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遠處,另外一家商店也被搶劫,我調了兩家的監控錄像,看清楚了他的麵部特征,然後我把照片發給了檔案部的小李,讓他去嫌犯庫裡查詢一下。”
“你猜猜,找到了啥?”
尚武臉上的得意更甚,他揚了揚手中的手機,眼裡閃爍著興奮的光芒。
李愛火皺眉看去,那是一張十年前的通緝令,照片上透露出一副咬牙切齒的憎恨表情,仿佛整個世界都跟他有仇似的。
再仔細看男人的信息。
趙威,男,26歲,(現在應該是36歲)罪名:偷竊.......
偷竊物品:一個麵包。
最終刑期:五年。
嗯?判了五年?
就因為......偷了一個麵包?
李愛火心頭一震,這罪名跟刑期明顯不合理啊。
不過這家夥出獄後,似乎又乾起了老行當,在大暴雨的天氣,又連續搶劫了兩家店麵。
“發布通緝令,把趙威的照片遍布到各個分局,同時通知巡邏隊加強街頭排查。”
李愛火冷聲下達命令,整個人的氣勢,顯得十分有威嚴。
他也早已不是當初那個在幫派當臥底的毛頭小子了。
“是!”尚武跟沈咪咪二人同聲答道,便轉身去工作了。
隻留下李愛火,心裡疑惑地思考著這位叫“趙威”的奇怪嫌犯。
“有這麼嚴重嗎?”
沈墨突然插話進來。
“什麼?”
李愛火回頭看去。
隻見沈墨一臉認真地發問:“我說,有那麼嚴重嗎?”
“那哥們兒好像隻拿了一瓶壯陽酒,還有我身上那件不值錢的外套,不至於全城通緝吧?”
一瓶壯陽酒,外加一件開裂的皮夾克,價值不過百元。
弄得滿城風雨,實在是不至於。
沈墨之前也斷過案。
在他還在統治蓉城地下規則的時候。
江湖上,也有江湖上的規矩。
所以他的心裡,也有自已衡量罪惡的天平。
“如果隻是為了快點結案,就發布那麼嚴重的通緝令,那這人以後就完蛋了。”
“畢竟他的通緝照片出現在網絡上流傳,即便是改造出來,這個社會也不會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會反反複複地犯罪,因為他隻有這一條路可走。”
“人被逼急了,什麼事兒都做得出來的。”
沈墨的話,也不無道理。
這本來就是件小案子。
“可是,這個人有案底......”
“十年前,他也搶劫過一個麵包,被判了五年.......”
“什麼?”
沈墨聽後,大吃一驚。
搶一個麵包,判了五年。
“悲.....悲慘世界啊?”
李愛火愣了一下,有些聽不懂沈墨在說些什麼。
“雨果的《悲慘世界》你沒看過嗎?”
“冉阿讓就是因為一塊麵包被判了五年啊!”
冉阿讓?
聽到這些東西,李愛火的內心更加複雜起來。
一麵是法律,一麵是人情。
他總不能兩頭都顧得上吧。
“李愛火,你現在是製定規則的人,但有時候也要講人情......”
“不要讓你們的那套規則,變得冷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