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讀信後(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練 5084 字 11個月前

“茶藝社不好玩。”我的千言萬語彙成一句話。

老媽一下子被逗笑了,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不過也沒說,你都大學了還想著玩,這種絲毫不講理的話。

但她心裡肯定是這麼想的。

我們不該想著玩,也不該想著學習,而是想著畢業以後工作的事。

吃到老,玩到老,活到老,學到老,要是能從吃吃喝喝玩玩樂樂裡學到些東西,也算沒白吃白玩。

“好,不好玩,那退了就退了。”老媽還想說另外一件事,“你們是怎麼想到要給我們寫信的?”

“寫信,寫什麼信?”不愉快的事我早就選擇性忘記了。

“啊,什麼信,你們自己寫了寄回來的,不記得了。”老媽忙著去翻抽屜,在茶幾自帶的抽屜裡找到了我們的兩封信,連帶著信封一起放在麵上。

上麵寫了些什麼,半年過去,不打開來看,我都忘了。

“還記不記得寫了什麼?”老媽又笑著問我。

我搖頭。

她有些失望,要我打開來看。

我一邊看的時候,她在一邊說:“上了大學了,本來還以為你們小,想想看也不小了,還知道寫信,你先好好看看,看看你寫了什麼。”

“我又不傻,怎麼不會寫信。”我小學就會寫信了,學校裡教過的,那個時候還流行結交一個筆友。

我還想過隨便寫點東西寄出去,寄一個我知道的地址,隨機一幢樓一個單元門一個樓層的一戶人家,看看彆人收到以後,會不會給我回信,也許,我很快就能收獲一個筆友,我們通過書信來往幾年後,也能夠順利見麵。

可這種事敗在了郵票上。

幾毛錢到幾塊錢,雖然可以選最便宜的來寄信,可萬一彆人有收藏郵票的習慣,每次都寄一樣的是不是也不太好。

家裡有本集郵冊,有些用過的郵票被完整撕下來保存著,還有一些沒用過的。

我那個時候就沒有傻到拿這些郵票去寄信,連念頭都沒有動過,這些可是寶貝,以後會值錢的。

我們家就這點值錢了,還好小偷光顧的時候沒看上。

當然我也知道,就這零零散散的幾張郵票,也值不了什麼錢。

物以稀為貴,值錢的郵票我們家一開始就買不到,但集郵冊裡那幾張紙幣是貨真價實的錢,一百元的藍色大鈔,還有五十元和二十元,十元的,都是同一批的。

我覺得這就是我們家的傳家寶了。

那個鐵皮盒子裡的首飾也是。

我和妹妹私下商量好了,她拿首飾,我拿這本集郵冊。

本來,爺爺家放著的那個大鐵桶也是傳家寶,裡麵裝了滿滿一桶的一分錢硬幣,可惜,那會電視裡放著宣傳一分錢硬幣能值多少多少錢的廣告,我興致衝衝地跑到爺爺家抱回了這一大桶寶貝,覺得至少有幾個值錢的,值個幾十幾百的也好,比對了年份,一個值錢的都沒有,彆說幾十幾百了,就連值幾塊錢的都找不到一個。

隔天又抱回去了。

太重了。

越想越委屈,然後哭了。

數下來,這麼多一分錢,去銀行最多也就換個十幾塊錢,真拿去換了,銀行工作人員不得要數得累死,況且,一分錢還肯不肯收都不知道,肯收,也得一邊數一邊罵:“不就十幾塊錢麼,至於嗎?我給了,不數了還不行。”

可這每一分錢,在爸爸小時候都是能換一顆雞蛋的,那時候能買幾百顆雞蛋了,這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放現在,十來顆雞蛋,這落差,錢怎麼就這麼不值錢呢。

我也覺得,是老爸傻。

要是那個時候把這些錢存銀行裡,貶值是一定的,可隻要一直算利息,今天拿出來也不會是隻能買十顆雞蛋,至少也有二十顆了,不過也沒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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