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1 / 2)

當末世大佬回古代 鋼冷 6064 字 10個月前

第十四章

而這其中,最是容易受到大家歡迎的,應該就屬魚丸了,魚丸味鮮彈牙,吃起來方便無刺,應該是大人小孩都喜歡的食物了。

不過這道菜不是那麼輕鬆就能夠做好的,秦深也是看這裡的刺多的魚幾乎是不要錢白送,他才買回來試試。

就比如說秦深手上的這些魚,一大籮筐才六文錢就全部買了回來,幾乎是不要錢嘛。

他先是把魚從中間剖開,去掉最大的骨頭,然後開始一層一層地往下刮肉。

這個步驟還挺麻煩,一個不小心,還容易被魚刺刮到手,一開始秦深被刮了好幾下,好在後來熟練了就不會再被刮到了。

秦深的速度越來越快,很快,碗裡也滿了,這麼多魚處理完,有滿滿一大盆魚蓉,看著都覺得成就感滿滿。

而且這可是隻花了六文錢買回來的,多值啊!

秦深在末世久了,對吃的有一種莫名的執著,彆看這一盆魚蓉花了他不少時間,把他累得半死——這種精細活可不是僅僅力氣大就能夠完成的,反而是要很精細,但秦深自得其樂,反而覺得很值。

把魚蓉都刮下來之後,剩下的魚骨和魚頭秦深也沒有浪費,收了起來,接下來用得到。

魚蓉用小棍子錘錘打打,打出粘性後用蛋清攪和攪和,就可以捏成團了,用虎口處一擠就是一個小團子,圓鼓鼓白嫩嫩,十分漂亮。

等到這些工作都完成後,竟然已經到了戌時,怪不得秦深覺得肚子咕咕叫,外麵天也全黑了。

秦深煮了一部分魚丸來試吃,果然味道又鮮又香,清水煮都鮮得很!

有了好東西,秦深第一個想到林秋,端了一大碗魚丸過去打算送給他。

沒想到敲了門之後,林秋竟然也剛剛煮好了飯菜準備吃。

“怎麼這麼晚了還沒吃飯?是不是又忙著做衣服不記得吃飯了?”

秦深看到他這麼晚吃飯,立刻嚴肅說道:“你知不知道你的身體不好,一定要定時吃三餐的!”

其實戌時對於現代人來說完全不算晚,也不過是晚上七點多罷了,隻是在這個點油燈要花錢的年代,七點多天一黑,就有很多人家上床睡覺了,他們早上起得早,晚上睡得也早,中午吃飯也早,熬到這麼晚才吃飯,中間肯定有好幾個小時都是餓著的。

林秋瑟瑟地站門後,顧左右而言他:“秦大哥......秦大哥要是還沒吃飯的話,咱們一塊兒吃吧!”

秦深一眼就能看出他在逃避話題,沒多說什麼,把碗遞給他:“我是來給你送東西的,這個是我新做的菜,你嘗嘗好不好吃。”

這麼一碗肯定不夠兩個人吃,秦深沒打算在這兒吃飯。

林秋立刻拽住秦深的衣袖:“秦大哥一塊兒吃吧,我今天做的多,加上秦大哥的菜肯定夠兩個人吃的。”

這倒是不假,林秋本來做衣服做得晚,都餓得肚子咕咕叫了才開始做飯,一個不小心就做多了,再加上秦深帶來的菜,這麼大一份呢,他一個人肯定吃不完。

秦深看了看他擺出來的菜,確實分量不少,而且還有餅子,這才坐下來一塊兒吃飯。

“秦大哥,這個是不是你要新賣的丸子?”林秋好奇地用筷子戳了戳碗裡的魚丸,魚丸彈彈的,又是他沒見過的吃食。

秦深夾了一塊醃黃瓜,嘎吱嘎吱地咬起來——果然還是林秋做得好吃!怎麼吃都不會膩!

“是啊,最近豬肉丸大家可能已經吃夠了,每天賣出去的量都差不多,我尋思著再加量也不好賣了,就想了點新法子。”

林秋吃過豬肉丸子,那麼好吃,怎麼可能會吃膩,他不讚同道:“才不是吃膩了,是大家過了一開始新鮮的勁兒,沒錢天天買來吃,所以才不買了。”說罷,他又偷偷說道,“真的好貴,如果是我,我也不舍得買的。”

畢竟一天五文錢,這樣的花法可不是人人都敢的,他辛辛苦苦存一年也不一定能存一百個銅板!

秦深看著他覺得可愛:“所以啊,我做出了這種新丸子,應該能讓大家夥兒再新鮮一段時間。”

林秋連著吃了兩個丸子,被這鮮美的味道幸福地眯起了眼睛:“這麼好吃的丸子,比豬肉丸子都好吃,到底是怎麼做的?肯定要比豬肉丸子賣的還貴才行!”

這句話卻是突然點醒了秦深,他本來想著,六文錢買回來的魚,做出的丸子應該便宜一點的,卻忽略了其實味道才是餐飲最大的賣點這件事情。

原本他打算打價格戰,把魚丸的價格定為兩文錢一串,這樣更加便宜,能夠吸引顧客。

但其實他還可以換個角度想想,雖然魚肉丸成本便宜,可是他付出的精力和時間更多啊!魚肉丸賣貴一點,其實也很正常。

再說了,他已經把丸子做成了彆人看不出原料是什麼的模樣,隻要他不說,誰知道這是怎麼做的呢?

而且就算是吃出了原料的味道,想要做成彈牙的丸子,也不容易,他這丸子,就算是想要模仿也是沒有那麼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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