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火眉頭1皺,終於明白了程俊傑這股無名火是衝著自己來的。
好歹自己也是張恨水引薦來的,程俊傑怎麼會這麼不給自己麵子呢?
“程總,我以為您之前了解我的情況呢。”
李愛火自知理虧,說話的語氣都變得柔和了許多。
誰讓自己之前乾了那種混賬事兒呢。
弄得現在人儘皆知。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母親還生活在蓉城,他早就換個城市生活了。
“哼哼,了解什麼情況?”
“了解你毆打工人,致殘的情況嗎?
“了解你仗著你媽媽是警察局長,就隨便欺負人的情況嗎?”
足浴店內,其餘的人聽到了李愛火的事跡過後,瞬間就對這位新來的經理,好感度減到了最低。
原來是個囂張跋扈的官2代啊!
他怎麼屈身來這個小小的足浴店做事兒了?
李愛火捏緊了拳頭,但又很快鬆開了。
他回想起剛才跟那個男技師的對話。
乾服務行業的,沒有彆的技巧,隻有1個字。
那就是“忍”!
之前自己在工廠動手,就是因為自己不夠“忍”,所以才釀成大禍。
而此時自己在足浴店裡,被彆人針對也是1模1樣的情況。
不能動手!
不能動手!
這4個字1直在李愛火的內心重複著。
“你說話啊?”
“自己做過的事兒,難道不敢承認嗎?”
“怎麼?是不是連我也要打1頓。”
程俊傑越來越過分,開始用手推搡著李愛火。
哪怕張恨水說,他給足浴店投資了1百萬。
哪怕他的母親是警局局長。
自己就是看不慣這種社會上的害蟲。
這種欺負普通工人的人渣。
強烈的正義感,衝昏了程俊傑的理智頭腦。
當1個人,完全不了解對方時,隻能通過他做過的某些事情,來判斷眼前這個人的好壞。
而李愛火毆打工人的事情,仿佛就給他整個人貼上了標簽。
讓以後的每時每刻,都能讓人拿出來當作談資。
僅僅是犯了1次錯,仿佛這輩子都成了罪人。
在這個信息發達的網絡時代,懲治罪惡的方式,變得格外地尖酸刻薄。
“我告訴你!”
“我們這兒容不下你這樣的混蛋!”
“帶著你的100萬滾出我們的足浴店!”
程俊傑大吼。
他仰著腦袋,心中幾乎認定了李愛火是個人渣。
在袍衣會養成的剛正不阿,疾惡如仇的性格,使得他此刻的人性綻放著耀眼的光芒。
走廊上的幾個看客也紛紛拍手叫好。
群眾是永遠不分青紅皂白的,憑借3言兩語就斷定了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能贏,他們就幫誰。
而在這次審判當中,李愛火很明顯就被當成了十惡不赦的壞人。
“滾出去!”
“我們這裡不歡迎你!”
“對,你們這些2世祖,欺負我們普通人是要遭報應的!”
程俊傑的“正義”有了群眾的呼應。
李愛火高大的身軀,此刻也顯得無比渺小。
1個罪人,1個錯人,1個永遠都抬不起頭的人。
李愛火,1個揚言要喊著做“普羅米修斯”給世間帶來火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