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歡手中的劍,隻是一截慘綠色的骨骸。
隻是商九歌沒有見過那麼直的骨頭,不僅直而且鋒利。
不知道它究竟屬於什麼動物的骨骼,而現在握在寧歡的手中,遠遠的商九歌就感到其中的壓迫力。
“好劍。”商九歌開口感歎道。
寧歡的好劍是在感慨商九歌的劍法,而商九歌的好劍則是在說寧歡手中的劍。
“當然是好劍。”寧歡緩緩說道:“我一向什麼都用最好的,我修煉最好的武功,享用最好的女人,教這個世界上最強的徒弟,當然,用的劍也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
寧歡說的理所當然。
但是商九歌卻笑了笑:“你的徒弟連我都打不過。”
寧天聽到這句話憤怒地看著商九歌,如果不是手臂剛剛被對方斬斷,此時他已經忍耐不住要去洗刷自己的恥辱,但是寧歡卻搖了搖頭:“不一樣的。”
“我的徒弟已經比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的徒弟要強出來太多了。”
“但是你不一樣。”
“徒弟有很多,商九歌卻隻有一個。”
“就像我本來不知道商離為什麼要保你,現在我知道了,我知道商離知道我一旦見了你就會殺你。”
“但是現在,我依然決定殺你,但是卻深深感到,你這樣的人,存在於這個世界,真的是對於這個世界的饋贈。”
“隻可惜我不是你師父。”
“否則的話,我一定會不惜一切代價地保護你。”
“那你要先殺了我。”商九歌微笑說道。
“畢竟,你看。”
“方才那一招,如果不是你的蝕骨劍,你的手已經沒了。”
商九歌在噎人方麵從來都是很有天賦的,更重要的是商九歌的噎人從來都是實話實說,這就讓人感覺很氣悶了。
畢竟人家說的都是真話,所以連反駁都顯得很有氣無力。
“是啊。”寧歡笑著承認道:“但是我就是能殺你,你信嗎?”
這樣說著,寧歡選擇一步步向著商九歌走來,慘綠色的蝕骨劍握在寧歡的右手上。
寧歡說他和商九歌的戰鬥隻用右手。
那麼到現在為止,他自始至終依舊隻用右手。
商九歌信。
商九歌驕傲,但是不自負。
更不狂妄。
她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實事求是的人了。
打得過就是打得過,打不過就是打不過,這是最簡單的道理。
以及商九歌知道——自己打不過寧歡。
但是她卻有殺寧歡的機會。
這並不矛盾。
就好像我們打一百次,其中有九十九次我都會輸,但是有一次我會贏,並且我贏了我就能夠殺你。
這就是方彆無論如何也不願意和商九歌動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