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掠奪(2 / 2)

放開那個女巫 二目 3797 字 10個月前

“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輕聲道,“比起邊陲鎮,你不想待在這個更繁華的地方嗎?”

“長歌要塞勢力錯綜複雜,並不適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維持現狀還好,若要做出改變,遇到的阻力隻會越來越大,而我現在又不能粗暴的將他們一並鏟除。”羅蘭笑了笑,“當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會影響較深,很難在短期內接受你們。我曾說過,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邊陲鎮現在已經做到了這一點。”

“嗯,”夜鶯柔聲道,“您兌現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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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早,培羅就急匆匆帶來了他的清單,羅蘭按慣例在大廳接待了他。

“殿下,我選擇好了。”

“我看看。”羅蘭接過清單。和之前預想的差不多,清單上麵填寫的大頭是分值2的農奴,約八百人,一百頭牛和三百頭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類匠人。

“殿下,這樣可以嗎?”

“當然,隻要湊夠三千分值即可。”羅蘭將清單抵還給培羅,“你能什麼時候集齊這些人和物資?”

“今天就可以,這是我根據金銀花領地上的財產和領民做出的安排。不過殿下,如果您想把他們帶回邊陲鎮,可能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時間。”

“這個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羅蘭敲打著桌麵道,“你應該有組織商隊運輸的經驗吧?”

“是的,殿下。”培羅猶豫了下,“那我的父親……”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帶回去,”王子笑道,同時交給他一張羊皮紙卷,“如果覺得沒有問題,在上麵簽字和按手印吧。”

“這是……代理契約?”培羅掃了眼開頭,聲音變得激動起來,“您答應將代理權授予金銀花家族了嗎?請稍等片刻。”他攤平紙卷,開始仔仔細細地契約。

對方表現出來的慎重讓羅蘭滿意地點了點頭——作為一名合作者,重視契約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後,培羅才抬起頭,“上麵的內容和您昨天告訴我的基本一致,隻是有一點……”他指向契約末尾,“殿下,這裡不應該寫我父親的名字嗎?他才是金銀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羅蘭笑了,“當然不,和我討論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親。所以,這封契約末尾自然也是寫你的名字。”

培羅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問:“殿下,難道您的意思是讓我來——”

“沒錯,你將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長歌要塞。”羅蘭點點頭,“如果契約執行順利的話,在我成為國王後,你也可以繼續擁有這座城市。”他頓了頓,收起笑容,“不過若你違背契約,下場便會和公爵大人一樣——我能攻入長歌要塞一次,就同樣能做到第二次。好好乾,大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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