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小炮灰唐憶(2 / 2)

羅清想起自己和雲梨的衣服就比那乞丐好那麼一丟丟,不行,必須換。

羅清隨便選了一家小成衣店走了進去,

“姑娘可是有事?”

老板娘疑惑地看著羅清,畢竟以羅清的穿著和瘦弱的身板,真不像能買衣裳的人。

“老板娘,我買幾件中衣和外套,要是有鞋賣就更好了”

羅清瞥一眼自己的鞋。

“艸,右邊居然有破洞,”

羅清暗自嘀咕,覺得有點尷尬,之前一直沒注意到。

羅清立即收回視線,將右腳藏於左腳後,其實並沒有什麼用處,因為左腳除了少一個洞,其他照樣破舊。

“有的有的,要多大的,要不你自己去挑。”

老板娘很高興,總算接了大單了。

最終,羅清選了4套中衣,4套不同外套,兩雙鞋子。

“可要給您包起來?”

老板娘熱情的招待。

“謝謝老板娘,我可以先放在這裡嗎?我還有事要辦,等會兒再來拿。”

羅清付賬時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事,匕首忘記取了。

“當然可以,這是信物,等會兒靠它來拿”

老板娘很是暢快的答應了。

羅清接過信物重新退回自己走過頭了的打鐵鋪。

當打鐵匠將匕首拿出來時,匕首看上去很輕巧,羅清一眼就喜歡上了。

羅清付了錢便回到成衣店,取了衣服便準備回了。

走到快接近巷子那條街時羅清分外小心,擔心碰到羅雲嫣。

這人就是禁不住念叨,雖沒有碰到羅雲嫣,但羅清見到了巷子裡的哪幾人。

此時幾人正在采購食物,羅清猜測這幾人怕是要動手了,都在準備跑路的乾糧了。

羅清裝作不認識的模樣走過他們身邊。

羅清仔細回想書中唐憶這個人物,且和羅雲嫣有關的,終於被她找到了。

總結來說,這唐憶小姑娘就是個小炮灰,她和男主戰無的娘是表親。

嚴格意義上來說算是遠房表兄妹。

自古以來這表哥表妹都會有點關係的例子屢見不鮮。

且唐憶為候府庶女,配戰家唯一的一個庶子也綽綽有餘了。

雖然戰家是功勳之家族,可是整個戰家的男丁死的死,老的老,小的小,隻剩下戰老家主和唯一的孫兒戰無爺孫。

羅雲嫣曾看見他們倆說過一次話,唐憶還拿香囊遞給他,雖沒有收下,但是一想到這唐憶居然看上自己的心上人,心裡就不舒服。

所以花錢找人對付唐憶。這唐憶也確實中招了,被賣去了江南一代,成為了歌舞坊的頭牌。

最後被逼著接客。

不過她沒有等到戰無去拯救她於水火,沒過多久最後憂思過慮,無疾而終了。

後期已經封王的男主班師回朝時順便剿滅了一群土匪窩,胖子兄弟幾人是土匪頭頭,戰無才得知早幾年失蹤的唐憶的遭遇,想到她曾經還送過自己香囊,不過被自己拒絕了,然後對她緬懷了一下。

羅清可以發誓絕對隻有一秒,原文描述:

戰無想到曾經的小姑娘多麼天真活潑,如今隻是一堆枯骨,暗歎人生之多變。

“多變個屁!”

羅清在心裡為唐憶這炮灰不值,就因為一個香囊,而且對方還未收下,就搭上了自己一輩子,就換來一句罪歸禍首的一句“人生之多變”,不值啊!

尤其是書粉們還歡呼“我家好帥!”“好溫柔,彆難過。”……

同是炮灰,羅清想要儘自己的努力幫她一把,反正她的劇情線隻是給主角歎息的。

如果她不願意相信,羅清也不強求。

羅清來到一個書寫攤子,花了五十個銅板寫了一封信。

字雖然稍微難看了些,但不妨礙看啊,羅清還是很滿意的。

羅清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自己原先是會寫毛筆字的,雖然不是很好,但總體還是過得去的。

可現在卻寫得歪七扭八的,羅清總結為:可能是原主從未寫過字吧!

羅清找了一個雖衣衫襤褸,但麵目有精神,眼睛有神采,一看就知道機靈的小乞丐,將信交到他手中,遞給他一兩碎銀子道:

“你去城外平時大戶人家小姐祈福最多的一個廟去等一個唐姓小姐,她的馬車上會有唐候府的標誌。然後將信交到她手中。如果你做的好,下次我還找你。”

“好嘞,您放心,栓子保證將信交到那位小姐手中,就是不知道以後如何尋找您?”

栓子一臉抱到大腿的模樣。

羅清汗顏,這小子沒看見自己衣衫沒比他完好多少嗎?,這也信。

“你就在這附近就成,我有需要還會來的。”

羅清轉過身,帶著自己的東西走了。

栓子看著羅清離開的方向,暗歎這人明明不是乞丐,為什麼還穿得如此破爛?真是怪癖啊。

“啊切~”

有怪癖的羅清正在給雲梨買肉,忍不住打了一個噴嚏。

羅清買好烤雞,又買了其他急用的東西,還有簡單食材,提著大包小包進了來時的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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