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火實在是受不了母親派來的監視自己的眼線,他憤怒低回頭,剛想舉起手,卻被小雅打斷了。
“不許打女人!”
李愛火隻得無奈地放下了手。
因為他1旦違反“9個不許,十個不準”原則,就會被牛愛花強行遣返回家,失去這最後1點自由。
“我被炒魷魚了。”
“我被沈墨朝魷魚了,你可以回家跟我媽報喜了。”
“說他的兒子沒出息,連黑社會都混不好。”
李愛火氣餒地蹲在路邊,氣憤地用手敲打著自己的頭。
“不許打自己!”1旁小雅提醒起來。
李愛火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得,快被小雅給逼瘋了。
“你就是我媽派來折磨我的!”
看著傷心透頂的李愛火,小雅卻很高興。
“恭喜你,你可以繼續回去當警察了。”
對於小雅來說,能有1份體製內的工作,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而且這還不是1般的體製內的工作。
是人人都敬仰,羨慕的警察。
“誒,你的警銜很高級嘛?”
“你是刑警還是交警?”
“你有槍嗎?”
瞬間,小雅從複讀機,變成了“十萬個為什麼”。
李愛火的腦袋,又大了1圈。
“你不懂!”
“你壓根就不懂!”
“當初信誓旦旦地說,要辭職,要去探索黑暗社會的規則,是我!”
“要做普羅米修斯,要盜取火種的人是我!”
“可是.....”
“我失敗了,我沒有信守承諾,我沒臉再會警局了,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會笑話我。”
李愛火抱著腦袋,渾身的煩惱找了上來。
小雅卻搖了搖腦袋。
“不會有人笑話你。”
“因為你的母親是局長,誰敢笑話你,那他可就慘了。”
我的局長母親,這句話,仿佛是李愛火的逆鱗,誰碰誰生氣。
“局長,局長,局長!”
“你就知道局長!”
“沒有我母親,我是不是什麼都不是,什麼都不算?”
這仿佛是任何富2代,官2代們的煩惱。
生活在長輩的光環之下,1輩子都活成了彆人的附庸。
仿佛隻要他們還在,自己就永遠不會出頭。
可是李愛火還年輕。
他急需1份巨大的功勞,來立足。
他覺得自己準備好了,想要當傳說中的普羅米修斯,去放光,發熱,去創造自己的傳說。
小雅不1樣。
她從1開始,就知道自己很平凡。
她最大的夢想,就是想在蓉城有個家,有個專屬於自己的小家,哪怕隻有十平米,她也心滿意足了。
“李愛火,你注定是大人物,你認識這麼多大佬,總會有機會的。”
“而我,注定是小人物,你說你不想活在你母親的光環之下。”
“可我呢,我做夢都在幻想,我的母親父親,也擁有財富和權力,這樣我就能在蓉城安安穩穩地過日子了。”
平凡的人注定普通。
特彆的人注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