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1 / 2)

不做炮灰 外鄉人 13725 字 5個月前

第八十一章

歲月就像一把殺豬刀, 在所有人都漸漸老去的時候, 林琳與太叔攻這對竟然越活越年輕。

也不是真的年輕了, 而是在同齡人都被歲月那張血盆大口啃過以後, 眾人才發現他們倆口子像是被時光遺忘了一般。

也許不是被遺忘,而是欺軟怕硬不敢硬碰硬。

從年輕那會兒就注重保養的林琳,在旁人都吃不飽的時候, 他們全家還擔心吃的肉太多會發胖。

在所有人都能夠想吃肉就吃肉的時候, 林琳他們家隔三差五就要煲一鍋湯的砂鍋都不知道換了多少個了。

林琳又是個實力寵夫沒夠的,太叔攻哪怕是這麼多年仍是腿腳不好, 卻再也沒有因為腿上的傷而不舒服過。

一個村子住著, 林琳的日子大家都是有目共睹。從開始的嫉妒,眼饞,羨慕到最後的麻木,眾人著實經曆了一番心理曆程。

村支書高升了,從村裡升到了縣裡, 然後又一路升到了市裡。官路神奇的讓林琳都覺得不可思議。

到是鐵柱, 這些年從生產隊長熬成了村長, 之後便再沒有什麼起色。

俗話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做為村支書的小兒媳婦,劉妙的日子也好過了許多。

她本就是高中畢業生, 雖然沒有參加高考。但他們倆口子卻一路跟著進了市裡。

就連一直癱瘓的大伯母也在林琳的‘提醒’下,被孝順閨女帶著走了。

不過可能真的到了年限, 大伯母中風癱瘓在床十幾年後, 終於被一口痰卡住咽下了最後一口氣。

大伯母死後, 劉妍,就是大伯母後來生的那個父不詳的女兒,林琳明麵上的堂妹。她便在劉妙的安排下,住到了學校宿舍。

林琳這些年一直出著劉妍上學的學費,對於劉妙讓這個同母異父的妹妹去學校住,林琳聽說後,也隻多給了小姑娘一筆生活費。

對於劉妍小姑娘,林琳覺得這娃比原主還要可憐。

至少原主曾經是在父母的期待中出生的,而且出生後雖然也過著寄人離下的生活,但卻比她們娘倆寄居在出嫁的姐姐家要強一些。

小小年紀,若不是林琳乾預她怕是連學都上不了,隻能天天守著癱瘓的母親了。

久病床前無孝子,劉妙本就對她媽有怨氣,時間長了,再在婆家那裡受些閒氣後,對侍候大伯母就越發不上心了。

於是這小姑娘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從小到大就沒過上一天輕鬆的日子,搬到學校宿舍去住,說不定能夠更輕鬆一些呢。

林琳不恥劉家其他人,可對於這個孩子,林琳卻狠不下心來看著她一直在泥潭中掙紮。

時不時的送些‘舊衣服’或是她兒子們‘用不上’的舊書練習冊。等到劉妍上了高中,林琳想著高三的學生壓力大,複習課業重,需要營養。特意在高三下半學期在市裡多呆了些日子,然後中午的時候讓劉妍過去吃午飯,順道將中午的‘剩’飯帶回去讓她當晚飯。

