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愛火望眼欲穿,他從未像現在這樣期盼一個女孩子出現。
“尚武,你先攔住對方的律師,沈咪咪要來.......”
“她要撤訴!”
警局門口,李愛火用幾乎顫抖的聲音,告訴電話另一頭的尚武,這對他們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看著前方街道車水馬龍,那顆跳動的心臟也變得越來越不淡定。
觸犯法律的人,一定是壞人嗎?
忽然,陳琳曾經對自已發出的疑問,此刻再一次出現。
這個看似荒唐的問題,竟然在此刻如此具體地體現。
許煉鋼,是壞人嗎?
不!他絕對不是!
他上過戰場,胸腔裡對這片土地,對國家愛得深沉。
他甚至願意替鄉親們出頭,打土豪分田地。
至少從我們的道德觀念上來說,他絕對不是一個壞人,相反,還是一位好得發光的好人。
可是這樣的好人,卻在如今的製度之下,要被宣判五年甚至十年刑期。
被法律給製裁,被製度給宣判。
而那些土豪呢?
霸占農民土地的財主呢?
躲在背後的資本家呢?
卻又不要臉地大賺了一筆。
仿佛我們的法律,天生就是為他這樣的人服務的。
李愛火捏緊了拳頭。
覺得這個世界不應該是這樣。
他已經成為了司法體係的一員,也應該為司法體製改革做出貢獻。
可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唯一努力的,居然是等待一個姑娘。
像是等待戈多那樣,等待一位姑娘......
仿佛把自已改革體製的所有希望,都放在沈咪咪的身上。
嗬嗬,說是吃軟飯,也不過如此了。
畢竟家族關係這種東西,生下來沒有,就一輩子不可能擁有。
嘟嘟——
震動的手機,跟催命符似的,不斷提醒著焦慮的李愛火。
但他卻不搭理,雙眼也隻是直勾勾地盯著前方的車輛,他期盼著,沈咪咪能從某一輛車上走下來,拯救自已。
“他們說,你在等我女兒?”
冰冷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一陣冷風,忽地吹刮在李愛火的背後,那種感覺,就好像被人從身後敲打了一棒子。
殘忍,又疼痛。
沈素清,帶著她專業的律師團隊,居高臨下地俯視著蹲在警局門口的李愛火。
猶如在看一隻丟了骨頭的喪家之犬。
沈素清用一種實在是忍俊不住的嘲笑,上揚著嘴角。
“我女兒,不會來。”
“因為,她是我女兒。”
她說了一句看起來像是廢話,但實際上也的確是廢話的廢話。
女兒幫媽媽,是天經地義的事兒。
媽媽也有義務,排除女兒身邊的廢物。
很顯然,李愛火就是這個廢物名單裡的人之一。
李愛火那顆等待的心,略微動搖起來了。
不過他依舊堅信沈咪咪。
因為沈咪咪跟他一樣,都是年輕人,都是有理想的年輕人,她親口告訴過自已:法不容情。
她不是那種說得到,而做不到的人。
“我會等,我會一直等!”
李愛火倔強地回答起來。
他等待的,不是具體的某個人,而是正義!
而是那他嗎的,本該早就到來卻又遲到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