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飛刀又見飛刀(1 / 2)

這個刺客有毛病 任秋溟 10227 字 10個月前

什麼叫做殺人一劍就夠了?

方彆這一瞬間真的很想吐槽。

如果一劍就能夠殺得了對方,我自己吃飽了撐的要出第二劍。

不過鑒於眼前這個男人的身份,方彆隻能夠洗耳恭聽。

“對付一般的敵人,當然一劍就夠了。”方彆這樣說道。

事實也是這樣,天下能夠接方彆一劍的人真的沒有幾個,可以說能接方彆一劍的人都能吹一輩子。

事實上對付一般的敵人,方彆自己也是不出劍的。

反正殺人的手段那麼多,為什麼非要用劍呢?

難不成就是因為用劍帥氣的原因?

而在方彆的對麵,張不平緩緩搖了搖頭:“對付一般的敵人隻需要出一劍,對於難纏的敵人就需要出第二劍。”

“所以還有第三劍第四劍第五劍。”

“你既然修煉的是一劍,那麼其實你需要出第二劍的時候,你已經輸了。”

張不平看著方彆:“但是你現在還站在這裡,說明那些戰鬥你最終還是贏了。”

“我並不介意你是怎麼贏的,但是我想,應該不輕鬆吧。”

方彆點了點頭:“很不輕鬆。”

相對來說,殺寧歡是比較輕鬆的,因為之前已經反反複複談清楚了寧歡的實力與底牌,方彆選擇在最後出戰,並且戰鬥前也儘量對於那個男人進行了必不可少的削弱。

而殺汪直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就算說有殷夜的配合,以及其他人吸引注意力的佯攻作戰,為方彆創造了單獨麵對汪直的機會。

可是即使如此,殺汪直依然費了方彆好大的功夫。

而這些功夫歸根到底,就是方彆像是砍樹一樣,一劍接著一劍,活生生把對方給耗死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既然我一劍殺不了你,那麼就隻能勉為其難地多砍兩劍試試運氣。

當然,這其中還是有閾值的。

實力不如方彆的人,方彆可以一劍殺掉。

實力高於方彆的人,方彆可以憑借這種不講道理的一招鮮吃遍天,就是活生生地砍砍砍把你砍得生活不能自理。

畢竟整個天下從來沒有第二個人像方彆這樣打架的,在此之前,方彆也非常忌諱暴露自己的戰鬥方式。

因為一旦暴露,就真的會死的很慘。

倘若說每個麵對方彆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方彆隻有一招幾乎通神的劍法,隻要能夠破掉這招劍法方彆就會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一樣無力。

而此時此刻,方彆的紅利期已經過了,他再也不是隱藏在暗處的刺客,彆人不知道他會用什麼樣的手段取自己的姓名。

但是如同堂堂正正戰鬥的話,方彆的這一劍,是不夠的看的。

“既然這樣,你為什麼要存著一劍殺不死就出第二劍的心呢?”張不平開口問道。

方彆沉默片刻,然後開口回答道:“因為我不想死。”

如果一劍用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方彆沒有辦法接受這個殘酷的結果。

他想活下去,想無論打多少次最後活下來的那個人都是自己。

“所以這就是你的一劍最大的弱點。”張不平望著方彆說道。

“你的這一劍,隻是將速度力量與技巧訓練到極限的產物。”

“就好像是最好的工匠一錘一錘千錘萬錘錘煉出來的完美造物。”

“但是即使再如何完美,這依舊隻是一件作品,而不是藝術。”

方彆搖了搖頭:“我不想要什麼藝術。”

“我隻想活著。”

他其實明白張不平的意思。

方彆的那一劍雖然強,但是卻沒有強到可以橫掃身前一切敵的程度。

方彆自己也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在麵對強敵的時候,也沒有想過就非這一劍不可。

在少年鍛煉的後期,他認為在追求這一劍的極限意義已經不大了,就好像玩網遊升級裝備一樣,到升級的後期為了一兩點屬性的加成往往要付出十倍百倍的金錢和精力。

他更追求一劍的穩定性,那就是他一劍砍出去之後,還有實力去再砍出第二劍。

並且還是相同的配方,還是相同的味道。

量變引起質變,螞蟻多了也能夠咬死大象的。

然後就出現了之前砍汪直砍了幾百劍的情況。

這就有些不能接受了。

當時砍寧歡的時候,寧歡心境當時已經亂了,接連受挫又被方彆以逸待勞,月下決戰之時,寧歡頂多隻發揮出了八成的實力,而方彆則幾乎超常發揮的表現。

而在於汪直戰鬥的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兩個人基本上都是十成的實力出戰,方彆第一劍沒有拿下來,就隻能陷入了瘋狂打鐵的窘境。

這並不是說汪直就真的強過了寧歡,事實上恰好相反,如果汪直與寧歡真的打上一場,十有**寧歡會占據上風,隻是偏偏方彆對於這種真氣雄厚防守嚴密的選手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

而這次的挑戰對象秦,則堪稱是汪直的全方位高配版,並且幾乎沒有弱點。

這也是方彆所焦慮的根源。

“兵家有雲,置之於死地而後生。”張不平歎了口氣說道:“我所謂的一劍,並不是真的以傷換傷同歸於儘的搏命攻擊。”

“而是將自己的所有信念都寄托在這一劍之上。”

“瞅準那個必殺的破綻與時機,然後用自己最擅長的一劍去終結對手。”

“這才是一劍的精妙之處。”

方彆有點愣住了。

其實道理他是懂的。

說白了不就是小李飛刀嗎?

小李飛刀,刀無虛發,出招必中,刀刀斃命。

小李飛刀為什麼那麼神?

李尋歡既然有這樣的飛刀,還怕什麼上官金虹,見麵就不由分說地飛刀懟上去,然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不就行了?

但是這樣當然不行。

為什麼小李飛刀刀無虛發?

那是因為李尋歡沒有把握的時候他就當自己手裡沒刀。

隻有當他相信自己找到了那個必殺的破綻,並且隻要出刀就能殺人的時候,他才會選擇將手中的飛刀甩出去。

僅此而已。

李尋歡的飛刀與其說是暗器,倒不如說是他整體武功在飛刀這門兵器上的精髓體現。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

說穿了誰都明白。

但是明白了道理就會做嗎?

大多數人都聽過很多大道理,但是又有幾個能夠好好不留遺憾地過完這一生?

知易行難有多難可不是嘴皮子一張一合就能做到的。

不過這一瞬間,方彆突然意識到,自己大概能夠做到。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