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強拆不需要理由(2 / 2)

放開那個女巫 二目 4028 字 10個月前

一百五十枚,羅蘭在心底嗤笑兩聲,若是剛穿到邊陲鎮的時候,單憑王子的記憶,說不定還真信了。但現在嘛……“你是說小鎮最西頭那棟房子嗎?”

寇裡斯連連點頭,“對對對,正是那座。它可是鎮裡僅次於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還真是遺憾,它離城牆太近,阻礙了我部下的通行。”羅蘭稍頓片刻,“不過市政廳已經做出了補償。”

“多……多少?”

羅蘭伸出兩根指頭,“二十枚金龍。”

“這太少了!殿下……”寇裡斯張了張嘴,像是想要爭辯什麼,最終還是忍了下來。他掏出手絹擦拭著額頭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該去哪裡領這筆錢?”

“領取?”羅蘭裝出一副不解的樣子,“這筆款項已經發放給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麼?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萊爾,我的民兵二隊隊長。”

“那是誰?”男爵高聲嚷嚷起來,“殿下,您弄錯了!我才是那棟住宅的主人!”

“是嗎?可我冬天並沒有看見你,”羅蘭挑了挑眉頭,“那間房子怎麼能說是你的呢?”

“我當然是回長歌要塞了。誰要待在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獸了!”

蠢貨,羅蘭心裡評價道,言語間仍保持著平淡的語氣,“所以你想說自己因為畏懼邪獸,拋棄自己的領主逃走了,是嗎?”

“呃,我……”男爵頓時愣住了。

“衛兵,”羅蘭拍拍手,會客廳門外立刻走進兩名親衛,將寇裡斯夾在中間。

“殿殿殿殿下,您這是什麼意思!?”

“很簡單,現在你有兩個選擇,”羅蘭從座位上站起,輕蔑地看著對方,“一是你承認自己錯了,那棟屋子根本不屬於你,我可以當成一場鬨劇,現在放你離開。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間,背叛了自己的領主,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離領地,可恥地逃往長歌要塞。我將把你投入監獄,然後按叛逃罪絞死。你選擇哪一個?”

寇裡斯的額頭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猶豫了好一陣子才顫聲道:“殿下,我……我弄錯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說這是一場誤會,”羅蘭聳聳肩,朝衛兵說道,“送男爵先生離開這兒。”

當寇裡斯走到門口時,王子叫住了他:“對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時幫我捎個信,告訴那些……嗯,也會跟你產生同樣誤會的貴族們。如果不是打算選擇第二項的,就不用浪費時間專門跑來小鎮一趟了。”

“如……您所願,殿下。”寇裡斯出門強笑著說道,但轉身的那一瞬間,羅蘭看到了對方咬牙切齒的神情。

如此一來,要塞那邊想必會引起軒然大波吧?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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