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癲狂的熱情(2 / 2)

南易來早了,還未到穀雨時分,村裡的人還呆在家裡未往山裡去。

今年,吉省的一些人參種植區推出參業生產承包製模式,把參地承包給村民,但需保證一定的產量。

憮鬆這裡緊挨著長白山,有得天獨厚的人參種植條件,除了采參,這裡的人參種植業也非常發達。

南易三人在村子之間穿梭,一路,時而走馬觀花,時而駐足觀察,了解著人參的種植情況。

一路走,一直來到了曼江鎮。

曼江鎮麵積63385平方公裡,可人口密度每平方公裡還不到1人,妥妥的地廣人稀。

雖然已經是陽春三月,可曼江鎮這裡的氣溫還是很低,白天最高溫度零上幾度,晚上最低氣溫可以達到零下十幾度。

頂著寒風,南易去了鎮上的郵局,在郵局的門口正遇到在往爬犁上堆郵包的郵遞員。

“同誌你好,麻煩問一下,我想去高麗勾應該怎麼去?”

“高麗勾?”郵遞員放下郵包,打量了一下南易,“是去找樸大山吧?”

“同誌,你怎麼知道的?”

“這有什麼不知道的,外地來的吧?”

“對,京城過來的。”

“那就不奇怪了,高麗勾說是一個村裡,可那裡常年也就住著七八個人,冬天順山倒的日子人才多一點,和外麵能扯上聯係的也就隻有樸大山一人。”

“原來是這樣,那從鎮上過去要多久?”

“你們運氣好,我今天剛好要去高麗勾,順便把你們給捎上,不過說好了,我的爬犁上郵包多,平路你們可以坐,上坡你們必須下來走著。”

“那真是謝謝了,同誌怎麼稱呼?”

“金正光。”

“你好你好,金同誌。”

金正光雖然操著一口吉普,可南易猜他是朝鮮族的。

朝鮮族人取名比較單調,男的哲、龍、虎、光,女的是花、梅重複的概率非常高,加上金正光又姓金,南易猜錯的幾率不大。

跟著金正光先去了幾個村莊,等著他派送包裹信件,從上午出發,一直到下午天快要暗下來,他們才到了高麗勾,這個南易查看地圖,從鎮上直線距離不到十公裡的偏遠村莊。

“籲!”

金正光把馬叫停在一座房子的柵欄外,拿鞭子指了指院門,“這裡就是樸大山家,你們要是不急著走,我一個星期後還會過來,順便把你們接走。”

“金同誌,那真是太感謝了。”

南易和他握了握手,悄麼的留了點東西在爬犁上,然後目送金正光趕著爬犁往前走,等徹底看不見他才走到柵欄前。

正想喊人,一聲瘮人的狗叫就鑽進他耳朵。

南易循聲瞄了一眼,是一隻鄂倫春獵犬,長得很有靈性,應該是隻守山犬。

所謂守山犬,其實不是狗的品種,而是一種象征或者是稱號,跟著主人在山林裡出沒,麵對猛獸依然敢上去搏鬥,而對主人卻非常忠誠。

猶如舔狗,對外人是“áng、ángáng”,而對他舔的對象是“āng、āng、āng”,一個氣勢昂然,一個奶聲奶氣。

“老把頭,老把頭在家嗎?”

“誰啊。”

嘎吱,門被推開,順著撩開的門簾,南易見著一個戴著狗皮帽子,滿臉絡腮胡的老人探出來。

“老把頭,我是悶三兒的朋友,他介紹我來找你的。”

“悶三啊,他怎麼沒來?”樸大山說著,人往柵欄走了過來。

“他在春城有事,過不來。”

“我還惦記和他再喝場酒呢,悶三有酒量,這孩子我喜歡。”樸大山打開柵欄,說了聲,“進來吧,彆怕,我叫黑塔乖著呢,有我在,它不會咬人。”

果然猶如樸大山所說,跟著他往裡走,叫黑塔的狗乖乖的趴在那裡,再沒叫過。

進屋,樸大山熱情的讓南易三人坐到炕頭上,然後,啪啪啪,四個大白碗就放在矮桌上,拿過一瓶新懷德酒咕嘟咕嘟就往碗裡倒。

“一路過來肯定渴了,先潤潤嗓子。”倒好酒,樸大山就把碗舉了起來。

南易把校花的那碗酒拿了起來,分了一半到虎崽的碗裡,剩下的一半倒在自己碗裡,“老把頭,我們喝,女的就彆喝了,她不是東北娘們,一點酒量都沒有。”

“忘了忘了,好好好,我們三個喝。”

一進門,啥都沒乾,將近四兩六十度的白酒下肚,這熱情,南易真有點吃不消。,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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