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這麼想。要不你乾脆在這裡定居下來吧,擔任我的暗衛,每個月兩枚金龍的薪酬,比安娜多一倍,要不要考慮下?”羅蘭又開始安利道,“房子帶花園,一星期休兩天,每年都有帶薪假——呃,就是邊休息邊拿酬金的意思。”
令他意外的是,這次對方沒有斷然拒絕,而是笑了笑,不可置否道,“我可不能丟下我的夥伴不管。”
“那就都叫過來,等冬天一過,邊陲鎮就要大興建設了,到時候多少人都容得下。而且……女巫也可以不受歧視的行走在街頭,沒人會視你們為邪惡者。”
“等您做到這點再說吧,”夜鶯聳肩說。
好罷,安利還得看產品,這種事情隻能慢慢來。羅蘭轉換了個話題,“娜娜瓦已經安全送回去了吧?”
“嗯哼,她可嚇得不輕。”
王子歎了口氣,自己被夜鶯叫醒時正是午夜,看到現場後差點沒吐出來。她簡單交代了下事情經過,羅蘭便吩咐她去把娜娜瓦偷偷帶出來。平時隻給雞療傷過的小姑娘看到滿身是血的活人,立馬就暈了過去。總之一片雞飛狗跳後,她才滿臉眼淚地治好了巡邏隊長。
為了不讓他家人察覺,夜鶯還要負責將她帶回去。
當一切忙完時,天都快亮了。
“你對這件事怎麼看?能推測出是我的哪位好哥哥或好姐姐做的嗎?”
夜鶯搖了搖頭,“他們都是巡邏隊的人,唯一的例外者身上也沒有攜帶任何跟身份有關的證物,如果說是收買,任何人都可以辦到……但我覺得,這件事或許跟您的兄妹們沒有關係。”
“為什麼?”
“因為太不嚴謹了。一次多人行動,隊伍裡卻起了內訌。失敗後沒有立刻自殺,至少留下了兩名活口。而且當時,他們的表現毫不專業,簡直跟街頭混混一般。這不像您兄妹的作風,倒更像是一起外行人士的謀劃。我想就算我不在,這場刺殺也沒成功的可能性……彆忘了安娜就睡在您樓下。”
夜鶯端起羅蘭的杯子,毫不在意地喝了口水,接著說道,“不管如何,您的騎士已經前往地牢詢問口供了,我打賭他很快就會得到真相——比起您姐姐布下的棋子,那家夥可是遜色太多了,之前還跪著求我彆殺他呢。”
“那名重傷的巡邏隊長……我似乎召見過。”
“是嗎?”夜鶯偏過頭,“我倒覺得您得好好感謝下他,如果不是他一個人纏住了其他家夥,我也不會那麼快發現地下室溜進了老鼠。雖然不大清楚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敵人的敵人就是我們的朋友,對吧?”
沒錯,羅蘭想,不過重點不在於他是朋友還是敵人,而是在於夜鶯說的那句話。
——「我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