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如果她去宴會阻止了小炮灰的找茬, 結局會怎麼樣?
也許讓那些護花使者沒了出頭的機會, 事情會更加的有趣。
居移氣,養移體。現在也不是六七十年代那種穿得好一點就會被人帶高帽子□□的年代,所以在吃穿用度上林琳從來不委屈自己。
林琳所在的女校雖說是教會辦的,可裡麵上學的女學生們卻大多都是非富既貴的出身。
有錢人家的姑娘們, 一般都有一個本事, 那就是識貨。
像是衣服的牌子和料子,各種首飾和做工, 這些姑娘們就算不能如數家珍, 也能大致估算出旁人身上的附屬品價值幾何。
就拿林琳來說吧,林琳上身的衣服都是料子最好, 手工最精致的。再加上雖然不怎麼戴首飾,可林琳戴在身上的首飾就沒有哪一樣是便宜的或是大眾款。
這也是看出林琳的財力, 人家才會給她下邀請函。
當然了, 若是看一個人不順眼, 倆人之間又存在那種較大的財富差距, 這個時候給人送請帖, 那就不是好心,而是惡意滿滿了。
明顯林琳的這個女學生不是那樣想的, 她是真心想要邀請林琳參加他們家的宴會。
拿著精致的邀請函,林琳問了一些參加宴會的注意事項, 又笑著謝了麵前的小妞, 開心的走了。
今天星期五, 明天還有半天課。林琳家底豐厚並不需要去緊急采購什麼, 而且她也不是主角,也不需要做到驚豔四座。所以拿到邀請函後,林琳悠哉的上了兩天課,看起來頗有些榮寵不驚。
星期日又睡了個懶覺,等中午吃過午飯林琳這才開始收拾自己。
先泡了個精油花瓣澡,順便做了個麵膜。之後找出一條墜了珍珠,碎鑽和綠寶石的細鏈將一頭青絲鬆鬆的盤成一個發鬢。
珠寶與頭發相纏,隱約有一種低調的奢華。
林琳在自己的臉上化了一個裸妝,又從首飾盒裡找出一對墜著金羽毛的耳墜小心的戴在兩隻耳朵上,看起來清新自然極了。
選了一件淺紫色白紗半袖的合身旗袍,上麵的蘇繡精致逼真。
白色細跟小皮鞋,手臂上再挽一條白色錦緞披肩。
沒有戴項鏈,右手腕上隻帶了一隻水頭極足的玉鐲,左手腕上掛了一隻小巧的珍珠手包。
此時天氣轉涼,林琳外麵穿了一件白色過膝羊毛大衣。毛絨絨的衣領上,襯得林琳一張芙蓉臉粉琢玉雕,彆有一番風姿。
打扮好,林琳在穿衣鏡前轉了兩圈,然後又在家裡吃了兩塊糯米小豆糕,最後漱了口這才坐上良子開的小汽車去了宴會地點。
小汽車是林琳空間裡的,外表做了一下改造,最後與這個時空的某輛車套了個牌子。
畢竟參加這樣的宴會,坐黃包車去就有些打眼了。而且這天陰沉沉的,說不定晚上還會下雨,到時候可有她受的。
下午四點多,良子將林琳送到地方。林琳看了一眼這附近的各輛私家車,特有交通意識的讓良子直接回家去,不用在這裡等,回頭到了散場的時候再來接就是了。
良子聽話的開車走了,林琳拿著請帖,嘴角掛著一抹淡笑走了進去。
上流社會時常會舉辦各種宴會,有的有名頭,有的沒名頭。反正大家都知道開宴會是怎麼回事,也沒人對有沒有理由上心。
出了江太太的百日孝,江家本來是要開一場宴會將找回來的女兒介紹給上流社會的人認識的。不過還沒等他們往外送請帖,就收到了劉家的邀請,於是一家四口便都收拾一番來了。
林琳來的不早不晚,先與邀請她來的妹子笑著說了一會兒話,然後才拿了杯果汁與同樣受邀的學校幾位女學生找了個話題有一句沒一句的閒聊。
無論是莎士比亞,還是肖邦林琳都能跟這幫女學生說得上話。不過當說起新式婚姻的時候,林琳則明顯表現出了抗拒厭惡的神色。
二手男,有什麼好稀罕的。
“民國後要求國民一夫一妻,這種新式婚姻不過是換種方式的享齊人之福罷了。不信你們去調查一下就知道,那些在報紙上被離婚的原配們大多還是生活在夫家,照顧夫家長輩,撫養子女。就算是那些離開夫家的女人,也沒幾個再嫁人而是獨居一處拿著男人給的贍養費,守著做妻子的本份,苦逼的從正室淪落成了外室。
更有一些渣男,出名前靠媳婦嫁妝養家糊口時一點都沒覺得包辦婚姻怎麼樣,然後出名後就發現這樣的婚姻束服了他們,直接將熬成黃臉婆的原配掃地出門”
林琳晃了晃杯裡的果汁,臉上冷冷淡淡的,“若新時代的女學生都不知道自尊自愛的選擇這種婚姻,嘖,那還不如不讀書呢。”多少好閨女讀書是為了強國強民,實現頂起半天邊,並努力再搶半邊天的理想。
而這些讀點書就跟有婦之夫牽扯不清的,難道讀書就是為了讓她們光明正大的做小三?
想到正版民國曆史上那一家三姐妹,竟然有兩個選擇這樣的婚姻。林琳就忍不住皺眉。
上有所好,下必效之。
說不定那股子不良之風就是這樣來的。
幾個女學生聽到林琳這麼直白的話,互視一眼。看一眼宴會上帶著新式太太參加宴會的一些人後,小聲的提醒林琳咱們這個宴會上就有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