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24(2 / 2)

林笙沒心思吐槽這名字有多隨便。她注意到了這個房間。

是在常見不過的微機房的布置,一塊倒影著彩虹的玻璃,將她隔絕在陸離的屏幕之外。她看不懂那些人在電腦上敲打的是什麼,她隻覺得一定有用,不是嗎?畢竟萬物皆有“正確”之理。

當然這一點是她吃了苦頭之後才總結出來的。如果時空穿越能夠實現,她一定能看見一個稚氣未脫的小女孩,指著她質問她的妥協。

“可是,先妥協的是我啊。”她對著她自言自語。

“我隻是向‘正確’妥協。”她和曾經的自己共鳴出同樣的話語。時光在這一瞬間活了起來,她接過了曾經的自己的雙眸,透過它們看著夕陽,以及陽光下傳來的千夫所指。

“你怎麼能幫著對方說話?”

人是群居動物,和蜜蜂和螞蟻一樣,隻是工蜂們會不知疲倦地搭著蜂房,螞蟻也決無需質疑搬動一隻毛毛蟲的意義。可是人呢?染黑了毛的綿羊在咩咩叫,不能融入是它的錯嗎?

“我沒有幫著哪一方說話,我這是幫著正確的一方說話。”她頑固地將頭高高仰起,“對方通過事實和觀點的論述,成功讓我信服了他們的觀點,我為什麼不能表達?”

“你.....你,這是比賽!”對方似乎被這莫名的邏輯氣得說不出話了。

“辯論賽嗎?那麼請問我們舉行辯論的意義是什麼?”還未擺脫童稚的女孩,搜刮下油墨印刷的字句,將這些作為論據的支撐,“交流觀點和思想,還是以將對方駁倒為榮?你們所倡導的‘強辯’,指的是咄咄逼人,嚇的對方不敢說話,那麼請問‘論’去了哪裡?”

現在看來她自己也挺咄咄逼人的......林笙不能把這個說出來,她知道那已既成事實。

“得了得了,大思想家,我們這座小廟供不起你這大佛!”羊群發出放逐的信號。她仍不死心似的,嘴唇一張一合,似乎還想輸出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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