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房子是大姨的。
曾經是。
在原來的大姨夫死後,是大姨一個人的。
所以當初喪偶帶倆娃學曆還不高的大姨,能很快再嫁。
很難說,不是衝著這房子來的。
大姨當時很感激願意照顧她和她兩個女兒的老公,想著以後就是一家人了,就把這房子的名字加了一個。
當時大姨的大女兒晴芬阿姐是初三,大姨再嫁人,她是反對的,她說她可以輟學去打工來貼補家用,但帶男人回來,住爸爸住過的房間,穿爸爸穿過的衣服,睡爸爸睡過的床,她是絕對不允許的。
晴雯阿姐也是初中,剛上初一,從小就受到全家人的疼愛,心裡拿不定主意,隻是覺得,有人能對大姨好,對她們兩個好,家裡多一個人也沒關係。
一個女兒反對,一個女兒支持。
大姨想要她們都支持,便對大女兒晴芬阿姐說:“我再嫁人是為了誰?還不是為了你們能再有個爸,不用被人嘲笑。”
晴芬阿姐不在乎這些:“我們都上初中了,不在乎這些,班上同學也有死了爸,死了媽的,這是正常的事情。”
“正常的事情?”大姨聽了這話就像是受了刺激一樣,一巴掌拍在晴芬阿姐的臉上,“你覺得你爸死了是正常的,你一點也不傷心是不是?他死了,你是不是覺得,這個家再也沒有人敢罵你敢打你了是不是,我告訴你,我就是要再嫁一個,我還要讓他也好好管教管教你,今天你要是不讓我嫁,我就去死,死了就沒人管你了。”
“好,你想嫁就嫁吧。”晴芬阿姐妥協了。
從那以後,再沒有用笑臉看過大姨。
一次也沒有。
讓我想起了和爺爺鬥氣的那件事,我沒有晴芬阿姐那麼好的毅力。
“她到現在還氣那件事。”廚房內的大姨對著老媽喋喋不休,“和小的在一起還能說說笑笑,一見我,就和見鬼了一樣,她本來就不好看,胎記長臉上,這麼大一塊,和個鬼一樣,脾氣還這樣,以後怎麼嫁人?”
老媽不想摻和,就換個換題問:“那晴雯呢?現在找男朋友沒有?”
“找了。”阿姨說著又笑了,“當初我還不讓她上網,怕她被人家騙,沒想到,她帶回來的那個男朋友就是在網上認識的,認識好幾年了都,應該也快要結婚了,哈哈哈。”
“這不是蠻好?”老媽也認同道,“結婚了就搬出去住了,你也好輕鬆點,我和你說,你不要老是把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往你自己身上背,就像這飯鏟子壞了,她們見了不去買新的回來,你也彆買,都賺錢了,她們看見了也可以買的,一口一個媽,就是要你的錢。”
“不。”大姨不認同,“晴芬呢,話是不和我講的,不光是結婚那件事,還有房子加木林這件事,她也不同意的,但賺了錢,每個月倒是會一百兩百給我,給好幾次的,上回休息來吃飯,她和說一句,媽,飯鏟子壞了,我也不能當沒聽到,好久沒有聽到她喊我一聲媽了。”
“這倒是。”老媽的態度緩和下來,對於大姨的大女兒,她總當反麵案例來說,叫我們多像晴雯阿姐學學,見人要叫要笑。
可如今我們長大了,開始明白很多事,比起並不太熟悉的晴芬阿姐,晴雯阿姐是很討人喜歡,很會和比她小的孩子相處,可晴芬阿姐也沒錯。
更多的,是不被理解的煎熬折磨。
何必抓著臉上胎記說事,親媽生的都看了厭惡,當初怎麼沒掐死呢?
也許晴芬阿姐也會這麼想。
大姨沒有我們小時候來,那樣和藹可親了。
熱情依舊,可那隻是因為老媽是個願意聽她嘮叨,還能幫她出謀劃策的人。
我們沾了老媽的光。
要是我的胎記不在手臂,也在臉上,那我也會被她們兩個拿來議論。
想想就覺得後怕。
反反複複提起一件事,也許隻是單純看不順眼而已,可是她們應該知道,小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
關鍵是,小孩子不偷聽也可以聽到她們的談話,因為她們的聲音實在是控製不住的響。
竊竊私語到肆無忌憚,用不了一會,很快她們就說到另外一件事上去。
晴芬阿姐中學畢業就搬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