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後,淩睿還是選了白色的襯衫,哪怕陳二說粉色的代表著浪漫,溫馨,初戀般的感覺,也會讓人感覺很輕鬆,壓力減小。但淩睿還是覺得,粉色的對於現在的自己來說,還是有些輕浮了一些。
而且,還是白色的好看,畢竟,白色的百搭,又小清新,像他這種年輕人,還是應該穿白色的。
穿好衣服,淩睿下樓吃了早餐,然後便開著車,往安歌家而去。
又思考著,是不是應該買點兒水果之類的。
但是想了想,淩睿覺得還是算了,還不知道安歌怎麼想呢,就貿然上門拜訪,不是太好。
魔都的早上,是堵的厲害。
短短不到十公裡的路,生生的開了一個多小時。
淩睿覺得,這種時候真不如坐地鐵……可是這個時候的地鐵……那也是人山人海人從眾……
最適合的出行方式,應該是小電驢了。
可惜,小電驢不能載人,會被警察叔叔攔下。
到安歌家樓下的時候,時間已經是八點半了。
這個時候,一名長得很是嚴肅的一名大叔,穿著灰色短袖,戴著頭盔,護膝護肘,墨鏡,背著包,推著一輛山地自行車出來,正是安父。
安父看到樓下停著的車子,楞了楞,這個車……之前看到過,不就是淩睿的車子嗎?頓時,安父的表情嚴肅起來,他可沒有聽說,今天還要錄節目的。
可看了一眼時間,和騎友約好的時間也差不多了,於是拿出手機,給自家老婆發了個消息,騎著車就離開了。
……
“安安,淩睿到樓下了,你們今天還要錄節目啊?”安母得了自家老頭子的消息,就喊了起來。
“啊,媽,沒有啊,我約了淩睿去玩兒~”安歌正穿著睡衣,“媽,你幫我上來看一下!”
“哎呀,人家都到樓下了!要不要讓他進來坐坐?”
“先不急啦,媽,我穿哪一件好看?”安歌看著自己的衣櫃。
“都好看啦!”
“媽~”
“好了好了,這件粉色的啦,更好看!”
“嘻嘻,好~”
“那你今天算是約會咯?”
“什麼約會啊,就是和朋友出去吃飯啊。”
“這還叫朋友啊?”
“就是朋友嘛!”
“行行行,就是朋友!”安母失笑,也不反對,年輕人臉皮薄,更何況應該也是才剛剛開始,要好好支持一下才行。
“對啦~好啦,媽,那我下樓啦!”
“好,路上當心點,讓淩睿開車小心點。”
“好的,我知道啦~媽媽拜拜~mua~”
“哎喲。”安母笑笑,一臉嫌棄的樣子,看著安歌跑出門,內心感慨,她和安父當時是響應了國家號召,晚生晚育,一直到30多了才有的安歌,現在安歌才21,他們卻已經年過半百了。從小教導安歌琴棋書畫,結果沒有想到安歌自己在網絡上混出了風頭,有了很多的粉絲,也有了自己的事業,成為了明星,有了不菲的收入,還有了一個職業的經紀人。
現在安歌正好是暑假,恰好接了這麼一個節目,又合他們老兩口的心思,希望安歌能找一個靠譜的合適的對象,因為安歌日後定然是走娛樂圈了,這樣一來,就要找一個能夠在這方麵指導安歌的人。
在她看來,淩睿是符合要求的,雖然,可惜了沒有本科證書。
……
淩睿拿起手機,看了一眼,八點五十,正打算給安歌發消息,就看見一道粉紅色的身影出現在視野中,然後,他臉上就帶了笑,解開安全帶,下了車,“安歌!”
“早啊~淩睿。”安歌也笑著揮手,然後走了過來。
淩睿看著今天的安歌,一頂白色的漁夫帽,然後粉色的長裙,黑色的頭發晃啊晃,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不是熟人的話幾乎也認不出來,但依舊美的驚豔。
兩人走近,兩個人都戴著墨鏡,然後對視了幾秒鐘,互相都笑了,“我覺得我們這樣,應該不會有多少人認出來的。”
“嗯,上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