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獎勵:三十萬軟妹幣,隨機豔遇一次,隨機宗師級技術一項。】
???
這失敗懲罰竟然是相同的。
看來,自己這輿論是要隨時爆炸的節奏啊。
林華也懶得管了,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
不過水煮魚是正菜,貌似不適合在街邊擺攤賣吧,而且還是在明月廣場那地方。
得好好想想。
嗯,還有個隨機豔遇……
狗係統,不,係統哥真是夠兄弟啊!
洗漱一番後,林華就下樓吃早點。
誰知,陳洛洛居然找上門來了。
“哥,哥,救命!”
“你又乾啥了?”
“這次隻有你能幫我了,你那麼有錢,肯定能幫到我的。”
林華擦了擦嘴,問:“要借多少錢?”
“不是借錢,是今晚南宮雪要來中海開演唱會,你能幫我要個簽名嗎!”
南宮雪,歌壇女星中的霸主級,以天仙般的容貌和絕世歌喉聞名。
就算林華這種不追星的,都經常刷到她的新聞。
確實是個牛人。
但這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陳洛洛,你是不是搞錯什麼了,我雖然做菜還行,也有點小錢,但也隻是個擺路邊攤的,人家憑什麼給我簽名?”林華笑了。
陳洛洛就說:“哥,你不知道嗎,這種大明星也要賺外快的,一個簽名五千!”
“和她合照十萬!”
“去後台的話,門票五萬!”
原來如此。
林華更加覺得好笑了:“你這家夥,那還不就是錢的問題?”
“哥,小妹願意以身相許!”陳洛洛看起來不像是在開玩笑。
追星的粉絲真可怕啊!
林華連忙擺擺手:“彆,沒那必要,南宮雪在什麼地方開演唱會?”
“明月廣場!”
額,線索連起來了。
林華這就更不能拒絕了,於是就讓陳洛洛去聯係,自己出錢!
今晚咱也順便追追星!
下午六點,林華就開著萬能擺攤車來到了明月廣場。
但他肯定不是第一個到的,那些早早在此等候的粉絲,足有上千人。
花了三十五萬,陳洛洛拿到一個通行證,可以讓林華一起去後台問南宮雪要簽名和合照。
並且能簡單說幾句話。
明星的錢果然好賺,儘管這未必都能到她兜裡。
停好車後,林華就發了個位置給小美,讓她過來後就在這等自己。
“哥,我好緊張!”
“緊張啥,明星也是人,順其自然就好,而且我們是給了錢的。”
一切都很順利,兩人也如願見到了南宮雪。
不愧是目前娛樂圈最紅的女星之一,南宮雪的氣質無與倫比,有種說不出的美。
“雪雪,我是你的死忠粉!”
“南宮小姐,你好。”
“你們好。”
南宮雪已經知道兩人是來做什麼的了,不過她對林華還是有點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