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專業的~!
他還記得法外狂徒張三講過這樣一個案例----
如果一個人餓的快要死了,他能吃熊貓嗎?
答案是,能!
如果真的快要餓死了,必須吃掉眼前的熊貓才能活,那就可以吃,見熊貓吃熊貓、見金絲猴吃金絲猴、一天吃一隻!
這叫什麼?這就叫緊急避險。
雖然不知道墨蘭星東方古國的法律和地球華國有什麼區彆,但朱建業身為律師既然敢把‘緊急避險’拿出來用~~~
穩了!
卻聽朱建業又道:“法官大人,試問我一個律師,手無縛雞之力的情況下,知道有九個人身強體壯、學過武的人要殺我,我難道應該坐以待斃嗎?”
“還是奮起反擊?”
“我選擇後者!”
“至於剛才所說,我是跟他們發生衝突、甚至蓄意鬥毆,那更是無稽之談!”
“試問,我一個律師、手無縛雞之力···”
你他媽夠了!
三名律師的嘴角明顯都在抽搐。
你1V9啊!
打死三個、打殘三個、嚇跑三個啊老哥!!!
就這還手無縛雞之力?!
還一再強調?
我信了你的邪喲!
朱建業卻不管不顧,繼續說道:“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律師,怎麼可能有膽量去跟他們發生衝突?”
“我的一切信息都公開透明,唯一加入的武館,也是在不到半個月前,試問我哪裡來的膽量去跟他們發生衝突,甚至鬥毆呢?”
“我還沒活夠,不想死。”
這次,左邊的法官又開口了:“你如何確定他們要殺你或者傷害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表明?”
“當然有!”
朱建業‘上氣不接下氣’道:“我,我在法庭上,就被被告的人威脅過,說如果我不收他們的黑錢、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們就會殺了我。”
“我很害怕,所以,我在判決結束後一直沒有離開法庭,直到天黑,就是想趁天黑回家。”
“之所以沒走常走的道路,也是怕他們在半路堵我,但沒想到···”
“所以,我隻能先下手為強,緊急避險!而根據我國法律,在這種情況下的緊急避險,也屬於正當防衛!”
漂亮!
林彬幾乎啪啪為他鼓掌。
看!
聽,說的多好?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朱建業自己就是頗有名氣的律師,為自己辯護起來,那簡直是一套一套的。
中間那個與朱建業熟悉的法官終於開口了:“那你如何確定他們就是要害你的人,而不是路過的人?”
“直覺!而且惠龍路那一段人跡罕至,他們卻一直追著我,難道不足以說明問題嗎?”
“還有,法官大人如果不信可以查他們的個人賬戶,是不是在今天都有一筆不菲的進賬,而且來自於同一個人?”
“···”
三個法官都不說話了。
這點,他們當然知道,警察早就查清楚了,就在資料裡寫著呢!
問題是,朱建業太生猛了呀!簡直殺瘋了,他們實在有些難以接受···必須要弄清楚、查個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