劉妍上學晚,再加上她白天上學,晚上還要從劉妙那裡接手照顧病人的活計,所以學習成績並不像林琳家的幾個孩子那麼好。

高考那幾天,林琳又‘順手’照顧了一回,等高考結束後,林琳在劉妍填誌願的時候,也幫著分析了一回。

‘堂姐’做到她之份上,也算夠意思了。

小姑娘心裡感激林琳,雖然嘴上從來不說,但看林琳的眼神卻帶著濃濃的親近之意。

林琳說過會負擔劉妍的學校,但小姑娘還是希望選擇一所學費低一些的大學。

因為劉妍是女孩子,長的也挺漂亮。當然不管漂亮不漂亮,女孩子活在世上麵臨的危險總會不少。

再加上林琳看不得劉妙清閒,在村裡的時候,時常會讓小姑娘放學後來她家。

一來二去的也教了她一些拳腳功夫。雖然沒有多好,但自衛什麼的卻還不成問題。

聽到小姑娘對大學的要求後,林琳首先想到的不是大學,而是那部叫《盲山》的電影。

那裡麵的那個女主角,也是個大學生呢。

打了個哆嗦,心中又將給小姑娘的生活費用向上提了提。

哪怕大伯母癱瘓了那麼多年,小姑娘對於未來的職業也從來沒有想過當醫生,當護士。

林琳讓小姑娘拋開錢不錢的問題,認真的問了小姑娘最想做的職業是什麼。

小姑娘想了想,然後怯生生的說,想當警察,想找到親生父親。

她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是劉妙在不順心的時候罵出來的。

然後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小姑娘心裡就隱隱約約的有個念頭。

大姐說,若沒有她那個不乾人事的畜生爹,媽就不會變成今天這樣。

大姐說,媽若是沒有被人糟蹋,就不會生下她,也不會天天挨打,然後帶著她逃到這裡來。若是沒有這些事情,媽就不會癱瘓。

林琳聽到小姑娘這種言論,眼底微不可查的閃了閃。

雖然不會告訴小姑娘這一切到底是怎麼發生的,不過林琳聽了小姑娘的誌願,倒也沒猶豫直接讓她填了恒市警大。

算了,你高興就好。

此後錄取通知書下來後,林琳給了小姑娘一筆錢,告訴她這是她大學四年的生活費。至於學費,也不用她操心,太叔攻就在這所學校上班,回頭太叔攻會幫她交。

從此以後小姑娘除了上學,就在林琳劃的範圍內打些零工。

小姑娘挺聽話的,沒有因為其他的工作工資高就不顧林琳下的限製。林琳見了,又滿意的在心裡點頭,並且準備送這小姑娘一份大禮。

小姑娘大學畢業後,林琳動了些人脈將劉妍留在了警校工作而沒讓她分配出去。

至少警校有寒暑假,也方便這妹紙往返b市調查取證。

→_→

而且學校相對社會來說更乾淨一些,留在警校這妹紙的安全也能有保障,等過幾年真的不想在警校乾了,也可以自己申請下放就是了。

從小姑娘大學畢業後,林琳便再也沒有資助過她什麼了。不過小姑娘一點都不像大伯母,或者說一點都沒因為血緣而遺傳到什麼冷薄的心性。

從工作後,每個月開工資小姑娘都會去林琳和劉妙家裡拜訪。

去劉妙家的時候,提著的是一些中看的禮物。而到林琳家這邊卻會買一些實物的東西。

國家有規定,男子正常六十歲退休,若是有什麼特殊情況也可以在五十五歲或五十歲的時候退休。

林琳來到這個時空後,便時常想著鑽漏洞。

因此,當他家五個兒子都成了醫生後,便讓他們給太叔攻開了一份診斷書,再加上太叔攻檔案裡也有負傷的經過,再加上他那條腿一直是跛著的,隻要眼不瞎就能看見。所以等各種手續齊全後,太叔攻很容易就在他五十五歲的時候退休了。

於太叔攻來說,五十五歲和六十歲是沒有什麼區彆的。

但他知道於林琳來說,區彆就大了。

他不是長生不老的妖精,他也不是次次都有幸陪她一道‘旅行’。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林琳便希望太叔攻能多些時間陪陪她。

因為林琳不知道他們以後是否還會再相遇,而再相遇的那天又需要等多久。

聽到林琳這樣的話,太叔攻心裡悶疼悶疼的。

他想到自己第一次見到林琳時全然沒有任何記憶的模樣。他遺憾自己不能記住那些曾經的過往時,就更心疼林琳。隻有一個人記得他們每一次相遇相守,那是多麼殘酷的事情。

那麼餘生,傾儘所有的相伴,是他唯一能為彼此做的事情。

五十五歲退休後,太叔攻就回到了村子與林琳一道守著那個沒有執照的小診所。

林琳沒有學曆,也沒有行醫執照,村裡的小診所隨著路況暢通後,病人漸漸的減少了。

若不是林琳一年有大半時間是呆在村子裡,小診所說不定都會被林琳關掉了。

太叔攻時而陪著林琳一道上山采藥,時而開著車與林琳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時而倆人就老實的呆在村子裡,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每一天都是那麼充實。

可能是年紀大了,也可能是身邊多了個‘滅火器’,林琳發火的次數越來越少,時間一長,除了村子裡的老人再沒人記得林琳年輕時彪悍的樣子了。

然後夏天的時候,村子裡總有一些膽子大的小孩跑到林琳這裡討要甘蔗吃。

林琳又不留著甘蔗熬紅糖,見有小孩來要,也從不吝嗇。不過一個夏天的時間,林琳竟然就成了村裡小孩最喜歡的奶奶。

這讓還記得林琳早年事跡的村裡老人都有些接受不良。

裝,你就裝吧。

林琳家的地一直包給村裡人種,太叔攻日常就管著兩個院子和東山上的耕地和牲口。

沒幾年村裡土地重新分配,因為林琳家五個大學生已經將戶口遷到b市去了,再加上太叔攻戶口在恒市,所以這一回林琳家隻撈到了一塊地。

地仍舊是好地,而且這一回離河邊還不算太遠。太叔攻日常閒了還跟林琳說想要自己種點水稻吃。

林琳想著一塊地也不多,小老頭不服老想要自己種,那就種唄。反正夏天的時候,她才不會給那小老頭煮酸梅湯解暑呢。

東山上散養了那麼多隻雞,國家的風向一變,林琳不但賣雞也賣雞蛋。

不過生意並不好就是了,誰讓開放了養殖後,養雞的人家再也沒有顧忌了呢。

於是再又養了一兩年後,林琳便找借口將這些雞都收到了她的花房裡了。

林琳不但收了雞,也將東山上的那些兔子也收了不少。

兔子就有一點挺討厭,就是到處亂打洞。一個沒注意,一腳就會踩到坑裡去。

太叔攻因此崴了好幾回腳,林琳一發狠那是再不肯在東山上留兔子了。

見林琳副殺氣騰騰的樣子,太叔攻抽了抽嘴角,連忙與林琳商量了一回,仍將早年放養在東山上的兔子和雞抓一些放在院子裡圈養著。

山下有林琳挖洞,山上再有兔子打洞,已經千瘡百孔的東山,再也經不起折騰了。

將雞和兔子又抓回院子裡養,老倆口,尤其是太叔攻說要響應國家號召再不打野味了,於是林琳便將東山上圈養的野獸都收進了花房裡。當著太叔攻的麵,再也不打獵了。

為此,太叔攻還特意在他們家那大院子裡蓋了一個豬圈,準備養兩條豬過年吃肉。

東山上的迷蹤陣撤掉不少,不過山腳下還是圍了一圈禁止村民上山的陣法。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