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二章、國家利益(2 / 2)

這樣的多樣化經營使得財團企業負債累累,最高的已經到百分之兩千多,現代和LG的債務超過了股權的500%,其他3家也不比它們低多少。

高負債加上較低的盈利能力,不可避免地導致大量企業瀕臨破產。可以這麼說,即使不發生全球性的金融危機,南韓自己也會爆發一次金融危機,它的內部矛盾已經積累到爆發的臨界值,按不下去了。

把時間拉到十年前,南韓隻有寥寥幾家財團能說清楚主營業務是什麼,以大宇為例,1967年,剛成立的大宇隻是一間紡織品貿易公司,一直到1972年,南韓開始實行第三個五年計劃,大力扶植重化工產業,大宇才算是借著東風開始擴張。

它的擴張並不是出於大宇企業自身發展需求的擴張,而是按旨意行事,青瓦台大手一揮,指著經營不善的雙美實業、三州大廈、新成通商、東陽證券等企業,親切地對金宇中說道:“小金,由你來兜底。”

金宇中當時是不樂意的,一是看不上其中幾家企業,二是兜裡沒這麼多錢,但是青瓦台覺得他看得上,那就必須看得上,金宇中胳膊擰不過大腿,一尋思,看得上就看得上吧,但是錢呢?

南韓扶持財團發展的策略並不是一拍腦門想出來的,在受到日本殖民的那幾十年時間裡,有不少政府高層受到過日本文化的熏陶,也對日本的經濟體製比較了解。

當往前走之時,麵對兩條岔路,第一條是有前人走過,陷阱已經被標注,第二條是完全沒有經驗可借鑒的陌生之路,毫無疑問,南韓選擇了第一條,摸日本過河。

扶持,自然不能盲目,既要扶在點上,又要時刻掌控在手中,基於此目的,青瓦台設計了一種以信貸為基礎的產業金融係統來建立財團,在一個資本缺乏的國家,財團不得不依靠向青瓦台控製和擁有的銀行貸款。

由於企業負債率很高,甚至超過拉美和東南亞企業,為避免破產,財團不得不與青瓦台保持良好的關係。青瓦台控製了以信貸為基礎的產業融資係統,這樣,就可以影響經濟的投資模式,引導部門的動向。

南韓企業負債率很高的性質,在南韓曆史上一貫如此,這意味著部門之間貼現率或優惠貸款利率的微小變化,都會對資源配置產生巨大影響。因為在債務/股本比例很高的情況下,這些工具對企業現金流影響很大。所以,財團與青瓦台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保持高度一致。

事實上,南韓所有的財團都有股份掌握在南韓的銀行手裡,而這些銀行受青瓦台控製。

而從1962年至1972年之間,南韓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形成了涓滴效應,不給貧困階層、弱勢群體或貧困地區特殊的優待,而是集中力量發展財團,進而帶動一大片富裕群體通過消費、就業等方麵惠及貧困階層或地區,帶動其發展和富裕。

被扶持的財團旗下都有數量龐大的職工,在一個社會保障體係完全缺失的年代,財團的福利水平直接影響到全韓人民的生活水平,由於南韓的耕地貧瘠,無法安置太多農民,也沒有可以容納太多工人的國企,因此很難抵禦失業的衝擊。

即使財團不斷作死,也很難斷了它們的信貸,讓它們破產,財團永遠處於被青瓦台監管的狀態,一定意義上成了“永不破產”。

一方麵,青瓦台不得不不斷挽救處於困境的財團,以防銀行體係癱瘓和大規模的失業,1972年的債務危機中,青瓦台允許財團延期償還債務,為財團提供救援貸款。

1979—1993年間,青瓦台向重工業和化工業的企業提供財務補貼;1984—1988年間,它又對海外建築、造船、紡織、機械製造業的企業進行債務重組。青瓦台成了承保人和責任承擔者,為財團和自己的投資提供擔保。

青瓦台製定了難以計數的規章製度,試圖通過管製的方式支配和馴服財團。青瓦台一直很嚴厲,不停地敦促企業進行改革。

1972年金融危機後,青瓦台通過緊急暫停財團償還場外市場的債務來挽救財團,青瓦台將它認為的“藍籌企業”挑選出來,強迫它們上市,並威脅對不服從的財團征收40%的企業稅(正常情況是27%)。

漢城股票交易所一下子充斥了大量公開發行的新股票,價值高達4800萬美元,上市企業的數量驟升至50%。

1974年,股市又受到一次推動,樸正熙頒布特殊命令,嚴令銀行對非上市企業加強貸款的審計和監督,七十年代一口氣頒布了不少這樣的政策措施。

這下財團們左右為難了,一方麵是懲罰性措施,另一方麵又是上市的巨大損失,諸如自主權、廉價貸款,股權被嚴重低估,籌集不到多少資金。

在這種情況下,它們的反應可想而知。

有財團認為違抗青瓦台的命令是上策,寧繳40%的稅,而不享受青瓦台給上市企業的優惠待遇,也有財團陽奉陰違,自己又從二級市場把大部分股票買了回來,因此南韓的證券市場規模很小。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青瓦台還試圖用一套最難實施的“信貸控製”的方法來限製財團獲得銀行信貸。

