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伯終於道:“我們也勸不住,人太多,反而會更麻煩。長勝,你和你坎叔兩人前往,一定要小心謹慎,能帶回六子的屍首更好,若是實在不行,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秦逍也知道去找回屍首,必然是凶險的很,本來這事兒與他也沒什麼關係,不過他對長勝倒是很為欣賞,想了一下,才道:“不如我跟著你們一起去?”
眾人都有些詫異。
秦逍倒也不算是心血來潮,他擁有血丸在身,服用過後,無論是視力還是嗅覺都不是普通人能相提並論。
山魈終究不是鬼怪,隻要自己擁有足夠的視力和嗅覺,一旦山魈出現在附近,他便很容易能察覺到。
長勝重情之人,但秦逍從幾人口中也能了解,那六子死後,還剩下老娘,長勝也還有一家子,這人要真是有個三長兩短,家眷即使托付給村裡人,也終究沒有他活在世上照顧的妥善。
秦逍知道這兩人上山,必然是十分凶險,有心幫他們一把,即使找不回屍首,憑借自己異於常人的能力,可以幫他們早早發現危險,至少能保住他們活著下山。
當年孟子墨救他於危難之間,俠義心腸,他對孟子墨自然是
心存欽佩,隻覺得如今長勝有難,自己既然有能力幫忙,也未嘗不能出手。
“娃子,山魈可不是鬨著玩的。”憨伯道:“那畜生太凶猛,遇見了可是有性命之虞。”
秦逍笑道:“我鼻子靈光,跟著一起去,那山魈若出現,或能早早發現。”
憨伯心想秦逍若真有這個本事,跟著去未嘗不是好事,猶豫了一下,向長勝道:“長勝,你覺得呢?”
長勝搖頭道:“這位小兄弟救了羊娃他爹,對咱們有恩,如今我們上山,凶多吉少,他還是留下的好。憨伯,你帶他回村,好好照顧就是。”
秦逍聽他這樣說,心想這人的心腸倒也不錯,還記得囑咐憨伯帶自己回村,笑道:“長勝大哥,我知道山上凶險,並非逞英雄,隻是跟著你或能成為幫手,你不用拒絕。”
坎叔開口道:“長勝,小兄弟既然一番好意,就讓他跟著咱們去。”
長勝猶豫了一下,才向秦逍抱了抱拳,道:“那可有勞了。”
秦逍道:“長勝大哥,有一點咱們先說好。若是進了山,我察覺不對,告訴要走,你們就絕不能留下,必須聽我的。”
“可以。”長勝點頭道:“能找回六子更好,實在不成,我們也要保住自己性命。”
一名獵人上前來,將手中鐵叉遞給秦逍道:“娃子,這鐵叉你拿著。”
秦逍知道在山裡,手裡有武器總要好一些,也不客氣,接過了鐵叉,坎叔也背上了弓箭,拿了一把鐵叉,長勝並不耽擱,領著坎叔和秦逍便往山上去,眾獵人看著他們身影消失,都是有些忐忑。
山林茂密,坎叔對道路頗為熟悉,在前麵帶路,秦逍和長勝拿著鐵叉跟在後麵。
半夜時分,山內十分昏暗,好在天上有月,月光透過樹葉的縫隙零散地灑落下來,倒也能勉強看清楚山裡的道路。
秦逍知道進山之後,最凶險的可不僅僅是山魈,山中猛獸諸多,一個不小心,遇上虎豹也是麻煩,所以十分小心。
不過坎叔是老獵人,對山裡的情況十分熟悉,如果真有野獸在附近出沒,他自然是能早早察覺,也正因這個緣故,坎叔才會主動提出跟著一起上山,就是擔心長勝太年輕,沒有經驗。
在山裡越走越深,時不時有狼嚎虎嘯之聲傳過來,秦逍在山下倒沒怎麼覺得,如今身在山內,倒感覺背上有些發涼,內心對於跟著他們一起上山倒有一絲絲後悔。
不過主動提出要跟著上山,這時候自然不好意思再回頭。
趁兩人不注意,秦逍服下了一顆血丸,很快,視力與嗅覺迅速提升,目光所及,在昏暗之中,依然能看出很遠的距離。
在山裡走了兩個來時辰,坎叔停下步子,回頭道:“前麵不遠就是山魈出沒的地方,可要小心了。”
一聽這話,秦逍頓時繃起精神,四麵環顧,幾人的腳步更輕,貓著腰,穿行在林中。
林內荊棘藤曼叢生,也幸好坎叔經驗十足,熟悉道路,一路順暢,秦逍自問若是自己獨自在山裡,恐怕早就迷失在荊棘藤曼之中,根本找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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