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你管。”我的煩惱她不懂。
她的確是不懂:“你的目標我管不了,就我們家這個條件,我想幫也幫不了你,為了目標,你要自己努力,你想不想以後上大學,找個好工作。”
我對著桌子沉思,
轉頭道:“我不想啊。”我隻想能有一個自己的小房間,做著我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看書,寫字,畫畫,玩遊戲。
現在就想,從小就想。
小時候有錢,我一定會開口說要買古箏的,再五音不全,練個十年,就算剛入門,可在沒什麼人會的學校裡也算是出類拔萃了。
我也能拿出來炫耀了,能讓他們開心了。
可沒有錢,努力去試的機會都沒有。
她不懂,不懂我放棄了我喜歡的東西,甚至沒有讓她知道,不敢讓她知道,怕她自責怕她傷心怕她難過。
我隻想她多關心我一點。
而不僅僅是毫無作用的說教。
“那你彆讀了,上完高中就去打工,還能早點賺錢分擔家裡負擔,就讓你妹妹一個人上大學,你願意嗎?”
“我不高興。”我咬牙切齒,讀了這麼十二年,那麼辛苦還不讓我玩,就算隨便上個大學我也要去上,大學就是玩的。
“那你要好好努力對不對,為了以後能有大出息,你是學生就要好好學習,為什麼彆人都學得這樣認真,你就不能認真點嗎?”
我認真有什麼用。
不會就是不會,會就是會。
我數學班上第一,還不夠認真嗎?是不夠,我本來就擅長這一門,遺傳媽媽的,那我的弱項也是遺傳的,這一點再努力也沒用。
上了大學找份好工作還不是一樣給彆人打工,讀不出書的家裡有錢以後都是老板。
讀書有什麼用?
為什麼,不能趁早找點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做做。
這才是真正的工作。
不然,隻是上班,誰會喜歡上班。
十幾年的讀書生涯,那麼多學生,能出人頭地的才有多少,彆的不過是陪跑的,與其繼續在學海中沉浮,不如早日脫離找到一件自己喜歡的事,擅長的事,就像有錢人家會讓三歲小孩就學畫畫,跳舞一樣,十幾歲的時候已經可以當眾表演了,再是表揚,我們三歲的時候呢,泥巴都沒有玩,大人們出去,小孩關家裡,不可能留一隻畫筆把家弄亂,更不會有錢去培養彆的,送我們去托兒所都是好的了。
這個時候,我們是累贅。
到十幾歲的我們,沒一樣拿得出手的,父母又要讓我們看看彆人家的孩子是如何多才多藝。
我們又成了礙眼的麻煩。
我們不貪心,隻想要一樣出彩,可他們也沒那個發現的眼光,有也隻會更無奈,沒錢談何培養。
十幾年都碌碌無為,在等待中度過,上幼兒園就好了,上小學就好了,上初中就好了,現在是高中了,該上的都上了,該好的也都好了,我再不努力開始做我喜歡的事就真的來不及了。
等以後工作,他們又要拿我月薪三千的事和彆人月薪三萬的人比。
我們是廢物。
不成功便成仁。
安穩的生活也需要天生的智慧,然後不爭不搶。
我不夠聰明,想走一條不一樣的路。
想要暴富。
隻有暴富才可以真正解決家裡的一切煩心事。
從高中開始往後的十年,我想學彆的,以前沒有機會,現在我想為自己活一次,反正,十年後,我也還年輕,到時候一事無成,再去找個月薪三千的班上也不遲,找不到也沒關係,路邊哪個店裡不需要打工的店員?
這十年,為自己而活。
我決定好了,但沒有用。
“怎麼不說話啊,要你認真點就是要你的命是不是?養你不如養狗!”
那乾嘛不早養狗。
我哭了。
“你自己好好想清楚。”
我有在想啊。
養我的時候,就是投資,投資哪會次次成功,生我的時候,隻是想要個孩子,不知道我就是我,我可以是任何一個我。
我知道那個時候,媽媽結婚後不得不生,不生會被彆人說三道四,生了,是兩個女兒,還是會被人說三道四,他們明知被說三道四的滋味不好受,可為何要將痛苦壓在我們的身上,對我們說三道四。
他們沒有父母幫襯,卻還是把我們兩個拉扯大,還買了房子,在我心裡,是他們能做到的最大的努力了,他們很厲害。
他們很辛苦,很累。
我不想和他們一樣,更不想以後的孩子和我一樣。
他們做不到的事,我也做不到,不能有足夠的錢,不能陪伴在孩子身邊,不是玩弄孩子,看孩子哭的時候還哈哈大笑,而是真正陪著孩子在玩,在成長之前,我不會草率結婚。
這是一輩子的事情。
我想有個工作。
現在就想。
可待在這個家,我就做不到,離開這個家,又能去哪?
我不善交際,也不喜歡交際,靠交際賺大錢的活我乾不了,推銷,保險,成為銷冠是賺錢,可一分錢一分貨,真的能找到那麼多賣家嗎?找不到的,我早就知道,所以,肯定是兩分,三分,甚至是十分百分,才能得到一分的貨,這不是騙人嗎?
我被騙過,我討厭他們,不想成為他們。
可找彆的活,洗盤子,服務員,收銀,一個月兩千,要交房租水電,每天還要吃飯,再買我需要的畫畫工具,吃得再省也省不出錢來,就算小有所成,也要看有沒有賞識我的人,一切主動權還是不掌握在我的手裡,萬一生病,省下來的錢也都得搭進去,我知道,出去了,是賭氣,是給父母找麻煩,遲早還要他們把我找回來的,就像鄉下大外婆家的孫子亮亮,出去闖蕩反而欠了一屁股債回來,我沒能力養活自己,隻能順從他們。
我還是不知道我能做什麼。
隨便吧。
等上了大學再說。
我不怪他們生下我,隻想他們不要怪我太平庸,隻要他們能多給我一點愛,哪怕一輩子月薪三千,我也願意接受。
我可以認命。
前提是,往後餘生,不全是爭吵。
我不想平庸的,可沒有辦法,就像他們說的,彆人家的孩子太優秀了。
我會做夢,夢見我們家中了彩票,突然有錢了,我做什麼他們也不會管了,反正賺不賺錢也無所謂了,我會得到他們的誇獎,我會感到開心,覺得做什麼都有了動力,我可以一步一步走到眾人的視線裡,慢慢有了喜歡我的粉絲,變得小有名氣。
我終於是為我自己而活了。
我有了工作,還是自己喜歡的。
我們一家人會很幸福和睦。
醒來時,眼睛有些睜不開,好像有什麼東西黏住了我的眼角,我知道,都是錢惹的禍。
不,是窮,窮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