一生的事情。
旁的不說,等過幾年高考恢複了,村裡的小孩上完小學一定也會有上初高的。
而那個時候村裡小孩進了縣裡,太叔陌的身世必會成為彆人閒談的話題。
小孩子都是天真而又殘忍的。
他們可以理直氣壯的用著年幼而傷害彆人。
而被他們傷害的人何其無辜。
林琳雖然對‘昨天’晚上去的恒市沒多少概念,卻時常聽人說起市裡不止一所高中,所以等明年天暖日頭長了,可以去市裡轉轉,然後挑一家差不多的高中,在那附近買套房子。
平時可以租出去,等到太叔陌高考那年收回來,然後舉家去市裡照顧一年高考生也極方便。
高中的事情可以這樣,初中的話林琳想到現在還比較簡單的小學課程,決定還是儘力給太叔陌補課,然後看看能不能跳個級。也許不等村裡的小孩來縣裡上初中,太叔陌就已經初中畢業了呢。
溫室花朵經不住風雨,一帆風順的人生經不起跟頭。記得倚天裡的宋青書,就是毀在了這上麵。
張無忌出現之前,他的人生太過順逐。年紀輕輕便有了玉麵孟嘗的江湖稱號,然而當張無忌出現後,整個江湖的青年才俊都從此黯淡無光,與張無忌淵源極深的宋青書便是最倒黴的那一個。
亂了方寸,失了心智,最後做錯了事,損了性命。
所以讓小孩多經曆一些挫折不是壞事,隻是不舍得。
林琳知道自己這樣規避風險並不一定是對的,可這孩子已經沒了父母,出生到現在,也就今年才過了些正常小孩的日子,還碰見了她這麼個不太靠譜的後媽。
難道她還要讓眼睜睜的為了什麼破繭成蝶的成才說法再讓這個孩子受到傷害嗎?
護著這孩子順利考上大學,今後的人生林琳不認為沒有少年這段會被人欺淩的日子這孩子就會少了堅韌的心性。
在林琳看來,這孩子若是全程由她教導和影響,再加上這樣的經曆,真心容易走了歪路。
小孩上學了,林琳呆在家裡,將兩間屋子的大炕都燒熱。剛沏了壺茶水,太叔攻便領著姚天進門了。
姚天羨慕的左右打量這間屋子,不由說道,“之前還以為這是你們租的,沒想到竟是花錢買的。這房子真不錯,寬敞,明亮。呦,還有電燈呢。”
可能是在村裡呆的時間長了,姚天現在看個燈泡都帶著一種愛戀的神情,林琳翻了個白眼沒理他。太叔攻想了想他之前在紐約看的不夜城,心下不無同情的拍了拍姚天的肩膀。
姚天從b市到太叔村就感覺到了落後和貧窮,想他之前和林琳在紐約的所見所聞,心裡落差不是更大。
看了一眼廚房,太叔攻想到的卻是他和林琳當時住了幾天的小套房。那裡不大的操作台真讓人懷念。
感慨的拉過林琳的手,更加的心疼起林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