該信貸控製體係起源於產業政策時代,在一種銀行信貸不是根據經濟上是否可行,而是根據政府產業政策的要求發放的體製中,防止企業拖欠的唯一辦法就是不停加強監督和控製,包括時刻對貸款使用情況加以監督,對財團融資結構的改革情況加以監督,製定一整套貸款上限限製。

為了阻止貸款的集中,青瓦台製定了複雜的規定,限製給同一個貸款人的貸款額度,限製單個銀行給大貸款人貸款的數量,規定財團附屬企業的貸款上限。

為了防止拖欠,青瓦台建立了一套預警方案、現代化的信貸評估程序,以及複雜的拖欠管理規則;青瓦台發布了一套特殊、隻適用於財團的法令,以管製各產業部門的股本、債務比例,從財務方麵鼓勵企業上市。

自1980年以來,青瓦台密切監督財團使用銀行貸款的情況,並擴大了外部審計;到八十年代中期,還根據《公平貿易法》製定了一係列政策。

1992年,《公平貿易法》進一步得到加強,子公司之間的貸款擔保受到限製,青瓦台放鬆了貸款上限,以鼓勵財團發展核心產業。

青瓦台這樣做的結果是製造了一個管製信天翁,最後也沒有達到目的。但是青瓦台不得不製定法規,來抵消自己的發展戰略所產生的最惡劣之影響。

在八十年代的大部分時間,青瓦台選擇由官僚,而不是市場的方式來約束財團,致使法規膨脹,裙帶主義盛行,在財團的頭上蹲著不少婆婆。

九十年代,南韓軍人統治結束,進入文管時代,新上台的金泳三試圖打破青瓦台既是財團擔保人,同時又是其管製者的雙重角色所導致的對抗和經濟停滯,因此,青瓦台決定淡化其作為管製者的角色。

青瓦台既為了消除對抗,又為了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極大地放鬆了銀行部門及貸款行為的監管,並在1993—1994年間開放國內金融市場,且解除財政部對信貸分配的直接乾預及任命銀行領導層的特權。

在財政部和央行(韓國銀行)之間劃分金融監管權,導致監管出現大片空白,換言之,鐘擺已經過度偏向財團。

如果說九十年代官僚已退居幕後,但政客卻還沒有,政治勢力強大,主要黨派成員或與總統關係密切的人,仍然可以否決商業銀行總裁的任命。銀行領導層不得不聽政客的招呼,把貸款貸給他們的競選捐款人。

青瓦台還取消了早被劃分成幾個部分的金融部門的進入壁壘與其他限製,在財團的呼籲下,取消了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限製,降低報告要求。

結果,非銀行金融企業很快被解除管製,不再接受青瓦台的監督,轉而被財團控製,貸款也就失去了監督,南韓信貸體係內部一片混亂。

對青瓦台而言,最大的難題就是政府既要為財團擔保,又要約束它們,南韓自1962年到當下的三十多年時間,創造的真正奇跡並不是什麼漢江奇跡,而是在走鋼絲的過程中,沒有被兩種相互衝突的身份搞成精神分裂。

而進入九十年代之後,之所以上帝站到財團身後,這和財團自我解放不無關係。為了擺脫青瓦台控製,獲得更多的自主權,進入八十年代,財團開始往國外衝,建立新產業,抵押給南韓信貸體係,再建新的,再抵押,如此不斷循環。

而在循環的過程中,財團把優質資產剝離,以優質資產向國外的銀行借美元或吸納投資,並在此過程中,通過交叉持股或連鎖所有權與控股股東發生聯係。

傳統的連鎖所有權模式可以是拜占庭式,以規避對所有權的規定,包括禁止對公司控股,禁止直接連鎖所有權(甲公司擁有乙公司,乙公司又擁有甲公司),以及對財團股權投資的各種上限規定。

結果導致了一種迂回模式,其中幾家控股企業事實上擁有附屬企業相當數量的股票。

就是通過這種能把人繞暈的持股方式,財團拿到了更多的話語權,這才有了財團和青瓦台的持續對峙中不落下風,甚至開始反撲。

在軍人統治時代,財團的種種小動作,青瓦台自然看在眼裡,隻是苦於作繭自縛,無計可施——財團欠政府一屁股債,在國外又是一屁股債,政府左手握著財團的債權,右手在國外也是一屁股債,這種現狀之下,麵對不聽話的財團,青瓦台還能把財團一棍子敲死?

敲死了,經濟怎麼辦?失業的民眾怎麼辦?一屁股外債又得讓誰來扛?

而且,對青瓦台裡的總統而言,他還要麵對另外一個重大問題,比較私人的問題,就是馬上要換屆選舉,他的個人利益又該怎麼辦?

國家利益、財團家族利益、官僚個人利益、人民利益,各種利益交纏在一起,想把它理清楚很難,但是再難也得理,不把險情排除,爆炸就是眼前的事。

險情是什麼?

一屁股的外債,還有南韓的命根子“出口”不行了。

債應該怎麼還,出口又該怎麼提高,這是南韓經濟相關部門需要討論,也需要解決的問題。

青瓦台的會議室裡,各部門的頭頭腦腦正爭辯的不可開交,多重利益背負在身上,讓他們在選擇策略的時候縮手縮腳,同時也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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