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借牌子(2 / 2)

“對,是我。”

蕾切爾從自己的公文包裡拿出一個文件夾遞給劉貞,“貞,你看一下這個。”

劉貞接過文件夾,打開看了看,裡麵是一份委托文件,委托蕾切爾協助冼為樂收購法拉盛的店鋪事宜。

授權人是方夢音,簽名處fang的g這個字母一筆而成,收尾的地方在圓的中心點。

關於這個有點特殊的簽名,方夢音已經事先給劉貞打過電話,告訴她蕾切爾的事情,這個簽名算是一個印鑒。

“為樂,沒問題,蕾切爾是哥哥派來協助你的法律顧問,幫你處理法律方麵的問題,你有什麼可以谘詢她。”劉貞說完,又對蕾切爾說道:“你們兩個談,我先離開。”

說完,劉貞又在阮誌玲兩人的護衛下離開。

“蕾切爾律師,我想向你谘詢一下關於城堡法的問題,假如,我在自己的超市裡開槍擊斃了來搶劫的搶劫犯,我要避免法律糾紛,需要具備什麼前提?”

“冼……”

……

南易這邊掛掉了方夢音的電話,從桌上就拿起一個郵包拆開。

郵包裡麵是上戸雅美做的山の味潛在客戶名錄,還有對各種山貨的需求分析。

從報告上來看,乾果類在日夲最好銷的應該是板栗,那裡也有糖炒栗子,而且吃的人還不少。

上戸雅美在京都找到了一家叫林萬昌堂的糖炒板栗店,這家店已經有上百年的曆史,以前一直都采用燕山的板栗,前麵幾十年貨源出現問題,才改用了日夲本土板栗。

如果土の味能給他們提供優質的燕山板栗,他們願意成為土の味的長期客戶。

燕山在冀省,超出土の味的既定貨源範圍,林萬昌堂隻有一家店,一年也用不了多少量。

如果單純的從回報率的角度來看,根本不值得攬下這個客戶;可從口碑營銷的角度來說,這單生意還真非做不可。

收貨渠道又沒法壟斷,土の味能做,其他人也能做,不把土の味的品牌樹立起來,長則年,短則一兩年,土の味就會陷入到白熱化的競爭當中。

“燕山還非得去一趟不可。”南易思索了一下,拿起電話就打給了岑陽台。

“你好,岑經理,我是小南啊。跟您說個事,有一家日夲的株式會社想要采購我們國內的板栗,他們指定要冀省燕山的板栗,對對對,隻要燕山的。

我打算跑一趟冀省,先過去探探路、問問價,等我問到價,您再出麵和日夲人談判,行行行,我會小心謹慎,好好好,我一定會及時彙報。”

南易之所以打電話給岑陽台,讓深國發參與到板栗的這樁買賣中來,主要還是方便自己行動,也是為了排除將來可能會出現的麻煩。

深國發貿易,成立的初衷就是借著二輕局對整個深甽輕工產業的領導職能,為二輕局賺取外彙,完成上級下達的創彙任務。

可以簡單的說,深國發是什麼賺錢就做什麼,什麼能換來外彙就賣什麼。

甭管這外彙是通過賣什麼輕工產品賺取,隻要能交回去外彙,深國發就立功,具體執行人就是好同誌。

南易這樣隻是借深國發的牌子,而不動用深甽的本地資源,如果能做成一單買賣給公司創彙,不管是岑陽台,還是南易素未謀麵的老總沈甘寧,以及二輕局的領導都會樂見其成。

雖然借用深國發這塊牌子,會白白割讓出去一塊利潤,可南易並不在乎。

比起一點蠅頭小利,南易更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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