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究其原因(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練 4644 字 10個月前

大佬和文榮沒來,四姑姑在市裡,要照顧女兒,自然也是不會來的,三姑姑還是帶著養的寵物狗,當成心肝寶貝來疼。

奶奶見了看不慣,就對著三姑姑的兒子說了一句:“你媽喜歡狗比喜歡你還多。”

三姑姑聽了不滿道:“人和狗怎麼好比的?”看向兒子,語氣不善,“喂,你什麼時候也生個小孩出來給我玩玩,我就不養狗了,哈哈。”摸了摸懷裡的狗,用溫柔的語氣說著不溫柔的話,“到時候就把你丟掉,讓你變成無家可歸的流浪狗,想不想變成流浪狗啊?”

狗還在樂得一個勁隻搖尾巴,畢竟聽不懂人話,隻能聽個語氣已經算是有靈性的狗了,而通人性的狗還是少見。

太通人性了,也不好,像來發,如果把它當成是一個人類小孩,大人不小心碰了小孩一下,小孩立馬還手打了大人一下,也許還能說說笑笑,可它是狗,隻是狗,咬了人,就是犯了不可饒恕的滔天大罪,就是在劫難逃。

奶奶聽了直搖頭。

雖然平日裡總對家裡僅剩的欣欣打罵,可罵是真罵,打不是真打,多數是嚇唬,心裡還是在意狗的。

三姑姑好像變成了壞人。

因為奶奶把我們從小養到大,不會是壞人。

那三姑姑也不會是。

同樣是被奶奶養大的我們更不會是。

我還記得,當初三姑姑說過差不多的話,狗就是狗,養再久都養不熟,可她表現出來的樣子卻是奶奶口中的那樣。

分明是喜歡的。

這又到底是為什麼?

難道,奶奶在帶三姑姑的時候,曾說了些什麼,不對,或許是爺爺說了些什麼,爺爺一向古板像個唐僧,話多,還有,愛惜小動物的生命,唐僧就是見了螞蟻都要繞路走的人。

三姑姑小時候被寵著,卻又不是要什麼就有什麼,可以玩的東西,隨處可見的東西也許就是螞蟻了,我小時候就是想抓幾隻螞蟻來用放大鏡觀察,然後解剖的,無奈沒這個手藝,也沒趁手的工具,隻能作罷了。

畢竟爺爺說過,螞蟻能抬起比自身重很多倍的東西,比人還要厲害。

我當然會想要看看螞蟻和人比,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好奇麼。

要不是知道白蟻會啃木頭,擔心普通的螞蟻會啃我身上的肉,我也許就真這麼去做了。

調皮搗蛋的男孩還掏鳥窩,那不也是生命嗎?老爸就說過,他小時候沒有玩的,就下過河抓過魚,還上過樹掏過鳥窩。

我一個勁問他:“那鳥窩裡有什麼,有小鳥嗎?是被吃掉了嗎?”

老爸就含糊其辭不願意說明白。

我也就明白了。

殘忍的真相不該早早被小孩子知道,所以,不管是鳥蛋,還是剛出殼的小鳥,被人掏走後就不可能活下去。

真是慘。

話說回來,這魚,這鳥,哪樣不比螞蟻更大更顯眼呢。

弄死幾隻螞蟻……

隻不過是幾隻螞蟻……

真的很嚴重嗎?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